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网警巡查执法 微博9月17日通报,事发后,四川警察学院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其未能按期毕业。
此外,双方同意调解,益某承担邓某医疗费2.37万余元,并赔偿邓某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整,约定6月30日前先付1万元,剩余4万元于8月31日前付清。9月2日,邓某称益某仅支付1万元,未继续履行调解协议。经了解,益某父亲因病于7月18日去世,家庭经济困难,未能按时支付剩余4万元。
9月15日,四川警察学院已帮助和敦促益某支付了赔偿调解协议中剩余的4万元,邓某向益某出具了谅解书。目前,经依法进行伤情鉴定,邓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益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