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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黑人在美国总被认为是取乐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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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黑人在美国总被认为是取乐的种族?

戴森的新书虽然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知识乐趣,但却不太可能满足许多读者对美国的黑人操演进行批判性考察的渴望。

迈克尔·埃里克·戴森所扮演的诸多角色在他的新书里尽数得到展现:“布道者、作家、牧师、大学教授、公共知识分子、讲师、文化评论家、作家、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电台谈话节目主持人、政治分析家以及媒介评论

迈克尔·埃里克·戴森(Michael Eric Dyson)新近出版的《取乐的种族:在美国操演黑人性》(Entertaining Race: Performing Blackness in America)一书乃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尝试,旨在解释黑人操演(black performance)如何塑造了这个国家。全书共50个章节,彰显作者三十余年的功力,他的工作致力于解释和展现黑人的操演。作为解释者,戴森兼具魅力与批判性的评论令这本书读起来不无趣味。但他自己身体力行扮演的诸多角色才是重头戏——如他所列举的这些:“布道者、作家、牧师、大学教授、公共知识分子、讲师、文化评论家、作家、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电台谈话节目主持人、政治分析家以及媒介评论家”——读者或许会发现该书真正出彩之处恰在于此。数十年来,戴森的著述颇丰,在学术界内外也是种族正义的热心推动者。这本新书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读者可一次性地欣赏到戴森的写作与言辞技艺。

书的标题运用了双关语,开门见山地凸显了戴森对黑人操演之文化重要性的高度关切。他一开头就指出,黑人曾经是被迫成为取乐种族的——这个种族频频被召去为白人观众演出。作为一种自保的技巧,黑人演员在压力之下发展出了一些富有创意的策略,既有娱乐性又有解放意义。例如,被奴役的人们“所唱的圣歌关乎某些天上的目的地,而这隐藏着某些信息”,同侪听到后便明白了他们要如何在现实世界中逃离奴役、投奔自由。戴森表明,黑人的娱乐绝不仅仅是单纯的娱乐活动。

戴森还提出,黑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之道,便是频繁地以种族来取乐——这一方面触及了种族的概念,另一方面也兼顾它的诸多社会与政治后果。戴森主张,哪怕别人否认种族的重要性,黑人也必须承受其存在的各种代价,并反思其在社会上的悖谬地位。

在戴森的一系列论证中,有不止一条理由说明了黑人演员在谈论种族时为何也必须具有娱乐性。戴森称,从音乐到摄影再到电影等领域,黑人演员在接触敏感话题时表现出创意乃是其必修一课。“种族,”他写道,“是一个当我们不被鼓励去触及它时最能保持太平的议题。”结果就是,黑人操演承担了吸引及唤醒一个对种族避而不谈的社会的使命:“一篇讨论人类动机与恶行背后的诸因素的论文,本来可能是索然无味的,但一旦与黑人操演相联系,它就变得更加有趣也更具有重要性了。”

《取乐的种族》

书的副标题进一步强化了它的戏谑色彩。如戴森在某一章里所解释的,“标题乃是作者与目标读者群体之间的一纸契约。”在此,戴森借助其对“操演”的宽泛理解来履行作者一方的义务。经过他的处理,“操演”一词不再只是指代传统的艺术表达,艺术家有意借它来向观众传达某种信息。它现在还包括了普通黑人民众如何彼此寒暄、站在门廊处、观鸟或参与其它一些稀松平常的活动这层含义。换言之,黑人操演与黑人的存在之道乃是须臾不可分离的。

许多读者想必会认为,戴森对操演的构想说好听一点是令人困惑的,说难听一点则完全是一团乱麻。而戴森又相当反直觉地把黑人操演的概念拓展到了死于警察之手的黑人之上,这更加强化了后一种印象。在某一处,戴森认为乔治·弗洛伊德被害一案是“死亡的操演”,因其“体现了一切能让黑人操演引起共鸣的元素”,此说颇有些怪异。鉴于他所形容的操演具有多个面向,这种术语用法也并非全无道理,但他并没有提出足够有力的论证来支撑此主张的独特性(peculiarity)。这样一来,戴森在这里就显得相当反常了,这种调子俨然出自一个对语言的政治(politics of language)视而不见的粗心教授。读者须小心对待。

