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信银行•合规部 蔡宁伟
摘要:本文重在理清金融脱媒的源起和定义,分析银行金融机构存续的三大原因,对比广义与狭义金融脱媒的异同,尝试证伪脱离中介和广义金融脱媒的命题。由于中介本身的能力和专业介质,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通效率的优势相对明显,这导致金融脱媒的实际结果往往从一种中介转换为另一种中介。因此,尽管狭义的金融脱媒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存在,但广义的金融脱媒并不成立。最后,进一步发掘金融业态中媒介的作用和本质,并对金融业未来的媒介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21世纪,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一度成为金融业关注的焦点,其对于商业银行的挑战不言而喻。然而,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的同时,金融脱媒却“雷声大、雨点小”,理论与实践存在较大的脱节,这引发了本文的关注与思考。
一、银行新世纪的两大挑战
中国的银行业在动荡起伏中度过了风起云涌的20世纪,一度陷入“技术性破产”的国际定论,备受关注与争议。21世纪,银行业同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21世纪之初,在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全面进入的情境下,国内银行还面临两大挑战:一是利率市场化,另一个就是金融脱媒。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的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计划型利率的原则和底线不断被突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采取“渐进式”的推进原则,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1996年,正式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6年,实现了国债的市场化发行;1997年,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1998年,放开银行间市场政策性金融债和国债发行利率;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2003年,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2004年,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只对城乡信用社实施贷款利率浮动上限2.3倍管理,商业银行利率设计和实践的区间进一步拉大;2013年,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需要合理设定贷款产品的利率的区间;2015年,仅有存款理论的上限还在监管机构的指导管理中,利率全面开放一触即破,利率彻底市场化一触即发。在来看利率市场化的国际经验与实践,事实上,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已放开利率管制,以至于一些国家一度处于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双双为负的情况,引发了小银行的倒闭潮和大银行的兼并潮,这是高速增长后遭遇的经济增速防缓与动力持续不足的必然结果。对此,发达国家普遍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绝大多数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通过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与强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与系统性风险防控。可以说,利率市场化的确给中国的商业银行造成了相当的挑战,尽管有数据标明中国的存贷款利差在同一阶段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商业银行“躺着赚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既然利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那么国内商业银行必然面临更为残酷甚至惨烈的同业竞争。2000年特别是2010年后,还杀出了网络金融服务公司、P2P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融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理财平台等各式“拦路虎”,竞争态势异常激烈。一些学者对金融脱媒的理论和现象作了进一步划分,提出了需求脱媒强于供给脱媒、企业脱媒强于居民脱媒、短期需求脱媒强于长期需求脱媒、长期供给脱媒强于短期供给脱媒的结论,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我们认为:这些结论实质是一种交易方能力或偏好的差异,始终建立在金融脱媒作为必然结果和大势所趋的基础之上。然而,理论与实践在近年却出现了较大的脱节甚至背离。那么,为什么国内商业银行至今仍然没有出现倒闭浪潮?为什么20世纪比尔•盖茨将大型商业银行作为“恐龙”的比喻在国际范围内仍然迟迟没有实现?为什么还看不到大量金融脱媒的事例佐证?
