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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前首富发声质疑西安中院“违法强拍”,金花股份控股权之争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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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前首富发声质疑西安中院“违法强拍”,金花股份控股权之争再起波澜

多方势力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陈慧东

金花股份(600080.SH)的实控人争夺大战再起波澜。

日前,陕西原首富吴一坚控制下的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花投资”)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声明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在西安疫情严重、封城期间的1月14日,违法拍卖金花控股股权。

根据金花股份1月27日公告,金花投资持有的6689.77万股上市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被公开拍卖。最终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鹏同创”)和自然人吴信金、熊俊彦以最高应价5.34亿元胜出,西安中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针对上述股权,金花投资已完成质押冻结及划转过户登记手续。

至此,金花股份原实控人、董事长吴一坚控制下的金花投资在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降为1.22%,已跌落为第九大股东,丧失了实控人资格。

目前从持股比例来看,邢博越持股比例最多17.3%),其余为兴鹏同创(8.96%)、世纪金花(8.04%)、吴信金(4.68%)、熊俊彦(4.28%)等机构和自然人。

吴一坚和金花投资并未就此罢休,对方阵营的邢博越虎视眈眈,兴鹏同创等江西资本环伺觅商机......金花股份的实控人争夺愈演愈烈,结局如何尚未可知。

金花投资质疑西安中院违法强拍

金花投资所披露的反对声明,主要针对西安中院进行相关股权拍卖流程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标的股权起拍价的合理性、案件当事人金花投资的上诉权、三位买受人的竞拍资格等方面提出质疑。

针对拍卖流程的合法性及合规性,金花投资声明称,西安中院在西安全市因新冠疫情封城期间,未按最高法院涉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要有效防止执行财产被低价处置…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申请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之规定,在当事人一再申请暂缓执行后,仍强行拍卖股票。

另外,金花投资称,西安中院未依法优先执行金花控股为案涉借款提供的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担保抵押物,该抵押物评估值超七亿元,完全满足案涉债权。

金花投资称,西安中院在收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作出的执转破决定后,未依法中止执行;西安中院在拍卖前的1月12日收到西安市鄂邑区法院合并金花控股破产重整裁定后,不但未依法中止执行,还违法干涉、强令该院立即撤销该破产重整裁定。

针对标的股权起拍价的合理性,金花投资声明称,西安中院拍卖股票前未依法评估控股股权及附着无形资产价值,导致股票起拍价严重背离股权的实际价值。

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权方面,上述声明显示,西安中院对金花控股依法提出的执行异议、执行中止申请、紧急致函、民事上诉状等均不接收、不审查、不回应,更不出具任何意见,剥夺金花控股的诉讼权利。

针对三位买受人的竞拍资格,上述声明显示,本执行案件于2021年1月底启动,而竞买人兴鹏同创2021年3月设立,认缴出资100万元;2022年1月14日拍卖当天,该公司引入新股东,被核准认缴至1.8亿元,认缴期限30年。金花投资质疑称,该公司更像是纯粹为收购股票而新设的空手套。

争权大战下业绩萎靡

金花股份于1996年成立,1997年上市,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打的是一款以人工虎骨粉为原料生产的骨科药“金天格胶囊”。

多年来,伴随着业绩萎靡,金花股份旗下参控股子公司“非死即卖”。2020年,上市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退出医药商业配送业务,而上述子公司和西安金花制药厂是上市公司这十多年来能依靠的唯二两家下辖实体,构成了这支“医药股”赖以维持的主营业务基础。此后,金花股份主营业务仅剩医药工业部分。

2007年和2020年,金花股份曾分别因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两度戴上ST大帽。

金花股份愈演愈烈的控制权之争,最早在2019年已埋下伏笔。

2019年,金花股份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陷入资金流动性紧张,为化解债务危机,上市公司原实控人、董事长吴一坚与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部投资”)实控人、执行董事邢雅江协商,向其借款,并由邢雅江之子邢博越以竞拍方式获得4345万股被质押的股份。

此外,邢雅江还向上市公司推荐多位高管。彼时,邢雅江一方扮演着白衣骑士的角色,承诺无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无意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纷争。然而,故事发展早已偏离原定剧本。近两年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增持,加速在二级市场抢夺筹码,其持股比例在2021年三季报时达到25.35%,意指金花股份控制权。

经过2021年年底的股权拍卖后,吴一坚控制下的金花投资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为1.22%,已失去了实控人资格。持股比例最多的为邢博越(17.3%),其余为江西资本兴鹏同创(8.96%)、世纪金花(8.04%)、吴信金(4.68%)、熊俊彦(4.28%)等机构和自然人。

制图:陈慧东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资本、2021年年底拍卖的三位买受人兴鹏同创、吴信金、熊俊彦,三方合计持股股权达17.92%。而三位买受人将拍卖得到的股权直接分为三方持有,据业内人士看来,主要是为后续减持或转让股份留出空间,不用提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

高层内斗,金花股份业绩也持续萎靡。1月18日晚间,金花股份披露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6万元到-2036万。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5200万元,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实现净利润为2394万元到3164万元。对于业绩变动原因,金花股份表示,主要是诉讼事项预计负债所致。