戴森经常会刻意避免用复杂的分析式说理来支撑自己的主张。事实上,书中的许多章节都是他多年来的发言稿,仅经过粗略编辑。作为一个多产的作家和四方云游的布道者,戴森在社交媒体上的活动也一向很积极。关注他比较久的人想必会很熟悉他那种极富表现力的风格。如同书籍封面上所提到的,他的魅力是如此之强大,以至于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一度宣称“每个在迈克尔·埃里克·戴森之后发言的人都显得相形见绌”,局部地看,他的确做到了不负众望。但这本书读起来总会不时让人觉得戴森将某些发言增补进去的做法不太明智,这些发言的书面表达远不如他的口头言辞那么引人入胜。

值得赞许的是,戴森试图通过在括号里标注现场听众反应的方式来重现其妙语连珠的时刻。诉诸这种策略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譬如,但凡去过黑人教堂的人都知道,来自会众的良性打断对口头的操演有一定的助推作用。通过重复演讲时的呼唤与回应,戴森想要鲜活地再现那一刻。

但这一做法并不算特别成功。当读到书中各处的“(大笑)”与“(鼓掌)”以及偶尔出现的“(阿门!)”时,难免会让人回想起90年代情景喜剧里面的那些罐头笑声,它可以帮助原本漫不经心的观众察觉到笑点之所在。一般读者看到一个平淡无奇的句子便会匆匆掠过,但括号里标准的反应对他们而言无异于摇响了一只小铃铛,敦促其做出回应。在经过书面转写的演讲词里,赞扬性的认可变得有了强制性的提醒。

美剧《30 Rock》里对好莱坞电影中典型黑人角色的戏虐演绎 图片来源:NBC

任教于范德堡大学的戴森当然明白,对那些与书页里的复杂问题较劲的人而言,口头语有其局限。例如,几年前他曾对另一位学者推出的“谈话书”系列提出过不无见地的批评,对缺乏书面文字之纪律性的即兴发挥表达了不耐烦,使用了他如今这本书里所没有的一种修辞。“对学者而言,”戴森在《新共和》杂志上撰文谈道,“有一种深度乃是唯有对同一组句子精雕细琢、反复推敲直到其意义变得明晰才有望达到的。”鉴于此,他继续道,“当学术受到威胁时,口头语的疯狂会让深度的读者以及长期的听众更加渴求它。”就此而言,那些不愿意斟酌字句的人,便不应期望抵达富有说服力的学术之精微境界。这里的要点并不是书面语相较于口头语应获得更多优待,而是直接转录而来的演讲词在内容上不够严谨,与戴森在其它地方的认真态度不太匹配。

在书中,这些演说与戴森不时以精致的区分来推进其论证的另一些文章混在了一起。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更简练的文章所做的工作也未必能让贪婪的读者满意。作者以一人之身担当了这么多的角色,不平衡总是在所难免的,对此我们或许也应当有所预见。

但单单指出书中的不平衡就淡化了问题。其要害在于,当一个人在如此多的专业角色之间闪转腾挪时,他的表演并没有达到足以打动观众的深度。企图满足所有人的结果,便是满足不了任何人。在承担诸多角色之际,戴森也避开了每一角色对他提出的严格要求——他回避了作者的勤奋、布道者对经文的专注、活动家对政治行动的承诺、文化评论家对不断变化的风尚的敏感性等等。戴森的新书虽然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知识乐趣,但却不太可能满足许多读者对美国的黑人操演进行批判性考察的渴望。

