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编辑 | 张一诺
6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和田监管分局公布了四张罚单,剑指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关被处罚当事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与客户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和田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人民币70万元。
李明,时任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负责该联社全面工作;对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帕尔·吾布来山,时任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该联社全辖经营管理工作,对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王海关,时任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信贷部和客户部,参与贷款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全过程,对员工与客户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和田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李明、加帕尔·吾布来山处以警告,并对三人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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