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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赴三地督导调研煤炭保供稳价工作。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评估督导司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河北秦皇岛港、曹妃甸港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发改委财金司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鹤壁园区调研。
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督导组在秦皇岛港现场组织晋能控股、中煤集团、国能集团等企业座谈;在曹妃甸港现场组织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投集团等企业座谈,并实地督导中长期合同履约、港口煤炭运输等情况。
督导组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强化产运需衔接,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户的煤炭资源供应。
督导组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在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鹤壁园区,发改委财金司主要负责人表示,需切实加强煤炭现货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重点打击资本炒作煤炭现货市场行为并公开曝光。
截至10月21日收盘,动力煤2201主力合约报收1587.4元/吨,跌幅11%。焦煤主力合约跌停,跌幅11.99%,报3109元/吨;焦炭主力合约跌幅12%,报3663.5元/吨。
一位不愿具名的动力煤分析师告诉界面新闻,近期高层会议密集召开,国家及地方对煤炭的保供力度升级,10月21日港口5000大卡动力煤报价2100元/吨,但无人问津,买方持观望态度。
10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指出,据预测,今年冬季北方等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甚至可能出现极端天气。要求确保冬季北方地区特别是东北供暖,全力保障供暖用煤生产和运输,依法打击煤炭市场炒作。
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提出,动力煤价格涨幅脱离供求基本面,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
当日,动力煤期货合约价格止高回跌,夜盘跌停。
界面新闻从国家能源集团获悉,10月21日,该集团召开了保供专题会议,提出全集团严格执行长协合同,落实补签任务,重点抓好东北保供,并表示要做好内部资源调配,加大生产组织力度,带头稳产稳价稳市。
此外,要确保四季度自产煤有序增产高产,具备达产条件的矿井,按照全年产能的四分之一安排生产,没有达产的矿井要按照最大化组织;优化外购煤购销机制,拓展疆煤出区半径,增加外煤引入,补充资源不足缺口。
国家能源集团称,将加快煤矿证照及核增手续办理,取得证照手续批复的保供矿井,在确保安全和环保前提下尽早达产稳产;对于煤电一体产业基地,将推进煤矿电厂一体运营、集中统一管理。
另外,煤电机组不得无计划检修,不得无故减出力,要应启尽启,应发尽发,确保可燃用天数不低于7天;5500大卡港口平仓价不超1800元/吨,并据此倒推核心区外购煤采购指导价格。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举行动力煤 “保供稳价诚信经营”主题会议,号召煤炭企业签署《今冬明春环渤海保供稳价承诺书》。
承诺的核心内容是,在环渤海港口的动力煤,装船下水平舱价格5500卡不高于1800元/吨,5000卡不高于1500元/吨,4500卡不高于1200元/吨,其他高卡资源不超2000元/吨。
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0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表示,9月底以来,各地已核增一批生产煤矿,日均产量已比9月份增加了120万吨以上,10月18日的日产量已超过1160万吨,创今年新高。
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近8800万吨,可用16天,比月初增加900万吨以上。
其中,东北三省电厂存煤可用24天,比月初增加11天。在已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发电供热企业与煤炭企业又签订了1.5亿吨中长期合同,绝大部分省份合同签订率达到或接近100%,部分省份中长期合同煤炭缺口已落实煤源,正在抓紧签约。
国家能源集团表示,10月1日-20日,该集团自产煤产量同比增加225.5万吨,增幅7.5%;发电量累计完成547.8亿度,同比增幅15%,其中火电同比增加63.6亿度,增幅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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