这本书里的其它缺陷相对而言要可原谅一些。一些章节虽然恰到好处地展示了戴森过人的才华,并且读起来给人一种俨然只有他才能写出这些东西的感觉,但该书的另一些部分读来就像是散文形式的说唱Genius(Genius,音乐网站,为歌词提供注释、创作背景以及含义等信息——译注)注解。另一处败笔在于,戴森在演讲时倾向于反复运用一些听众喜闻乐见的台词。例如,在2018年的艾瑞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葬礼上致悼词时,戴森声称:“在魅力黑人女孩(Black Girl Magic,黑人女性赋权运动)出现之前她就已经是魅力黑人女孩了。(掌声)。”几页之后,读者又能在2019年杰西·诺曼(Jessye Norman)的葬礼上发现相似的台词:“在这个词问世之前她就已经是魅力黑人女孩了。(掌声)。”但这本书的真正过失在于,在一些更适于展开细致、严肃的讨论的地方,它却试图制造娱乐效果。

不知何故,这似乎也是该书的优点。戴森的文笔有趣、细腻而迷人:几乎没有作家具备在马丁·路德·金与坎耶·韦斯特、纳尔逊·曼德拉与妮琪·米娜、杰西·杰克逊与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德里克·贝尔与DMX之间游走的知识广度(排比中的前者皆为黑人政治人物,后者皆为黑人娱乐明星——译注)。在一章接一章的阅读过程中,我们所见的篇目虽以文化批评的面相示人,但背景中其实藏有一套政治理论。在某些关于种族的书里,主题的严肃性可能会吓退一些读者,他们可能会觉得没兴趣或者根本不了解相关信息。戴森这本书就不一样了。透过基于流行文化的生动议论,戴森提供了一些面向所有人的东西,许多读者甚至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收获一些教益,而他的听众也肯定能在这个过程中享受到乐趣。此处应有掌声。

(作者Daniel Fryer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翻译:林达)

来源:华盛顿邮报

原标题:Why being Black in America so often involves some kind of performance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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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黑人在美国总被认为是取乐的种族?

戴森的新书虽然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知识乐趣,但却不太可能满足许多读者对美国的黑人操演进行批判性考察的渴望。

迈克尔·埃里克·戴森所扮演的诸多角色在他的新书里尽数得到展现:“布道者、作家、牧师、大学教授、公共知识分子、讲师、文化评论家、作家、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电台谈话节目主持人、政治分析家以及媒介评论

迈克尔·埃里克·戴森(Michael Eric Dyson)新近出版的《取乐的种族:在美国操演黑人性》(Entertaining Race: Performing Blackness in America)一书乃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尝试,旨在解释黑人操演(black performance)如何塑造了这个国家。全书共50个章节,彰显作者三十余年的功力,他的工作致力于解释和展现黑人的操演。作为解释者,戴森兼具魅力与批判性的评论令这本书读起来不无趣味。但他自己身体力行扮演的诸多角色才是重头戏——如他所列举的这些:“布道者、作家、牧师、大学教授、公共知识分子、讲师、文化评论家、作家、社会活动家、报纸专栏作家、电台谈话节目主持人、政治分析家以及媒介评论家”——读者或许会发现该书真正出彩之处恰在于此。数十年来,戴森的著述颇丰,在学术界内外也是种族正义的热心推动者。这本新书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读者可一次性地欣赏到戴森的写作与言辞技艺。

书的标题运用了双关语,开门见山地凸显了戴森对黑人操演之文化重要性的高度关切。他一开头就指出,黑人曾经是被迫成为取乐种族的——这个种族频频被召去为白人观众演出。作为一种自保的技巧,黑人演员在压力之下发展出了一些富有创意的策略,既有娱乐性又有解放意义。例如,被奴役的人们“所唱的圣歌关乎某些天上的目的地,而这隐藏着某些信息”,同侪听到后便明白了他们要如何在现实世界中逃离奴役、投奔自由。戴森表明,黑人的娱乐绝不仅仅是单纯的娱乐活动。

