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2CC新传媒
“儿童玩具化妆品”、“儿童彩妆套装”到底是不是化妆品?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标示名称为“儿童彩妆”产品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妆函〔2021〕713号)(以下简称复函)。从复函的受文单位来看,该回复针对的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对“儿童彩妆”产品定性问题的请示》。
那么,国家药监局到底是如何回复的?该复函又意味着什么?
以玩具之名做儿童彩妆的生意,应当按照化妆品进行管理
国家药监局在回复山东省药监局的复函里明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据此,判定一种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应当根据该产品的使用方法、施用部位、使用目的、产品属性等进行界定。
复函进一步强调,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外观形态等表明该产品符合化妆品定义,无论其单独销售或与玩具等其他产品一并销售,该产品都属于化妆品,依法应当按照化妆品进行管理。
复函称,请示中涉及的产品符合化妆品的定义,故该产品应当按照化妆品管理。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查处。
就此复函,C2CC传媒&新妆资讯记者也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在他们看来,虽然复函里没有明确表示是什么产品,但从其回复的内容中可以大概推测,没有所谓的“儿童玩具化妆品”、“儿童彩妆套装”。虽然声称玩具,但从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外观形态来看,明显符合化妆品定义,也就意味着都应当按照儿童化妆品进行严格管理。
线上儿童彩妆销量走高,生产资质却堪忧
如今,儿童化妆品消费增长迅速。在生活环境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儿童尝试使用化妆品。在YouTube上,儿童化妆品相关的视频已经多到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品类。在小红书、抖音、快手、B站等社交平台以及淘宝、天猫等传统电商平台搜索“儿童美妆”、“彩妆教学”的关键词,相关推荐总量有几十万之多。
记者在天猫平台搜索关键词“儿童彩妆”,平台显示相关产品有4200件。不少商家会在商品标题上做文章,“儿童专用彩妆、安全无毒、儿童化妆品套装礼盒、无毒可水洗”等字眼尤其突出。记者也注意到,这类“儿童彩妆”产品的销量确实还不低,月销高的可达4000+、3000+,月销2000+、1000+的那就更多了。
“女儿自己选的礼物,卖家发货很快,第二天就收到了。然后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化妆品,比我还精!怎么用的一清二楚,画的也有模有样的。指甲油不错,轻松一撕就卸掉了。”“宝贝心心念念的儿童化妆品玩具,买回来就开心了,还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化妆,跟同学炫耀自己的化妆品。”
这是记者在月销达到4000+的这款“儿童化妆品玩具套装无毒女孩生日礼物女童小孩公主彩妆盒指甲油”产品的评论区看到的买家评论。这款产品按照颜色以及产品搭配有16种选择,价格在29—120元不等。套装产品涉及指甲油、口红、工具刷、啫喱、眼影、腮红、唇膏等。
记者还发现,该商家在产品的详情页还展示了质检报告、国际欧盟认证以及玩具3C证书,并强调其拥有化妆品与玩具双重资质,专为儿童研制。显然,商家承认该产品为化妆品,但是在其详情页却没有相关的产品注册备案信息。
事实上,电商平台上属于儿童化妆品却未经注册备案的现象并非个案。记者在淘宝上按照综合排序,抽样20款产品,仅1款品牌名为“彩促”的儿童彩妆产品显示批准文号(鄂G妆网备字2020000837)。
抵制违法违规产品,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正式发布
根据某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发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儿童彩妆消费同比2019年增长了300%。85后、90后的年轻妈妈最爱给孩子买儿童彩妆。河北、山东、四川三个地区的销量已经超越北上广,成了儿童彩妆的前沿消费地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0-14岁儿童约2.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95%,少儿人口比重回升,儿童化妆品为代表的儿童经济俨然是一片蓝海市场。
也正因机遇与乱象的不断升级,我国儿童化妆品正式迎来独立监管时代。
2021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这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于儿童化妆品的标识、原料、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均做出了详细规定。
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
根据《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识儿童化妆品标志;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
再来看如今市面上售卖的“专为儿童设计”的化妆品,多以玩具之名在销售。
“很大一部分儿童化妆品厂家,其实并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属于无证生产。其不仅违反了《规定》,甚至,上述以玩具为名销售儿童化妆品的行为还涉嫌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面对鱼龙混杂的儿童化妆品市场,《规定》发布后,全国多个省份的市场监管局都开展了对儿童化妆品销售的专项检查。11月初,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消息,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因产品中有4种儿童化妆品不合格,被罚款337万余元,对法定代表人处罚款15.8万元,终身禁业。该案件也成为全国首个处罚到人、并终身禁业的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
儿童化妆品乱象依旧猖獗,“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仍需加大力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