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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edia】两个危险的资管计划:万科管理层涉嫌内幕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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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edia】两个危险的资管计划:万科管理层涉嫌内幕交易吗?

在争夺万科控制权的战斗中,“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可能成为王石真正的底牌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争夺万科控制权的战斗中,“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被媒体称为王石真正的底牌,然而这两个资管计划也可能令万科管理层陷入涉嫌参与内幕交易的困境。

“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同受盈安合伙管理,盈安合伙代表万科核心管理层的利益,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6.20%,不仅超过安邦排在第三位,也超过了5%的信披红线。

2015年底,经年报披露的德赢、金鹏资管计划以及万科工会的持股比例达7.73%.

早在2015年12月28日,媒体就曝出深交所对万科(000002.SZ)发出问询函,质疑其资管计划信息披露失责。万科回复,因为两个资管计划管理人均自主行使投票权,所以不存在关联关系。

这个解释并不足以服众。

有消息人士透露,盈安合伙体现的就是万科管理层的意志,“虽然两个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不同,但实际上何时增持、增持多少以及采用多少杠杆都是管理层说了算。”

更为重要的是,参与事业合伙人的万科核心管理层就是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管理者,是依照《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而盈安合伙在万科管理层掌控之下,其管理的资管计划买入和卖出万科股票,存在道德风险,有内幕交易嫌疑。

内幕交易嫌疑

通过查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发现,盈安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为深圳市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下称“盈安有限”),有限合伙人(LP)是上海万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万丰”)及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能贵诚”)。

盈安有限又由上海万丰100%控股,上海万丰的唯一股东就是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下称“万科企业股中心”),万科党委书记、原监事会主席丁福源同时担任万科企业股中心、上海万丰及盈安有限的法定代表人。

由此可见,从盈安合伙开始,到盈安有限、上海万丰和万科企业股中心的权益是一体的,“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的最终体现的就是万科核心管理层的利益。

关键在于,这群人同时也是万科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管理者,如果“金鹏资管计划”和“赢德资管计划”在掌握公司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后,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万科股票,就会构成内幕交易,是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董、监、高均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样的,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约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经比对,“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多次买入万科股票的时点均在定期报公告前30日内或重大事件决策期间,即在窗口期买卖股票,事实上已构成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例如,2014年9月“金鹏资管计划”购入5.33亿万科股票,占万科总股本的0.52%,而在此期间万科正在与凯雷签署合作意向书,并且在出售上海万狮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这些都是重大公司决策。

在2015年1月底“金鹏资管计划”购入4.52亿万科股票,占万科总股本的0.31%,而3月正值万科发布2014年的年度报告,亦属于敏感时期;又如,在2015年8月“德赢资管计划”在万科发布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期间连续买入公司股票等等。

由上可知,这两个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买卖万科股票时,完全没有规避敏感事件和时间,实际上,由于盈安合伙代表的是万科事业合伙人,最终体现的是万科核心管理层的意志和核心管理层主导下的万科事业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在股权买卖上很难撇清内幕交易嫌疑。

 

两个“资管计划”

2014年度春季座谈会,万科负责人给大家推荐了一本书《门口的野蛮人》,表示万科可能被“野蛮人”收购和瓜分。

会上,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用事业合伙人的制度掌握自己的命运,掌握公司的命运。

2014年3月28日,万科第十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将每年计提的经济利润奖金封闭运行三年,三年后方可支取。2014年4月,万科召开事业合伙人创始大会,所有事业合伙人均需签署《授权委托与承诺书》,将其在集体奖金账户中的权益委托给盈安合伙进行投资管理。

盈安合伙甫一成立,就连连在二级市场出手,购入万科公司股票。

公开信息显示,“金鹏资管计划”成立于2014年5月28日,成立半年就通过“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买入万科A股总股本4.48%的股份。至今仍然持有4.14%。

截至2015年10月27日,万科的元老丁福源是盈安有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也是梅沙资本(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沙资本”)梅沙资本的董事长,原万科执行副总裁周卫军是盈安有限的董事,同时担任梅沙资本总经理。

显而易见,“金鹏资管计划”的管理层与万科管理层之间关系密切。此后,双方对董事成员和投资人进行了大幅的调整,最终丁福源和梅沙资本划清了关系,周卫军则与盈安合伙划清了关系。

“德赢资管计划”的情况与之类似,管理层均与万科和“金鹏资管计划”的管理层均有交叉。

德赢1号资管计划即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5年8月13日,规模20亿, “德赢2号”规模44.4亿。德赢资管计划成立之时,正值“宝能系”在二级市场扫货,万科股权争夺战初见端倪,故此德赢计划自成立起便不计成本、不惜杠杆购入万科公司股权。

