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据中国网,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委例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介绍,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出生人口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主要因素。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兼顾多重政策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中央《决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双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普惠托育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提高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等。三是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目前25个省份完成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浙江将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作为重大改革举措纳入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苏州市计划财政投入4亿元用于促进普惠托育发展,攀枝花市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探索发放生育津贴,等等。

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对优化生育政策广泛关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平稳实施,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渐形成。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我们也将及时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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