戴森还提出,黑人在社会上的生存之道,便是频繁地以种族来取乐——这一方面触及了种族的概念,另一方面也兼顾它的诸多社会与政治后果。戴森主张,哪怕别人否认种族的重要性,黑人也必须承受其存在的各种代价,并反思其在社会上的悖谬地位。

在戴森的一系列论证中,有不止一条理由说明了黑人演员在谈论种族时为何也必须具有娱乐性。戴森称,从音乐到摄影再到电影等领域,黑人演员在接触敏感话题时表现出创意乃是其必修一课。“种族,”他写道,“是一个当我们不被鼓励去触及它时最能保持太平的议题。”结果就是,黑人操演承担了吸引及唤醒一个对种族避而不谈的社会的使命:“一篇讨论人类动机与恶行背后的诸因素的论文,本来可能是索然无味的,但一旦与黑人操演相联系,它就变得更加有趣也更具有重要性了。”

《取乐的种族》

书的副标题进一步强化了它的戏谑色彩。如戴森在某一章里所解释的,“标题乃是作者与目标读者群体之间的一纸契约。”在此,戴森借助其对“操演”的宽泛理解来履行作者一方的义务。经过他的处理,“操演”一词不再只是指代传统的艺术表达,艺术家有意借它来向观众传达某种信息。它现在还包括了普通黑人民众如何彼此寒暄、站在门廊处、观鸟或参与其它一些稀松平常的活动这层含义。换言之,黑人操演与黑人的存在之道乃是须臾不可分离的。

许多读者想必会认为,戴森对操演的构想说好听一点是令人困惑的,说难听一点则完全是一团乱麻。而戴森又相当反直觉地把黑人操演的概念拓展到了死于警察之手的黑人之上,这更加强化了后一种印象。在某一处,戴森认为乔治·弗洛伊德被害一案是“死亡的操演”,因其“体现了一切能让黑人操演引起共鸣的元素”,此说颇有些怪异。鉴于他所形容的操演具有多个面向,这种术语用法也并非全无道理,但他并没有提出足够有力的论证来支撑此主张的独特性(peculiarity)。这样一来,戴森在这里就显得相当反常了,这种调子俨然出自一个对语言的政治(politics of language)视而不见的粗心教授。读者须小心对待。

戴森经常会刻意避免用复杂的分析式说理来支撑自己的主张。事实上,书中的许多章节都是他多年来的发言稿,仅经过粗略编辑。作为一个多产的作家和四方云游的布道者,戴森在社交媒体上的活动也一向很积极。关注他比较久的人想必会很熟悉他那种极富表现力的风格。如同书籍封面上所提到的,他的魅力是如此之强大,以至于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一度宣称“每个在迈克尔·埃里克·戴森之后发言的人都显得相形见绌”,局部地看,他的确做到了不负众望。但这本书读起来总会不时让人觉得戴森将某些发言增补进去的做法不太明智,这些发言的书面表达远不如他的口头言辞那么引人入胜。

值得赞许的是,戴森试图通过在括号里标注现场听众反应的方式来重现其妙语连珠的时刻。诉诸这种策略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譬如,但凡去过黑人教堂的人都知道,来自会众的良性打断对口头的操演有一定的助推作用。通过重复演讲时的呼唤与回应,戴森想要鲜活地再现那一刻。

但这一做法并不算特别成功。当读到书中各处的“(大笑)”与“(鼓掌)”以及偶尔出现的“(阿门!)”时,难免会让人回想起90年代情景喜剧里面的那些罐头笑声,它可以帮助原本漫不经心的观众察觉到笑点之所在。一般读者看到一个平淡无奇的句子便会匆匆掠过,但括号里标准的反应对他们而言无异于摇响了一只小铃铛,敦促其做出回应。在经过书面转写的演讲词里,赞扬性的认可变得有了强制性的提醒。