截至停牌,“德赢资管计划”共持有万科股本比例3.66%,与“金鹏资管计划”合并之后,二者共计持有万科A 7.8%的股份,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因此被称为王石隐藏的底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显示,梅沙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为梅沙资本、有限合伙人(LP)是彭学运,而梅沙资本成立时的股东为丁福源和周卫军,并由丁福源担任梅沙资本董事长,此二人与“金鹏资管计划”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5年10月27日,丁福源将其持有的梅沙资本出资额全部转让给杨彦,并不再担任梅沙资本的董事长职务,与梅沙资本撇清关系。

 

是否一致行动人

万科曾公开澄清,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分别由国信证券和招商财务资管有限公司各自自主行使投票表决权,因此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然而,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具体要看资管计划的协议约定。一般而言,劣后级由于承担更大的收益和风险,是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相关材料,“德赢资管计划”的名义劣后级委托人为梅沙合伙,实际劣后级委托人和权益人为万科企业股中心,盈安合伙对劣后级委托人的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并且,由于“德赢资管计划”使用杠杆融资,受劣后资金的制约并由劣后承担责任,资金一旦到位必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转换为万科股票,所以买入的时机和价格至少是间接受到万科核心管理层的决策影响。

而“金鹏资管计划”的劣后级是盈安有限,与“德赢资管计划”一样,二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代表万科核心管理层利益。

万科对此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这一点难辞其咎。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实际操作时,“金鹏资管计划”购买万科股票会通知盈安合伙,盈安合伙不同意就会否决,同意或不提异议就可以购买。更重要的是,对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投票意见,管理人会征求盈安合伙的态度,并以盈安合伙的意见决定投票方式,没有资格擅自决定投票方式。

不难看出,万科企业股中心、丁福源、上海万丰、盈安合伙、金鹏计划、梅沙资本、梅沙合伙、金鹏和德赢计划,虽然结构复杂,但是体现的都是万科核心管理层意志,是否一致行动人,其实观者一目了然。

考虑到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不排除这种可能:万科管理层在2015年下半年通过“德赢资管计划”增持万科股份,在单个资管计划持股不超过5%信披线情况下,通过不同资管计划同时增持,最后各个资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以应对未来的股权争夺。

(本文不代表界面观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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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夺万科控制权的战斗中,“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可能成为王石真正的底牌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争夺万科控制权的战斗中,“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被媒体称为王石真正的底牌,然而这两个资管计划也可能令万科管理层陷入涉嫌参与内幕交易的困境。

“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同受盈安合伙管理,盈安合伙代表万科核心管理层的利益,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6.20%,不仅超过安邦排在第三位,也超过了5%的信披红线。

2015年底,经年报披露的德赢、金鹏资管计划以及万科工会的持股比例达7.73%.

早在2015年12月28日,媒体就曝出深交所对万科(000002.SZ)发出问询函,质疑其资管计划信息披露失责。万科回复,因为两个资管计划管理人均自主行使投票权,所以不存在关联关系。

这个解释并不足以服众。

有消息人士透露,盈安合伙体现的就是万科管理层的意志,“虽然两个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不同,但实际上何时增持、增持多少以及采用多少杠杆都是管理层说了算。”

更为重要的是,参与事业合伙人的万科核心管理层就是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管理者,是依照《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而盈安合伙在万科管理层掌控之下,其管理的资管计划买入和卖出万科股票,存在道德风险,有内幕交易嫌疑。

内幕交易嫌疑

通过查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发现,盈安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为深圳市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下称“盈安有限”),有限合伙人(LP)是上海万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万丰”)及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能贵诚”)。

盈安有限又由上海万丰100%控股,上海万丰的唯一股东就是深圳市万科企业股资产管理中心(下称“万科企业股中心”),万科党委书记、原监事会主席丁福源同时担任万科企业股中心、上海万丰及盈安有限的法定代表人。

由此可见,从盈安合伙开始,到盈安有限、上海万丰和万科企业股中心的权益是一体的,“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的最终体现的就是万科核心管理层的利益。

关键在于,这群人同时也是万科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管理者,如果“金鹏资管计划”和“赢德资管计划”在掌握公司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后,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万科股票,就会构成内幕交易,是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董、监、高均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样的,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约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经比对,“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多次买入万科股票的时点均在定期报公告前30日内或重大事件决策期间,即在窗口期买卖股票,事实上已构成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例如,2014年9月“金鹏资管计划”购入5.33亿万科股票,占万科总股本的0.52%,而在此期间万科正在与凯雷签署合作意向书,并且在出售上海万狮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这些都是重大公司决策。

