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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冰墩墩”热度,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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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冰墩墩”热度,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依法严厉打击背离商标法立法宗旨、非法公平竞争的不良商业行为以及破坏正常商业秩序的行为已成大势所趋。

文|青眼

冬奥赛事如火如荼,冰墩墩“一墩难求”,不少商家为蹭热度打起了“歪主意”。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共计有472件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宣告无效,并涉及多家化妆品公司。

显而易见,依法严厉打击背离商标法立法宗旨、非法公平竞争的不良商业行为以及破坏正常商业秩序的行为已成大势所趋。

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表示,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截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然而,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青眼通过中国知识产权局查询得知,累计驳回的商标中,冰墩墩、雪容融、谷爱凌的数量分别有140、69、18条,均涉及美妆、医疗器械、食品等多个商标类目。

截自中国商标网

青眼从中国商标网发现,“冰墩墩”“雪容融”商标申请信息都在2019年9月16日后。以“冰墩墩”商标为例,有132条商标申请信息在2019年9月16日后,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公司。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则在2019年9月16日申请了上述商标。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标3类是日化产品(包括化妆品和无药物成分的洗漱用品;无成分的化妆品的牙膏;香料;精油;漂白剂及其他洗衣粉;清洁、擦拭、去污和研磨制剂),在本次已驳回和主动宣告无效的商标名单中,有广州韩珀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弥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0个公司申请了3类商标,并有5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涉及化妆品业务。

其中,从上述表格来看,以中国国家跳水队运动员全红婵为名注册3类商标最多,达到14次,远超谷爱凌、冰墩墩和雪容融的次数。其原因或是全红婵在2021年8月4日夺得2020东京奥运会跳水女子单人10米跳台决赛冠军,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就曾对涉嫌恶意将“全红婵”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广州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下一步将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社会公众可对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随后,#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被驳回#这一话题也冲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坚决打击蹭热度的,保护知识产权”“这些人就是想投机取巧坑钱”“这种企业应该加入黑名单,恶意抢注+侵权”......

恶意抢注,恶意敛财?

数据显示,冬奥会开幕以来,冰墩墩内容在抖音上热度持续上升,截至2月14日,相关视频播放量已超过95亿次。冰墩墩概念股也成为近期A股市场最火的概念之一,持续大涨。

一如某化妆品行业人士表示,“冰墩墩”“谷爱凌”的热度大家有目共睹,有些人就打算搭便车蹭热度,他们通过抢注来的商标进行商业炒作后再卖出获得高额利润。

据了解,通过抢注商标牟利的现象早有先例,2019年某网站博主在网上发视频称,自己的账号名称即真实姓名被某公司抢注为商标,对方要求禁止他再使用本名发布视频,否则将会被诉侵权。此事一出引发多位知名主播在网络上留言,称自己也曾遭遇账号名称被抢注的情况。

而前不久的“金银花”商标事件也在行业内引发热议。江西60家花露水生产商卷入商标之争,遭索赔千万。对此,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发布声明,要求原告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立即向各地法院撤诉,以及返还所有调解款。声明还称,“碧丽公司目前的所谓商标诉讼是拿着不具备权利基础的商标碰瓷式维权,是恶意敛财,这种行为已经引起了行业公愤。”

“其实这种抢注商标的情况从未中断,一方面是因为商标注册的成本低;另一方面是因为商标申请人的守法意识弱。因此,甚至出现了职业抢注人,如今在‘冰墩墩’‘谷爱凌’身上碰了钉子也算是为其他人敲响了警钟。”有法律人士如是说。

诚然恶意抢注的现象一直存在,但通过此次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事件中,不难看出,今后企业、个人企图通过追热点、蹭热度,恶意抢注商标来赚钱的老路不仅行不通了,还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国家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和制止也越来越反应迅速。“在使用奥运标志时,‘许可’和‘盈利’是衡量是否侵权的关键词。”上述法律人士进一步强调,近年来,我国已经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大力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2017年5月就成立的冬奥组委法务部可以说已经预判了抢注人的预判,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牢牢保护在商标防火墙内,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此外,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在现实中,也有商家为了蹭热点、搭便车将时下知名公众人物等注册为商标。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此前也告诉青眼,抢注“谷爱凌”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行为,如果构成侵权,当事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侵权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更值得注意的是,今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汤兆志称,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曾对于此类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和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在2021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公开表示,去年全年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

张志成还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了24起涉及抢注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的商标代理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3件。针对2家代理重大恶意抢注案件违法情节严重的商标代理机构,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停止其商标代理业务。约谈治理13家平台型商标代理机构,引导其建立完善商标恶意抢注的筛查机制,防范代理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违规行为。

也只有切断源头,才能真正斩断恶意抢注的灰黑产,不让“潼关肉夹馍”“冰墩墩、谷爱凌们抢注”的事件上演,维护正常的商业秩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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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冰墩墩”热度,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依法严厉打击背离商标法立法宗旨、非法公平竞争的不良商业行为以及破坏正常商业秩序的行为已成大势所趋。

