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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这个大招,如何出招和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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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这个大招,如何出招和接招

经济性裁员,简单讲,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严重困难时,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

催催小区里最近发生了件涉及面非常广的“大事”,小区附近的2家公司都在进行裁员,而且打的也都是“经济性裁员”的名号。可是一家公司只给了员工“单倍月工资×年限”当补偿,而另一家公司不但受到了行政处罚,还被要求向员工支付“巨额”赔偿金。

催催和楼道里的大妈们一起困惑了……这都是裁员,怎么区别这么大?“经济性裁员”到底怎么裁?

今天我们的关键词就是“劳动”,看完文章别忘继续听听小编搜罗的和“劳动”那点奇葩事。据说,万能的某宝,最近还为球迷们贴心准备了病假条。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到底是个啥?

经济性裁员,简单讲,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严重困难时,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如果企业在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时不允许其裁员,就将使企业背上冗员的包袱,不但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更可能最终造成企业破产、损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所以,“经济性裁员”并不是法律赋予企业可以“不讲理”解雇劳动者的权利,而是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给予企业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

一、“大招”怎么出招才谨慎?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其赋予企业单方解除的权利,因此,在适用上,我国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限制。“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一)实体条件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律贝果有话说:

情况严重不严重,可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法律都有明确限制。企业如果不是面临“生死攸关”的时刻,可千万别用“经济性裁员”这个大招。毕竟“大招”砍不到别人,就可能砍到自己呀。

(二)程序条件

1、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2、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律贝果有话说:

“大招”一出,也不是你想裁就能裁。人数要注意,工会、职工要提前告知,劳动行政部门要汇报,程序随便漏一个,就可能变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时候经济赔偿金可就要交出去啦。

(三)其他特殊规定

1、遵循社会福利原则,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1)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重新招用人员的,被裁减人员具有优先就业权。

律贝果有话说:

老员工、家庭困难员工不要怕,咱们受到法律优先保护。企业打着“经济性裁员”的幌子,只留下年轻人,可是违法的。

二、“大招”出现,怎么接?

(一)、经济补偿金不可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下,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另外,高收入者需要特别注意:

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律贝果有话说:

将退休的老员工,倒是不妨考虑下接了这个“大招”,几十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到手,再找个公司缴纳社保坐等领取养老金。对于年轻的员工,也是个不错的机会,一次性的经济补偿不但可以暂时缓解生活压力,而且也是一次从经营不善企业跳出去的机会。

(二)、识破企业“伪·大招”

由于“经济性裁员”可以由企业单方面提出、且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实践中有部分企业会打着“经济性裁员”的幌子实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建议各位员工严格对照前文提到的“经济性裁员”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律贝果有话说:

根据实践经验,“黑心”企业最喜欢打着“经济性裁员”的名号清理年纪较大员工、孕期员工、患有职业病员工,然后留下年轻员工。如果发现这种情况,不用考虑,肯定是企业违法啦~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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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这个大招,如何出招和接招

经济性裁员,简单讲,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严重困难时,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

催催小区里最近发生了件涉及面非常广的“大事”,小区附近的2家公司都在进行裁员,而且打的也都是“经济性裁员”的名号。可是一家公司只给了员工“单倍月工资×年限”当补偿,而另一家公司不但受到了行政处罚,还被要求向员工支付“巨额”赔偿金。

催催和楼道里的大妈们一起困惑了……这都是裁员,怎么区别这么大?“经济性裁员”到底怎么裁?

今天我们的关键词就是“劳动”,看完文章别忘继续听听小编搜罗的和“劳动”那点奇葩事。据说,万能的某宝,最近还为球迷们贴心准备了病假条。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到底是个啥?

经济性裁员,简单讲,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严重困难时,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如果企业在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时不允许其裁员,就将使企业背上冗员的包袱,不但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更可能最终造成企业破产、损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所以,“经济性裁员”并不是法律赋予企业可以“不讲理”解雇劳动者的权利,而是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给予企业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

一、“大招”怎么出招才谨慎?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其赋予企业单方解除的权利,因此,在适用上,我国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限制。“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一)实体条件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律贝果有话说:

情况严重不严重,可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法律都有明确限制。企业如果不是面临“生死攸关”的时刻,可千万别用“经济性裁员”这个大招。毕竟“大招”砍不到别人,就可能砍到自己呀。

(二)程序条件

1、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2、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律贝果有话说:

“大招”一出,也不是你想裁就能裁。人数要注意,工会、职工要提前告知,劳动行政部门要汇报,程序随便漏一个,就可能变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时候经济赔偿金可就要交出去啦。

(三)其他特殊规定

1、遵循社会福利原则,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1)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重新招用人员的,被裁减人员具有优先就业权。

律贝果有话说:

老员工、家庭困难员工不要怕,咱们受到法律优先保护。企业打着“经济性裁员”的幌子,只留下年轻人,可是违法的。

二、“大招”出现,怎么接?

(一)、经济补偿金不可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下,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另外,高收入者需要特别注意:

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律贝果有话说:

将退休的老员工,倒是不妨考虑下接了这个“大招”,几十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到手,再找个公司缴纳社保坐等领取养老金。对于年轻的员工,也是个不错的机会,一次性的经济补偿不但可以暂时缓解生活压力,而且也是一次从经营不善企业跳出去的机会。

(二)、识破企业“伪·大招”

由于“经济性裁员”可以由企业单方面提出、且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实践中有部分企业会打着“经济性裁员”的幌子实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建议各位员工严格对照前文提到的“经济性裁员”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律贝果有话说:

根据实践经验,“黑心”企业最喜欢打着“经济性裁员”的名号清理年纪较大员工、孕期员工、患有职业病员工,然后留下年轻员工。如果发现这种情况,不用考虑,肯定是企业违法啦~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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