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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丢掉了对阳光玫瑰葡萄的“掌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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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丢掉了对阳光玫瑰葡萄的“掌控权”

中国的阳光玫瑰种植面积已经达到日本的40多倍。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雨静

编辑 | 昝慧昉

日本政府4月施行的禁止注册品种被带往海外的新《种苗法》,恐怕很难在“阳光玫瑰”(Shine Muscat)身上奏效了。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阳光玫瑰这一日本育种品牌在被引入韩国和中国后,如今的销售规模、产量规模已经远超日本。在韩国,阳光玫瑰已经成为韩国水果的出口主力,出口额增至日本的近5倍;中国的阳光玫瑰种植面积已经达到日本的40多倍。

而日本本土育种在海外的大规模流通,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日本本土农林水产品的出口额。

日本政府早前曾提出对农林水产品的出口额目标:2025年增至2万亿日元,2030年增至5万亿日元。但目前来看该目标很难达成,2020年日本的农林水产品出口额为9217亿日元,甚至低于2019年达到1万亿日元的目标。

阳光玫瑰这一来自日本的青提品种,因其外表青翠、口味香甜,但价格高昂的特质被称为“葡萄中的爱马仕”。在日本,一串(500g左右)阳光玫瑰青提的均价在2000日元至3000日元之间(折合人民币约为120元至180元左右),礼品级的高级阳光玫瑰一串能达到1万日元(折合人民币600元左右)。

日本本土超市售卖阳光玫瑰青提。图片来源:asari.info

但如今,随着阳光玫瑰引入中国和韩国后被大批量种植,其价格和定位都开始跌落神坛。

2015年前后,该品种被引入中国种植,最早批发价仅为5-6元/斤,此后由于供不应求,批发价每年水涨船高,2018年产地批发价达到120元/一斤,到2019年的批发价高点时走到150元/斤、零售端价格达到300元/斤。到了2020年,阳光玫瑰在中国市场出现价格大跳水,一度跌至十几元一斤。

这主要与中国阳光玫瑰葡萄种植面积的迅速增加有关。据中国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数据,2020年,中国阳光玫瑰种植面积已达80万亩,且仍在扩增之中,预计2021年将突破100万亩。而在2016年,阳光玫瑰葡萄在中国的种植面积只有几万亩。

不仅是阳光玫瑰,日本农林水产与食品产业技术振兴协会在2020年发现,日本有30多个育种水果品种早前都被带到海外,比如静冈的“红颜”草莓、“红美人”柑橘,佐贺的“清香”草莓等。

农业育种需要高昂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数据显示,日本本土的苹果、柑橘、桃子等常见的果树,培育新品种的平均时长为24.5年。因此日本本土常见的新品种水果,大多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甚至申请了品牌,以保护开发者的权利。

但早前在日本种子和树苗的海外出口上,存在一定漏洞。

以阳光玫瑰青提为例,这一品种于2006年在日本本土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但当时政府并未做出出口决定,也没有在海外申请品种注册保护。根据日本早前的种苗法,种子或树苗可以被带往加入保护种苗相关国际条约的国家或地区,因此韩国和中国也相继引入了阳光玫瑰品种并开始大量种植。

当日本方意识到这一问题时,已经错过了海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因此所谓的果苗“侵权”也很难在法律上去界定。

为了保护日本本土农林产品,从2019年起,日本就开始缩紧种子和树苗的出口政策,提出种苗法修订草案,严禁将日本本土育种的种子和树苗带出国外。

修订后的法案在2021年4月1月正式开始实施。新的法规禁止个人和法人未经许可将已经注册的日本农产品种子和种苗带出日本。未经品牌所有者许可,不得采收相关品种的种子进行种植;如果非法将这些种子及苗木带出日本,将被处以10年以下的徒刑或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法人行为则处以3亿日元以下的罚金。

此后,日本农林水产省又发布了1975个禁止带出日本的种苗名单,主要以大米和水果为主,其中包括了“阳光玫瑰”葡萄、“甘王”草莓、北海道的“梦美利可”大米等等。

北海道梦美利可大米。图片来源:kitaiti.com

但这一修订后的法案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是未知数。《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新种苗法实施后,违规行为依然出现,而一旦种子和树苗流出日本,追踪就变得困难。

另一方面,诸如阳光玫瑰青提这类产品,由于已经在中韩实现大批量种植,价格也开始回落,日本本土的高价青提若有机会出口至海外,和当地种植的产品相比,价格上并不具有市场竞争力。

种子处于种植产业链的最前端,是农业的“芯片”,优质种子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定供应至关重要。培育一个新品种周期长、成本高,如果缺乏专利保护、被任意复制,长此以往就没有人去创新、去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在商业种苗保护层面,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产量,如果种苗流入到国外并实现了大批量种植,那么会冲击原产国对应产品的出口。

因此,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方式管理种子行业,且在种子专利保护、种子交易方面的规范尤其严格。1997年中国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增设了新品种保护专章,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品种保护测试和标准体系,以推动育种创新推广。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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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丢掉了对阳光玫瑰葡萄的“掌控权”