文|青眼

冬奥赛事如火如荼,冰墩墩“一墩难求”,不少商家为蹭热度打起了“歪主意”。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共计有472件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宣告无效,并涉及多家化妆品公司。

显而易见,依法严厉打击背离商标法立法宗旨、非法公平竞争的不良商业行为以及破坏正常商业秩序的行为已成大势所趋。

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表示,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截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 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谷爱凌”等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然而,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青眼通过中国知识产权局查询得知,累计驳回的商标中,冰墩墩、雪容融、谷爱凌的数量分别有140、69、18条,均涉及美妆、医疗器械、食品等多个商标类目。

截自中国商标网

青眼从中国商标网发现,“冰墩墩”“雪容融”商标申请信息都在2019年9月16日后。以“冰墩墩”商标为例,有132条商标申请信息在2019年9月16日后,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公司。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则在2019年9月16日申请了上述商标。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标3类是日化产品(包括化妆品和无药物成分的洗漱用品;无成分的化妆品的牙膏;香料;精油;漂白剂及其他洗衣粉;清洁、擦拭、去污和研磨制剂),在本次已驳回和主动宣告无效的商标名单中,有广州韩珀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弥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等20个公司申请了3类商标,并有5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涉及化妆品业务。

其中,从上述表格来看,以中国国家跳水队运动员全红婵为名注册3类商标最多,达到14次,远超谷爱凌、冰墩墩和雪容融的次数。其原因或是全红婵在2021年8月4日夺得2020东京奥运会跳水女子单人10米跳台决赛冠军,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就曾对涉嫌恶意将“全红婵”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广州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下一步将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社会公众可对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随后,#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被驳回#这一话题也冲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坚决打击蹭热度的,保护知识产权”“这些人就是想投机取巧坑钱”“这种企业应该加入黑名单,恶意抢注+侵权”......

恶意抢注,恶意敛财?

数据显示,冬奥会开幕以来,冰墩墩内容在抖音上热度持续上升,截至2月14日,相关视频播放量已超过95亿次。冰墩墩概念股也成为近期A股市场最火的概念之一,持续大涨。

一如某化妆品行业人士表示,“冰墩墩”“谷爱凌”的热度大家有目共睹,有些人就打算搭便车蹭热度,他们通过抢注来的商标进行商业炒作后再卖出获得高额利润。

据了解,通过抢注商标牟利的现象早有先例,2019年某网站博主在网上发视频称,自己的账号名称即真实姓名被某公司抢注为商标,对方要求禁止他再使用本名发布视频,否则将会被诉侵权。此事一出引发多位知名主播在网络上留言,称自己也曾遭遇账号名称被抢注的情况。

而前不久的“金银花”商标事件也在行业内引发热议。江西60家花露水生产商卷入商标之争,遭索赔千万。对此,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发布声明,要求原告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立即向各地法院撤诉,以及返还所有调解款。声明还称,“碧丽公司目前的所谓商标诉讼是拿着不具备权利基础的商标碰瓷式维权,是恶意敛财,这种行为已经引起了行业公愤。”

“其实这种抢注商标的情况从未中断,一方面是因为商标注册的成本低;另一方面是因为商标申请人的守法意识弱。因此,甚至出现了职业抢注人,如今在‘冰墩墩’‘谷爱凌’身上碰了钉子也算是为其他人敲响了警钟。”有法律人士如是说。

诚然恶意抢注的现象一直存在,但通过此次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事件中,不难看出,今后企业、个人企图通过追热点、蹭热度,恶意抢注商标来赚钱的老路不仅行不通了,还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国家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和制止也越来越反应迅速。“在使用奥运标志时,‘许可’和‘盈利’是衡量是否侵权的关键词。”上述法律人士进一步强调,近年来,我国已经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大力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2017年5月就成立的冬奥组委法务部可以说已经预判了抢注人的预判,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牢牢保护在商标防火墙内,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此外,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在现实中,也有商家为了蹭热点、搭便车将时下知名公众人物等注册为商标。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此前也告诉青眼,抢注“谷爱凌”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行为,如果构成侵权,当事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侵权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更值得注意的是,今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汤兆志称,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曾对于此类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和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在2021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公开表示,去年全年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

张志成还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了24起涉及抢注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商标的商标代理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3件。针对2家代理重大恶意抢注案件违法情节严重的商标代理机构,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停止其商标代理业务。约谈治理13家平台型商标代理机构,引导其建立完善商标恶意抢注的筛查机制,防范代理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违规行为。

也只有切断源头,才能真正斩断恶意抢注的灰黑产,不让“潼关肉夹馍”“冰墩墩、谷爱凌们抢注”的事件上演,维护正常的商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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