2020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12日,金花股份公告称,公司陆续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及《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66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5,734,678.46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金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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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前首富发声质疑西安中院“违法强拍”,金花股份控股权之争再起波澜

多方势力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陈慧东

金花股份(600080.SH)的实控人争夺大战再起波澜。

日前,陕西原首富吴一坚控制下的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花投资”)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声明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在西安疫情严重、封城期间的1月14日,违法拍卖金花控股股权。

根据金花股份1月27日公告,金花投资持有的6689.77万股上市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被公开拍卖。最终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鹏同创”)和自然人吴信金、熊俊彦以最高应价5.34亿元胜出,西安中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针对上述股权,金花投资已完成质押冻结及划转过户登记手续。

至此,金花股份原实控人、董事长吴一坚控制下的金花投资在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降为1.22%,已跌落为第九大股东,丧失了实控人资格。

目前从持股比例来看,邢博越持股比例最多17.3%),其余为兴鹏同创(8.96%)、世纪金花(8.04%)、吴信金(4.68%)、熊俊彦(4.28%)等机构和自然人。

吴一坚和金花投资并未就此罢休,对方阵营的邢博越虎视眈眈,兴鹏同创等江西资本环伺觅商机......金花股份的实控人争夺愈演愈烈,结局如何尚未可知。

金花投资质疑西安中院违法强拍

金花投资所披露的反对声明,主要针对西安中院进行相关股权拍卖流程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标的股权起拍价的合理性、案件当事人金花投资的上诉权、三位买受人的竞拍资格等方面提出质疑。

针对拍卖流程的合法性及合规性,金花投资声明称,西安中院在西安全市因新冠疫情封城期间,未按最高法院涉新冠疫情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要有效防止执行财产被低价处置…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申请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之规定,在当事人一再申请暂缓执行后,仍强行拍卖股票。

另外,金花投资称,西安中院未依法优先执行金花控股为案涉借款提供的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担保抵押物,该抵押物评估值超七亿元,完全满足案涉债权。

金花投资称,西安中院在收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作出的执转破决定后,未依法中止执行;西安中院在拍卖前的1月12日收到西安市鄂邑区法院合并金花控股破产重整裁定后,不但未依法中止执行,还违法干涉、强令该院立即撤销该破产重整裁定。

针对标的股权起拍价的合理性,金花投资声明称,西安中院拍卖股票前未依法评估控股股权及附着无形资产价值,导致股票起拍价严重背离股权的实际价值。

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权方面,上述声明显示,西安中院对金花控股依法提出的执行异议、执行中止申请、紧急致函、民事上诉状等均不接收、不审查、不回应,更不出具任何意见,剥夺金花控股的诉讼权利。

针对三位买受人的竞拍资格,上述声明显示,本执行案件于2021年1月底启动,而竞买人兴鹏同创2021年3月设立,认缴出资100万元;2022年1月14日拍卖当天,该公司引入新股东,被核准认缴至1.8亿元,认缴期限30年。金花投资质疑称,该公司更像是纯粹为收购股票而新设的空手套。

争权大战下业绩萎靡

金花股份于1996年成立,1997年上市,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打的是一款以人工虎骨粉为原料生产的骨科药“金天格胶囊”。

多年来,伴随着业绩萎靡,金花股份旗下参控股子公司“非死即卖”。2020年,上市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退出医药商业配送业务,而上述子公司和西安金花制药厂是上市公司这十多年来能依靠的唯二两家下辖实体,构成了这支“医药股”赖以维持的主营业务基础。此后,金花股份主营业务仅剩医药工业部分。

2007年和2020年,金花股份曾分别因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两度戴上ST大帽。

金花股份愈演愈烈的控制权之争,最早在2019年已埋下伏笔。

2019年,金花股份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陷入资金流动性紧张,为化解债务危机,上市公司原实控人、董事长吴一坚与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部投资”)实控人、执行董事邢雅江协商,向其借款,并由邢雅江之子邢博越以竞拍方式获得4345万股被质押的股份。

此外,邢雅江还向上市公司推荐多位高管。彼时,邢雅江一方扮演着白衣骑士的角色,承诺无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无意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纷争。然而,故事发展早已偏离原定剧本。近两年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增持,加速在二级市场抢夺筹码,其持股比例在2021年三季报时达到25.35%,意指金花股份控制权。

经过2021年年底的股权拍卖后,吴一坚控制下的金花投资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为1.22%,已失去了实控人资格。持股比例最多的为邢博越(17.3%),其余为江西资本兴鹏同创(8.96%)、世纪金花(8.04%)、吴信金(4.68%)、熊俊彦(4.28%)等机构和自然人。

制图:陈慧东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资本、2021年年底拍卖的三位买受人兴鹏同创、吴信金、熊俊彦,三方合计持股股权达17.92%。而三位买受人将拍卖得到的股权直接分为三方持有,据业内人士看来,主要是为后续减持或转让股份留出空间,不用提前发布减持计划公告。

高层内斗,金花股份业绩也持续萎靡。1月18日晚间,金花股份披露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6万元到-2036万。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5200万元,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实现净利润为2394万元到3164万元。对于业绩变动原因,金花股份表示,主要是诉讼事项预计负债所致。

2020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12日,金花股份公告称,公司陆续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及《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66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5,734,678.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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