二、金融脱媒的反证与原因
既然没有实例证明金融脱媒的正确性与趋势性,那么是否有实例来证明金融不能脱媒、难以脱媒或者不可能脱媒的实际呢?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实例能够确保国内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不让倒、不能倒、不会倒。这三方面原因可以有力支持上述观点,尝试论证金融不能脱媒的原因和可行性。
一是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国家信用的背书,本身就存在“大而不能倒”理论悖论与的坚强后盾。这不是说大型商业银行不能破产,而是说明各国都非常警惕大型商业银行破产之后的负面影响与波及层次,金融海啸和金融亡国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金融稳定理事会自2011年11月4日起甄选发布首批全球28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并在2014年将银行名单拓展至30家。与之类似,中国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工、农、中、建、交5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信、光大、华夏、平安、招商、浦发、兴业、民生等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赫然在列。截至2014年,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已经有了国际、国内两项可靠的背书,必须保证其大而不倒。
二是商业银行在信息化浪潮到来之际,由内而外地开展了一系列变革,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例如,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20世纪末即开始“触网”,21世纪初大力发展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并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前后将自身的手机银行、短信银行和微信银行建设到一个新的高度。在此意义上,无论金融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金融是否存在多大的争论,其建设主体和思路存在多大的差异,其本质目的是一致的:更为安全、便捷地服务客户,更为高效、合理地促成双方交易。因此,商业银行自身的主观能动改革较好的顺应了时代趋势与业态变化,从而顺理成章地加入到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中去。
三是商业银行本身是一个高风险机构,被形容为在“刀尖上跳舞”。正因如此,商业银行非常重视自身的品牌声誉、信用承诺、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这种业态价值、品牌文化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与延续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延续了几个世纪。在这一漫长过程中,商业银行经历了多轮优胜劣汰,在多次经济金融危机的大浪淘沙之后,“千淘万漉始到金”,现存的商业银行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也正因为这样艰苦复杂的心路历程,商业银行善于总结和传承自身和同业的经验教训,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岗位设置、人员选拔和考核培训等方方面面,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机制和严格的内审评价体系。这种机制和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高于普通组织的内部监管机制,优于一般的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这才造就了一批善于平衡盈利与风险的“百年老店”。
三、金融脱媒的广义与狭义
既然金融实践阶段性的实际结果是不能脱媒,依然需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来加以支撑。那么,金融脱媒的观点及其对商业银行的挑战又从何而起?金融脱媒的“媒”到底包括哪些金融机构?金融脱媒是否存在理解或内涵的差异?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梳理和探讨。
金融脱媒的现象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始作俑者”恰恰是美国国会和美联储。1960年前,美国在大萧条后上采取了一系列保护银行不受竞争的监管理念和政策实践,使得美国商业银行发展处于相对平稳和鼎盛时期。但是,随着宏微观形势的变化导致市场利率始终处于上行区间,并在1966年前后达到一个顶峰:一是60年代初美国开始出现贸易收支逆差,美元的国际地位和黄金储备受到一定威胁和挑战;二是60年代中期恰逢越战通货膨胀,美联储多次提高利率和贴现率;三是随着商业银行竞争加剧,推波助澜市场利率的快速提升。这三因叠加,导致美联储麾下的储贷银行被锁定在低利率抵押贷款的资产组合中,而其融资成本却持续高企、盈利状况不断恶化,导致入不敷出、难以为继。1966年9月,美国国会下令美联储为商业银行支付给定期和储蓄存款的利率设置固定上限,联邦住房贷款委员会也为储贷协会所能支付的利率设置上限,试图禁止日益升级的利率竞争。另决策者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利率竞争固然告一段落,但却导致了金融脱媒的恶果——由于美国政府证券的利率高于上述利率的上限,客户为了“蝇头小利”自然倾向选择前者,商业银行和储贷银行面临资金来源枯竭的危险。结果,外部挤兑和内部变革一触即发。随着技术变革与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业间的渗透与融合力度不断加强,现实促使美国监管当局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考虑利率全面市场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并在20世纪80-90年代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案。与之类似,意大利曾在20世纪70-80年代也出现过金融脱媒的现象,一度陷入滞胀和衰退的泥潭。
