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邛崃市教育局公布了2021年教育资助政策,包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具体政策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项目包括教育资助满覆盖、三儿资助。
资助对象分别为:邛崃市常住人口中,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幼儿、孤儿、因疾病或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且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邛崃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其中,“建档立卡”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在邛崃市公办幼儿园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分别为:
教育资助满覆盖——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在享受“三儿资助”标准后的差额部分,按照幼儿园收费标准再进行减免。
三儿资助——1000元/生·年。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二、义务教育资助
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宏志助学金。
资助对象分别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邛崃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生。
资助标准分别为:
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宏志助学金——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资助项目包括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课本费。
资助对象分别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邛崃市常住人口中,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收费标准不高于公办学校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资助标准分别为: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档30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邛崃市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纳入免费范围的民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按邛崃市同类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课本费——600元/生·年。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资助项目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住宿费、中等职业教育免课本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分别为: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免住宿费——成都市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成都籍在校所有住宿学生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成都籍住宿学生免除住宿费。就读民办中等职业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免课本费——中等职业教育免课本费邛崃市常住人口中,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资助标准分别为: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按照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确定。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 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按照邛崃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一档3000元/生·年 ,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1000元/生·年。
中等职业教育免住宿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住宿学生免除住宿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给予住宿费补助,经批准的住宿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免课本费——360元/生·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1000元/生·年。
来源:看见邛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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