文 | 封面新闻 谢燃岸

推动中心镇做大做强,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办法》出台啦。
5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办法》已经印发,明确了省级百强中心镇申报条件、评选程序、监督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等内容。
根据考核办法,省级百强中心镇从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个方面,主要采取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分,减少主观因素。从2021年起,每年组织考核一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到2023年,共考核命名100个“省级百强中心镇”。
为何出台?
推动中心镇做强做大
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2019年10月,四川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原有区划设置间的壁垒和体制障碍被打破,重塑了经济地理格局,推动各类资源、要素、服务实现优化配置,有效提升了一批小城镇的统筹资源配置和辐射带动能力,使资源基础好、产业条件好的中心镇不断做大做强。2019年12月,在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研究制定做大做强中心镇的政策措施,将中心镇的培育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该项工作也纳入了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事项。
2020年9月1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委办〔2020〕17号),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培育,优化提升、扩权赋能”的原则和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五项改革措施”,推动中心镇做大做强,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在全省中心镇范围内培育一批“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可以说,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省级百强中心镇培育建设的相关目标、任务和要求,为省级百强中心镇验收评定提供了规章制度、程序步骤和判定依据,对中心镇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巩固深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部基础。

什么条件可以申报?
六大基本条件,有望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
记者注意到,省级百强中心镇的申报有六大基本条件:
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在一定片区范围内处于中心地位,对周边乡镇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在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中被明确为中心镇的进行重点培育。
经济体量等主要指标在本县(市、区)排名前列,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同类乡镇平均水平,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商贸流通设施完善,具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的潜力。
特色产业集聚发展,产镇融合效益明显,初步形成县域错位发展、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向镇区转移。
生态环境优美宜人,生态品质优化提升,城镇风貌与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区域文化相协调,彰显小城镇的特色。
顶层设计完善,建立健全相关规划体系,场镇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有特色,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措施并落实到位。
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年度任务走在全省前列。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科学合理,运行规范,职责分工得到有效落实。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协同优化的运行机制得到构建,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考核指标有哪些?
总分100分共性指标占65分
记者了解到,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满意度评价指标三部分内容,根据考核指标的重要性、难易程度等进行综合赋值,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65分,个性指标30分,满意度评价指标5分。省级百强中心镇认定总得分原则上不得低于80分。另根据所获国家级及省级综合性荣誉称号设置加分项3分。
共性指标为所有类型中心镇都应具备的基础性指标,对比《指导意见》“六大提升工程”“五项改革措施”,例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产业集聚提升工程等,含11个方面共38项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采用刚性数据量化与专家现场判断相结合的方式设定。
个性指标主要针对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种类型的中心镇提供个性化引导。其中城市化发展区含7个方面共14项指标,农产品主产区含6个方面共14项指标,重点生态功能区含7个方面共15项指标。各功能区考核指标侧重不同。
满意度评价指标,含城镇建设、生活服务、经济产业、文化保护、社会治理5个方面共10项指标,主要通过网络推广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
评选程序
入库候选、自评、初评、考核命名
据悉,省级百强中心镇评选按照“入库候选、县(市、区)自评、市(州)初评、考核命名、动态调整”的程序进行。
入库候选方面,原则上每个县(区)、国家级和省级新区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县级市和百万人口大县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等可单独向所在市(州)申报,由市(州)平衡考虑〕。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筛选,确定300个左右入库候选名单,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后公布。
县(市、区)自评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指导意见》和《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技术指南》开展培育工作。每年10月前对自评满足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标准的入库候选镇,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考核申请。
市(州)初评上,每年11月前,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县(市、区)推荐名单开展竞争性初评,将初评筛选后的省级百强中心镇推荐名单,按照优先顺序推荐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年每个市(州)推荐名额不超过4个。
每年12月前,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省级部门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采取资料评审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照得分高低情况,每年确定一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名单,在征求相关省级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命名为“省级百强中心镇”。
来源:封面新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