Hester最早关注到这一现象,并于1969年正式提出金融脱媒的概念,其核心超越了实践中的“去银行化”,上升为更广阔的“去媒介化”、“去中介化”或“非中介化”。他认为金融脱媒已经在Gurley和Shaw发表于1960专著的思想中有所体现:即从使用中间人的服务向一个不存在金融交易或者金融交易是最终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的基本体系转变。事实上,金融脱媒本身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广义的金融脱媒,二是狭义的金融脱媒。唐旭在2006年提出:前者不仅意指存款资金流向高息资产,而且指资金使用方不再经过金融中介,直接在货币市场发行短期债务工具的行为;后者意指在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条件下,当货币市场利率水平高于存款机构的存款利率水平时,存款机构的存款资金大量流向货币市场工具的现象。这一观点,已经为众多研究者认同和采纳。
不难看出,金融脱媒的实践实质是狭义的,主要意指交易双方抛开银行业金融机构;而最初的定义则更趋近于广义,主要意指脱离金融中介的现象。我们认为:两者的理论逻辑关系是,如果广义的金融脱媒不成立,实质狭义的金融脱媒也不应成立。而实践的表现则呈现另一种情境:狭义的金融脱媒在一定条件下已经出现,但只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出现其他金融中介的大规模、大批量脱离。
四、广义金融脱媒现象证伪
那么,广义的金融脱媒和狭义的金融脱媒是否成立呢?要想理清上述两个概念是否成立,首先必须了解金融中介的定位与作用。即回答为什么在金融活动中需要中介?这类金融中介如何取得交易双方的信任?分析清楚中介特别是广义金融中介的地位与作用,对于狭义金融脱媒是否存在、金融脱媒是否成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对于金融中介出现的必要性,陈宇在2014年给出了比较精辟的解释。简而言之,三项“不匹配”导致了金融中介的层出不穷:即资金、能力和信息的不匹配,需要有专门的、专业的人士和机构来寻找、发现和满足双方的需求。因此,金融中介按照本质属性来划分,可以分为能力中介和非能力中介两大类。顾名思义,能力中介即“我能你不能”的排他性和垄断性。既可以是自身实力具备也可以是监管门槛要求,使得能力中介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难以被他人模仿和超越。前文提高的商业银行多少具备一定能力中介的意义,毕竟“隔行如隔山”。“非能力中介”则更多地呈现一种比较优势,即“我有你没有”的术业有专攻,这种优势既包括从业的经验,也包括时间、人力等常量。你能干但不愿意干或者没有时间干的就可以交给“非能力中介”来做,例如,“黄牛”、房屋中介等等。
从更广的视角出发,基于经济学的三大基本假设,即理性人、资源稀缺性和人类欲望无穷性假设出发,金融中介更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作为有着无穷欲望的理性人,首先需要合理衡量自身的能力和偏好,做自己能做的,不能做或不愿做的都必须交给中介来完成。事实上,人一生的衣食住行都需要中介,都在与不同类型的中介打交道。其次,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导致比较优势始终存在。就如同菜贩子的工作固然简单,但你还是不愿天天早起;“黄牛”排队买票固然容易,但你依然无法像他们一样知晓今天购票的准确时间和便捷途径。最后,由于你是理性的且追求更高的满足,所以你必然要不断通过合法的劳动和方式争取更多的收获。于是,在你力所能及之外(理性人),在术业专攻之后(资源稀缺与比较优势),在爱好偏好之余(欲望无穷),都留给各类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成长的广阔空间,银行业金融机构概莫能外。
当然,中介取得双方信任并不容易。日常生活中,既有很多合法经营的蔬菜供应商和中间商,也有缺斤少两的不法之徒;既有说话算数的“真黄牛”,也有趁机揩油的“伪黄牛”。因此,才成立了工商局、质监局等监管部门。作为以经营风险和以信用信誉为本的商业银行,其成长的过程本身就充满了曲折与坎坷,任何不诚信的事件都可能导致存续多年的金融机构瞬间倒闭,哪怕是九牛一毛的小事。1995年,存续233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因“魔鬼交易员”的倒闭历历在目。现存的商业银行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这是源自其自发的自律,而同时商业银行也需要外部的严格约束和监管,否则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可能导致市场失灵、投机横行。例如,国内商业银行至少需要面对银监会和央行的双重监管,并受到众多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
五、金融业态媒介的属性与本质
不难看出,金融实际是资金融通的行为,这种行为和过程使得金融中介成为金融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金融中介不仅在业内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更是专业、专注的能力体现,在“内圣外王”的约束下经过长时间的积累获得双方的信任、公众的认可、社会的信誉甚至国家的背书。这进一步解释了金融中介如何取得交易双方的信任,以及建立信任后这一中介机制如何运作又如何持续。
我们承认: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宏微观约束下,可能出现狭义金融脱媒的现象。但这一现象的本质并非脱离或甩开金融中介,而是以其他类型的、新型的金融中介代替原有的、银行业金融中介,并且这一现象必须有趋同的现实条件。例如,宏观经济出现通货膨胀、微观层次政府证券或债券的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等。因此,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上讲,广义的金融脱媒并不成立,交易双方仍然需要金融中介的服务支持。
