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近年来一直是家族财富传承领域的热门词汇。在一些业务机构的宣传里,仿佛有了信托安排,基业长青就能水到渠成。
任何信念要是成了迷信,都有可能遭遇反噬。事实上,尽信信托不如无信托。
持类似警醒观点的,包括美国经济学家阿门·阿尔奇安(Armen Albert Alchian),他被誉为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生前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教授。
阿尔奇安有句名言:“只有不重要或次要的产权,才会不被社会习俗所保护,而得靠法律保护。”
换句话说,在他看来,真正重要的产权,通常不是靠法律保护的,而是依赖社会共识和文化习俗。
号称“家族企业传承治理第一人”的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及财务学系联席教授范博宏也认为,对于家族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资产是企业治理的核心价值、代代相承的家族文化,这些都不是靠法律来执行的。
他指出,能靠法律保护的,未必是家族企业最核心的资产,也未必能保护好。
2.
在美式英语里,有一个称呼富裕二代的专属词汇,叫做Trust Fund Babies,即“信托基金宝贝”。
信托基金宝贝,顾名思义,就是家族很富有,建立了家族信托,等子女成年后,可以靠信托基金的收入维持生计,不需要工作。
所谓家族信托,就是委托人(通常是原资产所有人,例如企业的创始人)将家族的资产,以合约方式装进法律框架里,让资产的所有权归属该信托,委托受托人(例如金融机构)执行、运营该资产。委托人会指定受益人(通常是子女或亲属),但受益人只能单纯享有资产产生的利润,无法变卖资产。
但在许多专家看来,这样的安排产生了严重的流动性问题。因为股权就像活水,只有流通才是上策。
虽然信托也会设定“解散期”,但一般动辄数十年,还有永不解散的。所以,装进信托里的资产,流动性是严格受限的。
当然,信托之所以仍在大家族中风行,除了避税特点,就是有人担心家族成员因为分家、离婚、破产、遗产继承等事件,引发家族资产稀释或分散,所以需要信托的保护。
但信托可能未必如想像中那般强大。这样一种复杂的法律安排,看似拥有牢不可破的结构,背后必然互有利弊,不能一概而论。
3.
范博宏号称“家族企业传承治理第一人”,主要的底气,在于他看过太多华人地区的家族传承案例,其中一些也体现了信托的盲点。
在他看来,信托最常出现的盲点,就是大陆人比较熟悉的“大锅饭效应”。
根据信托的设计,家族企业创始人的后代并不拥有股份,或多或少都依信托规定分享收益,投入家族事业经营且绩效佳的成员,未必获得比其他未做贡献成员更高比例的奖励。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家族成员失去了为家业打拼的动力,只想着分红,私心较重的家族经营者还可能将信托内的资源中饱私囊,甚至掏空。
信托的第二个盲点,是所谓的“同床异梦”。
一旦家族领袖逝去,许多家族可能出现“树倒猢狲散”的局面,难以凝聚共识。可就算有成员想要退出,却碍于信托钳制,被迫貌合神离地捆绑在一起,即使“异梦”,却得“同床”,纷扰难耐。
范博宏的结论是,股权的流通性真的十分重要。一旦股权得以流通,能让无心经营家业或不认同企业核心价值的成员选择退出,将股权转让给有心为家业付出的成员,不但集中“权力”,也能集中“共识”,“就像树木枝繁叶茂后,经过修剪,才能将养分集中,茁壮成长。”
4.
香港是华人地区最广泛采用信托机制的地区,也因此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信托的盲点。
根据范博宏和香港大学博士梁小菁此前发表的研究,若将香港70多家被家族信托控股的上市企业,与其他香港由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上市企业比较,可以发现被信托控股的公司,倾向多分配股利、少投资,无论成长速度及绩效表现,都不及非信托企业。
以新鸿基集团为例,家族内斗,但二代三兄弟因被信托捆绑,难以利用股权交易解套,致使斗争过程中有人坐牢、有人早逝,集团股票市值折损大半,这无疑偏离了家族信托的初衷。
又如香港鹰君集团创始人罗鹰石去世后,子女股权都交付信托,但二代失和,部分二代子女质疑掌大权的三子罗嘉瑞诚信有瑕疵,于是几个兄弟姐妹就联合母亲一起上法院,控告受托人汇丰银行没有忠实履行义务,从而让老三为所欲为,侵犯其他受益人权利。
当然,尽管信托可能存在不少缺点,但倘若家族成员在衡量利弊得失后,仍想通过信托管理家族资产,也是很常见的选择。
毕竟,阿尔奇安和范博宏两位教授,只是想破除人们对信托的迷信,并没有劝人放弃信托。关键在于:如果决定依赖信托,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而是要有完善的配套并保持弹性。
正如阿尔奇安教授所言,法律并非保障家族资产的万灵丹,反而限制了资产的运营效率和因应环境变化的弹性,更可能拖延家族纷争的解决。真正有助于基业长青的,还是人与制度的共同培育。
来源:华人家族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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