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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行将结束,紫光集团千亿债务重整引发的争端也暂时落下帷幕。
12月29日深夜,紫光集团官网发布公告称,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据悉,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
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据悉,本次会议设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各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中,进行投票的债权人共计1069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40.94亿元,前述1069家债权人全部投票同意,占进行投票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占进行投票的债权金额的100%。未出席本次会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债权人12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5.78亿元。
综合以上投票情况,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各表决组均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后续将依法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
2021年7月9日,紫光集团发布公告称,债权人徽商银行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7月16日,紫光集团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7月20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更新了紫光集团招募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显示,战投需整体承接紫光集团或者紫光集团核心产业。
12月13日,紫光集团管理人公布了相关重整计划,宣布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重整计划草案已提交给北京一中院。
原本应该尘埃落定的紫光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因12月15日晚间,紫光集团第二大股东赵伟国的“发难”起了争端。
12月15日晚间,紫光集团第二大股东——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关于紫光集团重整引进战投过程中涉嫌734.19亿国有资产流失的公开声明》,称此前已确定由智路资本和建广资产牵头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的重整方案,将直接造成当期734.19亿(未来价值数千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12月16日,紫光集团晚间发布严正声明,对于健坤集团的指控进行了驳斥,并表示“健坤集团和赵伟国个人散布不实信息,企图干扰并影响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进程”,称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法律责任。
此后,紫光集团仍按原计划推进了破产重整。
12月17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清华控股持有的公司51%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42亿元)及健坤集团持有的公司49%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28亿元)。
12月20日,紫光集团发布公告称,为顺利稳妥推进公司司法重整程序,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资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北京一中院对清华控股和健坤集团所持有的紫光集团全部股权予以保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的出资人组表决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赵伟国旗下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这也意味着,日前发声质疑重整草案的赵伟国,未对这次重整方案投出反对票。
自此,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将进入执行阶段,目前紫光集团总资产约为3000亿元人民币,累计确认债权近14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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