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绿色金融方案,将支持设立碳基金、碳信托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绿色金融方案,将支持设立碳基金、碳信托

长三角示范区将成为中国绿色金融的一块重要试验田。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杨舒鸿吉

长三角示范区将成为中国绿色金融的一块重要试验田。

界面新闻2021年11月19日从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中提出9大任务,提出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跨区域绿色金融合作机制,形成行业标准明晰、技术创新领先、产品服务多元、组织体系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助力一体化示范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此外,一体化示范区要实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实现较快增长,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努力将一体化示范区打造成为气候投融资和碳金融应用的实践区,扩大气侯投融资规模,深挖碳金融潜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突破,开展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

《实施方案》的9大任务中,首先提出要探索建立绿色银行、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评价标准和认证体系;构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责任投资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统一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标准;用好联合授信机制,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取消跨域收费。

证券市场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地方政府和大中型、中长期绿色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以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的地方债、企业债、公司债、跨区域集合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绿色债券。

《实施意见》指出,一体化示范区要为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绿色企业按照自身特点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鼓励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探索区域内共同投保绿色保险的创新模式,组织共保体制定共保工作机制和服务方案,落实“区内通赔”等制度,探索推进一体化示范区保险市场一体化。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探索开发能效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发展。

推动碳金融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为一体化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质押、借碳、碳回购等服务,支持发展碳基金、碳信托、上海碳配额远期等;并支持减排项目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鼓励环境收益再投资绿色环保项目;推动区内企业率先实现覆盖一体化示范区的绿色碳资产的产品交易和落地,促进区域的绿色金融标准优化完备,助推“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实现。

记者在《实施方案》中看到,示范区将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机构;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绿色生态廊道等绿色重点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信息共享方面,示范区还将探索将企业污染排放、环保合规性、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信息纳入金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发债主体等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还将在未来三年中引入联合国环境署绿色科创中心、联合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打造世界级城市群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全新样本。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长三角示范区发布绿色金融方案,将支持设立碳基金、碳信托

长三角示范区将成为中国绿色金融的一块重要试验田。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杨舒鸿吉

长三角示范区将成为中国绿色金融的一块重要试验田。

界面新闻2021年11月19日从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中提出9大任务,提出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跨区域绿色金融合作机制,形成行业标准明晰、技术创新领先、产品服务多元、组织体系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助力一体化示范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此外,一体化示范区要实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实现较快增长,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努力将一体化示范区打造成为气候投融资和碳金融应用的实践区,扩大气侯投融资规模,深挖碳金融潜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突破,开展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

《实施方案》的9大任务中,首先提出要探索建立绿色银行、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评价标准和认证体系;构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责任投资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统一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标准;用好联合授信机制,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取消跨域收费。

证券市场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地方政府和大中型、中长期绿色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以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的地方债、企业债、公司债、跨区域集合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绿色债券。

《实施意见》指出,一体化示范区要为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绿色企业按照自身特点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鼓励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探索区域内共同投保绿色保险的创新模式,组织共保体制定共保工作机制和服务方案,落实“区内通赔”等制度,探索推进一体化示范区保险市场一体化。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探索开发能效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发展。

推动碳金融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为一体化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质押、借碳、碳回购等服务,支持发展碳基金、碳信托、上海碳配额远期等;并支持减排项目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鼓励环境收益再投资绿色环保项目;推动区内企业率先实现覆盖一体化示范区的绿色碳资产的产品交易和落地,促进区域的绿色金融标准优化完备,助推“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实现。

记者在《实施方案》中看到,示范区将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机构;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绿色生态廊道等绿色重点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信息共享方面,示范区还将探索将企业污染排放、环保合规性、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信息纳入金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发债主体等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还将在未来三年中引入联合国环境署绿色科创中心、联合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打造世界级城市群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全新样本。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