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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留卿案二审结束择日宣判,涉案艺术品价值再成法庭辩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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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留卿案二审结束择日宣判,涉案艺术品价值再成法庭辩论焦点

被告人谢留卿以及另外8名一审被判有罪的被告人现仍羁押于芜湖市看守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小丹

编辑 | 翟瑞民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1日,安徽芜湖“谢留卿案”二审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52天后结束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界面新闻获悉,在二审中,4名一审被判有罪的被告人已当庭认罪,皆表示希望尽早取保候审,其中3人已签署认罪认罚书。该案另有3名被告人因处于哺乳期,将推后审理。

被告人谢留卿以及另外8名一审被判有罪的被告人现仍羁押于芜湖市看守所。

“谢留卿案”已延宕超过5年。这场大案的主要当事人是原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谢留卿。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简称“中金收藏”)是一家从事收藏品、艺术品交易的机构,公司业务为销售工艺品、收藏品、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文具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目前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谢社卿,业务存续。

2016年,中金收藏公司客户陈先进称自己从2015年4月开始,被中金收藏业务人员以“文物收藏”的名义诈骗,共计被诈骗50万余元,陈先进报警。2017年7月28日,谢留卿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中金收藏公司等涉及该案的200余人先后被抓捕归案。

2018年8月,芜湖市繁昌县检察院指控谢留卿等63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2019年3月18日,该案一审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当时辩护律师数量也高达百余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谢留卿为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以他人名义于2012年至2014年在郑州市注册河南中金典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国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信泰商贸有限公司等。

上述公司在谢留卿的组织、领导下, 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的犯罪集团,并在犯罪集团内部先后设立人事部、策划部、接线部、客服部、核单部、市场部、质检部、网络部等部门,各部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互相配合,并以“北京中金收藏”的名义对外销售虚假产品。为骗取客户信任,谢留卿还以他人名义在北京分别于2015年7月1日注册北京中金国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7日变更为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2016年6月20日注册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公司。

检察机关认定,自2013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大肆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涉案金额共计1789914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留卿等63人构成诈骗罪,提请依法惩处。

2021年2月3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留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19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余42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1名被告人因故被依法中止审理。

一审判决后,被判诈骗罪的被告人全部上诉。与此同时,繁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经依法审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42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证据不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认定本案不构成犯罪集团,系法律适用错误。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值得关注的是,与一审时相同,中金收藏公司所销售艺术品的价值再次成为二审法庭辩论主要焦点。

此前一审时,公诉机关认为,中金收藏销售的艺术品的鉴定价格远小于销售价。公诉方出具了由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涉案的419件藏品价格经过鉴定,藏品价格最大缩水达600倍。其中,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市场售价12万元,鉴定价仅为200元。

但是在2019年5月,上述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因遭到本案代理律师团队举报,被杭州市价格协会发文撤销,已停止一切对外活动。

案件审理中,谢留卿的女儿谢培为了证明中金收藏销售藏品的价格符合市场价,从其他公司购买同款产品,花费近300万元。并通过展示同款艺术品在拍卖行的价格以及制作公司公布的工艺品涨价通知,来证明中金收藏的销售价格符合市场统一定价。

二审中,检方指控中金收藏公司虚构藏品的稀缺性和流通性,将其作为极具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的收藏品对外销售。检方强调,稀缺性和流通性是藏品价值的重要属性。而中金收藏公司使用与同行打配合、冒充拍卖行、承诺回购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也就是对于购买藏品限量、稀缺的错误认知,从而认为所购买的产品具有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辩护律师则认为,检方指控涉案藏品缺乏稀缺性和流通性并不合理。稀缺性只是艺术品定价中部分因素;流通性并非定价因素,而是定价结果。其中一份辩护词显示,“从举证来看,检察员无非是根据微信群里聊天的销售情况、库存、调货情况来判断稀缺还是不稀缺。事实上,不论是检察官,还是辩护人,对涉案产品稀缺性、流通性都没有判断权。”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二审由百余名律师参加庭审,全部做无罪辩护。有辩护律师透露,审理期间,除了休息日,其余时间皆在法庭中度过,有时甚至加班审理至深夜。“多名被告人被指控同一罪名(诈骗罪),本案二审时间是创纪录的。”参与辩护的一位被告人代理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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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谢留卿以及另外8名一审被判有罪的被告人现仍羁押于芜湖市看守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小丹

