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人犯受贿罪被判刑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希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8月,陈希斌在邯郸市某饭店宴请亲友,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同月,陈希斌组织家人、朋友和私营企业主等一行6人到新疆等地旅游,部分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2年春节至2020年3月,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礼品礼金。陈希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陈希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石家庄市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组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借用服务对象房产和车辆问题。2019年9月,陈慧明邀请多人在石家庄市某酒店聚餐,并饮用高档酒水,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2015年10月至2019年6月,向私营企业主借用海南三亚某公寓两套住房和车辆供其家人使用。陈慧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陈慧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5月,陈慧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30万元。

保定市白沟新城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周爱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底,周爱民先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和茅台酒。周爱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周爱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7月,周爱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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