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海南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毅介绍称,11月18日省政府印发的《规划》是海南首次编制的金融业规划,为2025年实现自贸港早期安排、早期收获提供了金融业发展路线图。
“我们将‘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定位为:紧紧围绕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聚焦提升海南自贸港金融功能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两大任务,着重打造海南特色的金融,对标国际规则,在RCEP、CPTPP窗口期内,发挥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作用,紧紧依靠内地庞大的市场,面向两洋加大金融开放创新,努力成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境外企业‘引进来’的桥头堡。”管毅表示。
据介绍,到2025年,海南将初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体系,主要有7大目标。
一是构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体系。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落地,推动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会计事务所、律所、评估机构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二是完善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业务和产品集成创新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金融业态,创新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推动“监管沙盒”落地应用。探索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稳步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实施普惠金融服务提升工程,构建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相匹配的普惠金融体系。
三是丰富与国际规则和制度体系相接轨的要素市场体系。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海南国际清算所、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和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国际化发展。
四是健全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相适应的跨境投融资体系。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
五是拓展与国际金融体系相匹配的金融人才发展体系。金融人才规模整体扩大,人才能力显著提升,层次丰富的海内外金融人才引进机制初步建成,金融人才服务环境持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和认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六是深化与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推动设立金融法院。加快搭建境内外金融人才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平台。推进金融创新等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法、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加快出台地方金融条例等金融配套法规。
七是筑牢与海南金融业全方位对外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快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构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加强监管力量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
与此同时,在具体发展指标方面,《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2025年,海南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为10%。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20000亿元(2020年为10312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18000亿元(2020年为9982亿元),社会融资规模达到2000亿元(2020年为970亿元),全省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0家。
在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海南金融业如何做好金融风险防控?管毅表示:“‘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做好金融风险防控是扩大金融开放的前提。当前,主要有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做好海南自贸港金融开放的压力测试,加快推动各项金融政策落地。二是稳妥有序做好存量风险化解工作,降低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对海南金融业的冲击影响。三是提前做好增量风险防控准备,完善资金流监测系统和‘三反’系统,高度重视并提前应对绿色转型发展、金融科技、数字金融等新兴领域的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为此,海南将从四方面着手,夯实金融监管基础,构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充分发挥海南现有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力量,形成合力,着力提升自贸港金融监管效能。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手段,扩大监管科技应用范围和广度。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系统,打造智能化防控平台。三是夯实金融基础设施,铸牢“电子围网”,对金融风险做到事先防范、事中可控和事后处置,进一步织牢织密金融安全防控网。四是加强监管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落实省市风险化解责任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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