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晓云
在实控人朱一栋被批捕3年多后,备受关注的“阜兴系”违法犯罪事件,终于等来一审判决。
11月22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被告单位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集资诈骗、操纵证券市场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当日下午,对阜兴集团非法集资系列案集中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王源、余亮等人,使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价值、向社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并以高收益、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发新还旧,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以维持资金链。被告人王永生、曹兆进、朱金华等人参与阜兴集团非法集资活动。
至2018年6月,阜兴集团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65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218亿余元。其间,被告单位阜兴集团、被告人朱一栋、朱成伟、郑卫星、李卫卫、宋骏捷、徐致杰、张锴、吴军等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大连电瓷”股票,并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上海二中院对被告单位阜兴集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亿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亿元。对被告人朱一栋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对被告人赵卓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对被告人朱成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被告单位阜兴集团及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各被害人和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被告单位和各被告人继续退赔。
公开资料显示,阜兴集团是一家集商业地产、资产管理、金融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集团。2017年集团资产管理总额超过350亿元,朱一栋是该集团实际控制人。赵卓权在案发时是阜兴集团总裁。
阜兴系通过旗下四家私募基金,包括上海意隆财富、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了160只私募基金产品,还牵连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十余家金融机构,资金投向包括操纵华闻传媒( 000793.SZ )、大连电瓷( 002606.SZ )多只股票、各类上市和未上市公司股权以及不动产资产等。
2020年1月,证监会公布的有关“阜兴系”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阜兴系”作案的大量细节:“阜兴系”实际控制了365家企业,利用旗下的4家私募机构募集了368.45亿元,挪用365.65亿元,其中98.9%投向了关联企业。
证监会认为,“阜兴系”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投资者众多、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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