在2015年1月底“金鹏资管计划”购入4.52亿万科股票,占万科总股本的0.31%,而3月正值万科发布2014年的年度报告,亦属于敏感时期;又如,在2015年8月“德赢资管计划”在万科发布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期间连续买入公司股票等等。

由上可知,这两个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买卖万科股票时,完全没有规避敏感事件和时间,实际上,由于盈安合伙代表的是万科事业合伙人,最终体现的是万科核心管理层的意志和核心管理层主导下的万科事业合伙人的利益分配,在股权买卖上很难撇清内幕交易嫌疑。

 

两个“资管计划”

2014年度春季座谈会,万科负责人给大家推荐了一本书《门口的野蛮人》,表示万科可能被“野蛮人”收购和瓜分。

会上,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用事业合伙人的制度掌握自己的命运,掌握公司的命运。

2014年3月28日,万科第十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将每年计提的经济利润奖金封闭运行三年,三年后方可支取。2014年4月,万科召开事业合伙人创始大会,所有事业合伙人均需签署《授权委托与承诺书》,将其在集体奖金账户中的权益委托给盈安合伙进行投资管理。

盈安合伙甫一成立,就连连在二级市场出手,购入万科公司股票。

公开信息显示,“金鹏资管计划”成立于2014年5月28日,成立半年就通过“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买入万科A股总股本4.48%的股份。至今仍然持有4.14%。

截至2015年10月27日,万科的元老丁福源是盈安有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也是梅沙资本(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沙资本”)梅沙资本的董事长,原万科执行副总裁周卫军是盈安有限的董事,同时担任梅沙资本总经理。

显而易见,“金鹏资管计划”的管理层与万科管理层之间关系密切。此后,双方对董事成员和投资人进行了大幅的调整,最终丁福源和梅沙资本划清了关系,周卫军则与盈安合伙划清了关系。

“德赢资管计划”的情况与之类似,管理层均与万科和“金鹏资管计划”的管理层均有交叉。

德赢1号资管计划即为“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德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5年8月13日,规模20亿, “德赢2号”规模44.4亿。德赢资管计划成立之时,正值“宝能系”在二级市场扫货,万科股权争夺战初见端倪,故此德赢计划自成立起便不计成本、不惜杠杆购入万科公司股权。

截至停牌,“德赢资管计划”共持有万科股本比例3.66%,与“金鹏资管计划”合并之后,二者共计持有万科A 7.8%的股份,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因此被称为王石隐藏的底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显示,梅沙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为梅沙资本、有限合伙人(LP)是彭学运,而梅沙资本成立时的股东为丁福源和周卫军,并由丁福源担任梅沙资本董事长,此二人与“金鹏资管计划”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5年10月27日,丁福源将其持有的梅沙资本出资额全部转让给杨彦,并不再担任梅沙资本的董事长职务,与梅沙资本撇清关系。

 

是否一致行动人

万科曾公开澄清,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分别由国信证券和招商财务资管有限公司各自自主行使投票表决权,因此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然而,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具体要看资管计划的协议约定。一般而言,劣后级由于承担更大的收益和风险,是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相关材料,“德赢资管计划”的名义劣后级委托人为梅沙合伙,实际劣后级委托人和权益人为万科企业股中心,盈安合伙对劣后级委托人的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并且,由于“德赢资管计划”使用杠杆融资,受劣后资金的制约并由劣后承担责任,资金一旦到位必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转换为万科股票,所以买入的时机和价格至少是间接受到万科核心管理层的决策影响。

而“金鹏资管计划”的劣后级是盈安有限,与“德赢资管计划”一样,二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代表万科核心管理层利益。

万科对此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这一点难辞其咎。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实际操作时,“金鹏资管计划”购买万科股票会通知盈安合伙,盈安合伙不同意就会否决,同意或不提异议就可以购买。更重要的是,对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投票意见,管理人会征求盈安合伙的态度,并以盈安合伙的意见决定投票方式,没有资格擅自决定投票方式。

不难看出,万科企业股中心、丁福源、上海万丰、盈安合伙、金鹏计划、梅沙资本、梅沙合伙、金鹏和德赢计划,虽然结构复杂,但是体现的都是万科核心管理层意志,是否一致行动人,其实观者一目了然。

考虑到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不排除这种可能:万科管理层在2015年下半年通过“德赢资管计划”增持万科股份,在单个资管计划持股不超过5%信披线情况下,通过不同资管计划同时增持,最后各个资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以应对未来的股权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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