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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产业迎来政策新利好。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称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实施。
对于溯源管理体系,去年7月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工作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也重点提及,指出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通知》还强调,要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这一政策与去年工信部《工作要点》提出的“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一致。
根据光大证券等机构分析,从布局这一产业的上市企业看,可分为三个方面进行关注。一是锂电材料公司,主要有中伟股份(300919.SZ)、格林美(002340.SZ)、赣锋锂业(002460.SZ)、华友钴业(603799.SH)等。
二是参与电池回收的动力电池企业,比如宁德时代(300750.SZ)、比亚迪(002594.SZ)、国轩高科(002074.SZ)等;三是电池回收检测设备企业,如星云股份(300648.SZ)等。
东方证券认为,国内前期投入的动力电池已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预计从今年开始,中国将迎来第一批动力电池退役高峰期,市场规模将达到100亿元。
北汽集团原董事长徐和谊日前在第十三届中国汽车蓝皮书论坛上表示,按照电池寿命八年左右计算,2022年将有42万吨动力电池需要回收,到2025年左右中国将迎来动力电池退役的高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也显示,2020年中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约20万吨,2025年累计退役量预计约78万吨。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仅工信部发布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第一批5家合规企业的电池处理能力达60万吨以上。
这意味着,虽然目前动力电池并未大规模退役,但企业在产能布局方面,已经为可能到来的井喷式退役做好了准备。
动力电池主要分为磷酸铁锂和三元锂电池两种。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后两大利用途径是梯次利用与拆解回收;三元锂锂电池的正极材料回收路线,主要是物理修复再生和冶金法回收两种。
据光大证券统计,国内主要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共有12家,主要技术路线为湿法。其中,北京赛德美以磷酸铁锂修复再生为技术路线,衢州华友、哈尔滨巴特瑞、山东威能生产电池原材料,其余均为三元材料的生产。
目前,国内梯次利用商业模式的代表企业为中国铁塔。作为第三方企业,其主营业务类型与动力电池回收的梯次利用有较好的契合点,比如以退役动力电池作为基站用储能电池。
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小勇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赛德美除自建厂外,通过回收服务网点共建、授权等方式,与136家企业进行了合作共建。
上述《通知》还提出,将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
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当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整车厂、电池企业、材料企业、第三方回收企业等多方共建的回收体系。
例如,宁德时代通过股权投资,间接控股电池材料回收处理企业邦普循环,同时通过企业间合作与电池回收企业格林美、汽车企业丰田一同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比亚迪也与格林美、北汽鹏龙达成合作;中国铁塔与国轩高科、一汽、东风、比亚迪等企业达成合作等。
此外,《通知》指出将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
这一措辞与国务院办公厅在2020年10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基本一致,不同点在于从“加强技术研发”到最新提出的“提高技术水平”。
在电力电池余能检测和残值评估等方面,目前仍存在困难。动力电池在循环充放电过程中电池容量会逐渐衰减,一般而言,当衰减至80%以下时,便达到退役状态。
光大证券研究指出,目前对于动力电池的健康度SOH(State-of-health)有很多种定义,包括根据容量衰减定义、根据剩余放电量定义剩余循环次数定义以及根据内阻定义。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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