美剧《30 Rock》里对好莱坞电影中典型黑人角色的戏虐演绎 图片来源:NBC

任教于范德堡大学的戴森当然明白,对那些与书页里的复杂问题较劲的人而言,口头语有其局限。例如,几年前他曾对另一位学者推出的“谈话书”系列提出过不无见地的批评,对缺乏书面文字之纪律性的即兴发挥表达了不耐烦,使用了他如今这本书里所没有的一种修辞。“对学者而言,”戴森在《新共和》杂志上撰文谈道,“有一种深度乃是唯有对同一组句子精雕细琢、反复推敲直到其意义变得明晰才有望达到的。”鉴于此,他继续道,“当学术受到威胁时,口头语的疯狂会让深度的读者以及长期的听众更加渴求它。”就此而言,那些不愿意斟酌字句的人,便不应期望抵达富有说服力的学术之精微境界。这里的要点并不是书面语相较于口头语应获得更多优待,而是直接转录而来的演讲词在内容上不够严谨,与戴森在其它地方的认真态度不太匹配。

在书中,这些演说与戴森不时以精致的区分来推进其论证的另一些文章混在了一起。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更简练的文章所做的工作也未必能让贪婪的读者满意。作者以一人之身担当了这么多的角色,不平衡总是在所难免的,对此我们或许也应当有所预见。

但单单指出书中的不平衡就淡化了问题。其要害在于,当一个人在如此多的专业角色之间闪转腾挪时,他的表演并没有达到足以打动观众的深度。企图满足所有人的结果,便是满足不了任何人。在承担诸多角色之际,戴森也避开了每一角色对他提出的严格要求——他回避了作者的勤奋、布道者对经文的专注、活动家对政治行动的承诺、文化评论家对不断变化的风尚的敏感性等等。戴森的新书虽然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知识乐趣,但却不太可能满足许多读者对美国的黑人操演进行批判性考察的渴望。

这本书里的其它缺陷相对而言要可原谅一些。一些章节虽然恰到好处地展示了戴森过人的才华,并且读起来给人一种俨然只有他才能写出这些东西的感觉,但该书的另一些部分读来就像是散文形式的说唱Genius(Genius,音乐网站,为歌词提供注释、创作背景以及含义等信息——译注)注解。另一处败笔在于,戴森在演讲时倾向于反复运用一些听众喜闻乐见的台词。例如,在2018年的艾瑞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葬礼上致悼词时,戴森声称:“在魅力黑人女孩(Black Girl Magic,黑人女性赋权运动)出现之前她就已经是魅力黑人女孩了。(掌声)。”几页之后,读者又能在2019年杰西·诺曼(Jessye Norman)的葬礼上发现相似的台词:“在这个词问世之前她就已经是魅力黑人女孩了。(掌声)。”但这本书的真正过失在于,在一些更适于展开细致、严肃的讨论的地方,它却试图制造娱乐效果。

不知何故,这似乎也是该书的优点。戴森的文笔有趣、细腻而迷人:几乎没有作家具备在马丁·路德·金与坎耶·韦斯特、纳尔逊·曼德拉与妮琪·米娜、杰西·杰克逊与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德里克·贝尔与DMX之间游走的知识广度(排比中的前者皆为黑人政治人物,后者皆为黑人娱乐明星——译注)。在一章接一章的阅读过程中,我们所见的篇目虽以文化批评的面相示人,但背景中其实藏有一套政治理论。在某些关于种族的书里,主题的严肃性可能会吓退一些读者,他们可能会觉得没兴趣或者根本不了解相关信息。戴森这本书就不一样了。透过基于流行文化的生动议论,戴森提供了一些面向所有人的东西,许多读者甚至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收获一些教益,而他的听众也肯定能在这个过程中享受到乐趣。此处应有掌声。

(作者Daniel Fryer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翻译:林达)

来源:华盛顿邮报

原标题:Why being Black in America so often involves some kind of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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