编辑 | 翟瑞民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1日,安徽芜湖“谢留卿案”二审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52天后结束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界面新闻获悉,在二审中,4名一审被判有罪的被告人已当庭认罪,皆表示希望尽早取保候审,其中3人已签署认罪认罚书。该案另有3名被告人因处于哺乳期,将推后审理。

被告人谢留卿以及另外8名一审被判有罪的被告人现仍羁押于芜湖市看守所。

“谢留卿案”已延宕超过5年。这场大案的主要当事人是原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谢留卿。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简称“中金收藏”)是一家从事收藏品、艺术品交易的机构,公司业务为销售工艺品、收藏品、金银制品、珠宝首饰、文具用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目前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谢社卿,业务存续。

2016年,中金收藏公司客户陈先进称自己从2015年4月开始,被中金收藏业务人员以“文物收藏”的名义诈骗,共计被诈骗50万余元,陈先进报警。2017年7月28日,谢留卿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芜湖市繁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中金收藏公司等涉及该案的200余人先后被抓捕归案。

2018年8月,芜湖市繁昌县检察院指控谢留卿等63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2019年3月18日,该案一审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当时辩护律师数量也高达百余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谢留卿为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以他人名义于2012年至2014年在郑州市注册河南中金典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国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信泰商贸有限公司等。

上述公司在谢留卿的组织、领导下, 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的犯罪集团,并在犯罪集团内部先后设立人事部、策划部、接线部、客服部、核单部、市场部、质检部、网络部等部门,各部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互相配合,并以“北京中金收藏”的名义对外销售虚假产品。为骗取客户信任,谢留卿还以他人名义在北京分别于2015年7月1日注册北京中金国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7日变更为北京中金鼎盛国际艺术品收藏有限公司)、2016年6月20日注册北京东方国宝艺术馆有限公司。

检察机关认定,自2013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大肆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涉案金额共计1789914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留卿等63人构成诈骗罪,提请依法惩处。

2021年2月3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留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19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余42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1名被告人因故被依法中止审理。

一审判决后,被判诈骗罪的被告人全部上诉。与此同时,繁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经依法审查认为,一审判决认定42名被告人犯诈骗罪证据不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认定本案不构成犯罪集团,系法律适用错误。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值得关注的是,与一审时相同,中金收藏公司所销售艺术品的价值再次成为二审法庭辩论主要焦点。

此前一审时,公诉机关认为,中金收藏销售的艺术品的鉴定价格远小于销售价。公诉方出具了由杭州市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涉案的419件藏品价格经过鉴定,藏品价格最大缩水达600倍。其中,徐悲鸿再传弟子吴进良3幅立轴画,市场售价12万元,鉴定价仅为200元。

但是在2019年5月,上述奢侈品价格鉴定中心因遭到本案代理律师团队举报,被杭州市价格协会发文撤销,已停止一切对外活动。

案件审理中,谢留卿的女儿谢培为了证明中金收藏销售藏品的价格符合市场价,从其他公司购买同款产品,花费近300万元。并通过展示同款艺术品在拍卖行的价格以及制作公司公布的工艺品涨价通知,来证明中金收藏的销售价格符合市场统一定价。

二审中,检方指控中金收藏公司虚构藏品的稀缺性和流通性,将其作为极具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的收藏品对外销售。检方强调,稀缺性和流通性是藏品价值的重要属性。而中金收藏公司使用与同行打配合、冒充拍卖行、承诺回购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也就是对于购买藏品限量、稀缺的错误认知,从而认为所购买的产品具有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辩护律师则认为,检方指控涉案藏品缺乏稀缺性和流通性并不合理。稀缺性只是艺术品定价中部分因素;流通性并非定价因素,而是定价结果。其中一份辩护词显示,“从举证来看,检察员无非是根据微信群里聊天的销售情况、库存、调货情况来判断稀缺还是不稀缺。事实上,不论是检察官,还是辩护人,对涉案产品稀缺性、流通性都没有判断权。”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二审由百余名律师参加庭审,全部做无罪辩护。有辩护律师透露,审理期间,除了休息日,其余时间皆在法庭中度过,有时甚至加班审理至深夜。“多名被告人被指控同一罪名(诈骗罪),本案二审时间是创纪录的。”参与辩护的一位被告人代理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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