中国的阳光玫瑰种植面积已经达到日本的40多倍。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雨静

编辑 | 昝慧昉

日本政府4月施行的禁止注册品种被带往海外的新《种苗法》,恐怕很难在“阳光玫瑰”(Shine Muscat)身上奏效了。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阳光玫瑰这一日本育种品牌在被引入韩国和中国后,如今的销售规模、产量规模已经远超日本。在韩国,阳光玫瑰已经成为韩国水果的出口主力,出口额增至日本的近5倍;中国的阳光玫瑰种植面积已经达到日本的40多倍。

而日本本土育种在海外的大规模流通,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日本本土农林水产品的出口额。

日本政府早前曾提出对农林水产品的出口额目标:2025年增至2万亿日元,2030年增至5万亿日元。但目前来看该目标很难达成,2020年日本的农林水产品出口额为9217亿日元,甚至低于2019年达到1万亿日元的目标。

阳光玫瑰这一来自日本的青提品种,因其外表青翠、口味香甜,但价格高昂的特质被称为“葡萄中的爱马仕”。在日本,一串(500g左右)阳光玫瑰青提的均价在2000日元至3000日元之间(折合人民币约为120元至180元左右),礼品级的高级阳光玫瑰一串能达到1万日元(折合人民币600元左右)。

日本本土超市售卖阳光玫瑰青提。图片来源:asari.info

但如今,随着阳光玫瑰引入中国和韩国后被大批量种植,其价格和定位都开始跌落神坛。

2015年前后,该品种被引入中国种植,最早批发价仅为5-6元/斤,此后由于供不应求,批发价每年水涨船高,2018年产地批发价达到120元/一斤,到2019年的批发价高点时走到150元/斤、零售端价格达到300元/斤。到了2020年,阳光玫瑰在中国市场出现价格大跳水,一度跌至十几元一斤。

这主要与中国阳光玫瑰葡萄种植面积的迅速增加有关。据中国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数据,2020年,中国阳光玫瑰种植面积已达80万亩,且仍在扩增之中,预计2021年将突破100万亩。而在2016年,阳光玫瑰葡萄在中国的种植面积只有几万亩。

不仅是阳光玫瑰,日本农林水产与食品产业技术振兴协会在2020年发现,日本有30多个育种水果品种早前都被带到海外,比如静冈的“红颜”草莓、“红美人”柑橘,佐贺的“清香”草莓等。

农业育种需要高昂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数据显示,日本本土的苹果、柑橘、桃子等常见的果树,培育新品种的平均时长为24.5年。因此日本本土常见的新品种水果,大多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甚至申请了品牌,以保护开发者的权利。

但早前在日本种子和树苗的海外出口上,存在一定漏洞。

以阳光玫瑰青提为例,这一品种于2006年在日本本土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但当时政府并未做出出口决定,也没有在海外申请品种注册保护。根据日本早前的种苗法,种子或树苗可以被带往加入保护种苗相关国际条约的国家或地区,因此韩国和中国也相继引入了阳光玫瑰品种并开始大量种植。

当日本方意识到这一问题时,已经错过了海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因此所谓的果苗“侵权”也很难在法律上去界定。

为了保护日本本土农林产品,从2019年起,日本就开始缩紧种子和树苗的出口政策,提出种苗法修订草案,严禁将日本本土育种的种子和树苗带出国外。

修订后的法案在2021年4月1月正式开始实施。新的法规禁止个人和法人未经许可将已经注册的日本农产品种子和种苗带出日本。未经品牌所有者许可,不得采收相关品种的种子进行种植;如果非法将这些种子及苗木带出日本,将被处以10年以下的徒刑或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法人行为则处以3亿日元以下的罚金。

此后,日本农林水产省又发布了1975个禁止带出日本的种苗名单,主要以大米和水果为主,其中包括了“阳光玫瑰”葡萄、“甘王”草莓、北海道的“梦美利可”大米等等。

北海道梦美利可大米。图片来源:kitaiti.com

但这一修订后的法案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是未知数。《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新种苗法实施后,违规行为依然出现,而一旦种子和树苗流出日本,追踪就变得困难。

另一方面,诸如阳光玫瑰青提这类产品,由于已经在中韩实现大批量种植,价格也开始回落,日本本土的高价青提若有机会出口至海外,和当地种植的产品相比,价格上并不具有市场竞争力。

种子处于种植产业链的最前端,是农业的“芯片”,优质种子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稳定供应至关重要。培育一个新品种周期长、成本高,如果缺乏专利保护、被任意复制,长此以往就没有人去创新、去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在商业种苗保护层面,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产量,如果种苗流入到国外并实现了大批量种植,那么会冲击原产国对应产品的出口。

因此,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方式管理种子行业,且在种子专利保护、种子交易方面的规范尤其严格。1997年中国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增设了新品种保护专章,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品种保护测试和标准体系,以推动育种创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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