从实践来看,美国银行业在20世纪70-80年代进行了一系列变革,来消除狭义金融脱媒的影响。其中,主要包括改组国内的控股金融公司、增设海外分行和子公司、大规模的并购重组等,以“另一种金融中介”的形式缓解了狭义金融脱媒针对传统银行金融机构的压力。这一迭代过程,恰为美国银行业未来的“混业经营”埋下了浓墨重彩的伏笔。因此,从逻辑上讲,既然广义金融脱媒站不住脚,狭义的金融脱媒也失去了意义。狭义金融脱媒的存在更多的是“人祸”,而非“天灾”,即便在一定情境下存在,也会为其他金融中介所取代,实践的结果再次证明了金融中介的不可取消。
从理论来看,中介的出现是因为其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这与科斯定理的内涵一致。从本质上看,金融中介可以帮助交易双方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能力,其能力优势和比较优势恰恰有助于支撑能力的提升、保障服务水平。由此,划分了企业的边界和经营范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例外。科斯定理主要针对组织而言,对个人而言同样适用。个体的能力、精力有限性,势必导致分工与差异,毕竟“人不是万能的”。况且,个体作为组织的基本构成单元,如果中介提高了交易成本、延长了交易时间,无论是个体还是组织都不会选择这样的中介,“用脚投票”势必导致此类中介的退化和消亡,这是市场机制和公开竞争的必然结果。
此外,淘宝、天猫等大型综合购物平台的出现也印证了消除中介的不可逆。尽管买家和卖家直接交易会节约一定成本,但由于双方往往对彼此不够了解,必须经过中介来促成和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购物平台的作用不只提供了购物的选择,还提供了资金的保证、付款的保障和双方履行义务的监督,甚至衍生出了融资、贷款、理财等其他金融服务。这种中介由单一走向多元、由实体走向金融的趋势非但没有精简和缩水,反倒有愈演愈烈、星火燎原之势。
六、未来金融媒介的发展与转型
既然金融业态离不开中介,那么广义的金融脱媒就成了伪命题。那么,从狭义来看,商业银行是否可能会被其他金融中介所取代?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何去何从,未来如何发展?这是商业银行比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余额宝和天弘基金的横空出世已经展现了由一种新兴网络平台金融中介替代商业银行部分传统功能中介的实例,对商业银行作为“传统中介”的业态提出了新的替代性挑战。对此,商业银行展开了绝地反击,内生改革箭在弦上。
从实践上看,美国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已经对国内银行的发展给出了一种启示,有助于针对狭义企业脱媒强于居民脱媒的实际趋势,将企业直接融资的需要由集团之外转化为集团之内,解决狭义金融脱媒的现象。以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富国银行等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走出了一条集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于一体的金融集团,走“大而全”的发展之路。当然,商业银行的这一选择恰恰是处于交易成本的考虑,在监管政策的允许范围之内,合理的并购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跨行业、跨国的并购需要通盘考虑,有的个别项目并不盈利,但作为金融集团的一员,可能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和后发优势,有助于发挥全集团的协同效应和规模优势。
另一种出路是转型为“小而专”的金融机构,有助于狭义供需脱媒的需求,并在有限的狭义中小企业和居民脱媒需求中寻找基于细分市场的精细化发展格局。例如,美国有几千家甚至上万家社区银行,瞄准的就是小微企业信贷和个人客户服务的专业化市场,有的社区银行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为同一家小微企业服务。这一细分格局和长久的合作关系是其他类型金融企业难以企及的,大型金融机构可能不屑于利润的微薄,而中小型金融机构难有地缘优势。再如,摩根士丹利、高盛走的是另一种独立投资银行模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又如,在小微企业和个人信贷领域,国内的P2P公司具备更为灵活、便捷优势,从而在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城商行、农商行林立的局面下,找到了快速发展的间隙。
此外,在各种金融机构同质化竞争的情境下,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也可能使得提供的金融中介脱颖而出——这是彻底避免狭义脱媒现象的要旨。只有自身硬、自身产品服务特色鲜明、不易模仿,才能赢得更多的客户选择,保留甚至扩大在金融中介市场中的一席之地。例如,在当下国内经济适逢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之际,一定数量的P2P平台不断跑路、部分投融资平台曝出信贷危机,许多金融机构的产品大多聚焦动荡调整中的房地产市场,难以自拔。我们观察到,仍有一定比例的中小型私募基金、理财平台专注于国内其他实体产业和国际市场,慎重使用衍生产品和高杠杆产品,在全球经济复苏的过程中寻找到汇率波动、利率变动、资源调整等稍纵即逝的商机,一战成名。
综上所述,尽管狭义的金融脱媒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实践空间,但广义的金融脱媒实际是个伪命题,金融业务由于其对专业、经验和能力等比较优势的长期积累,使得交易双方在交易流程中都试图寻找可靠、稳定和长期合作的中介服务商,用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通效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都是服务交易双方的金融中介,存续了好几个世纪,其存在和演化具有一定必然性。未来的经济和金融发展给各类金融机构依然留有相当的空间,各类金融机构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环境变化,合理定位,找准属于自己的“生态位”,从而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其他机构难以复制的内涵发展之路。
本文原载《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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