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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锅头:外地企业擅造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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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锅头:外地企业擅造属侵权

二锅头酿造工艺和北京水土有关,外地企业如果拿不出证据采用北京二锅头工艺或其他关联,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构成虚假宣传。

文|中国品牌杂志 冯昭

在白酒行业,二锅头市场格局基本是红星、牛栏山和永丰“三分天下”,但这个市场一直也是“商标战场”。近年来,三家企业起诉侵权的已胜诉案件将近70件,侵权方多为外地企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久前作出的判决一锤定音:北京二锅头酿造工艺和北京当地水土有密切关系,外地企业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产品采用北京二锅头工艺或其他关联,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的行为均构成虚假宣传。

最新宣判:保定产“永定门”二锅头属仿冒

2021年10月25日,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起诉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京桥公司)侵权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

判决书显示,红星公司的取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买了多瓶永定门牌“北京二锅头酒”,酒水瓶贴上标记有“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字样。

在法庭上,法官对红星公司取证买来的二锅头酒做了现场勘验。

法官认为,保定京桥公司涉案白酒,瓶贴装潢与红星公司的商标标识比对,视觉效果基本一致,仿冒红星公司商标的意图明显,应认定两者构成商标近似。

法院判决保定京桥公司应停止侵权,销毁现存商品瓶贴酒标包装、装潢材料,赔偿30万元。

多年来,各种与红星、牛栏山、永丰外包装极为相似的“二锅头”充斥全国,不但给三家企业带来销售损失,也对品牌造成伤害。

2021年4月,一则网友爆料登上热搜:没开盖的“红星二锅头”里居然有只苍蝇。对此,红星公司回应:经瓶盖、喷码、产品标签等对照,这瓶酒不是该公司生产。

一锤定音:“北京二锅头”须与北京本土有关

检索裁判文书网,不难发现,近年来红星、二锅头酒业(永丰)、牛栏山一直在通过诉讼进行商标维权,其中已经判决胜诉的案件有69件。

案件共涉及侵权企业62家,其中北京地区以外的企业45家。保定的企业最多,达34家,占北京地区以外侵权企业的75%。

原北京大兴酒厂技术厂长、总工程师王存厚曾在《酿酒》杂志2003年第2期发表文章《北京二锅头的由来与发展》,指出二锅头是北京的特产。

二锅头酒是工艺名称,是全国最先以生产工艺命名的酒。晚晴时期《食味杂咏》评曰:“烧酒,他省所烧不如京师。”《浪迹丛谈续谈三谈》中也记载:“常闻外番人言,中国有一大至宝,而人不知服,即高粱烧酒也。”

民国时期,北京共有白酒烧锅44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部归北京酒业专卖公司所有。1949年5月,华北酒业专卖公司组建北京酿酒实验厂,确定红高粱为原料,接取二锅头酒。1949年10月1日,这款白酒上市,为国庆大典献礼。

王存厚在《酿酒》杂志发表的上述文章,被企业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提交。

在红星公司诉保定京桥公司一案中,二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特别指出:保定京桥公司显著标注使用了“北京二锅头”字样,且突出显示“北京”字样,但“北京二锅头传统酿造技艺”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北京二锅头其酿造工艺的形成和北京当地的谷物(盛产高粱)、气候(寒冷或潮湿)、水质及生活习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北京这一特定地区有实际关系,而保定京桥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产品采用北京二锅头酿造工艺,或其与北京二锅头有其他关联关系,故其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的行为易使相关公众对涉案产品的产地、质量等产生误认,因此构成虚假宣传。

专家建议:酒企应提高对地理标志的重视

近年来商标维权诉讼频发,与这几家二锅头企业早先知识产权意识弱有关。

有产业分析师认为,商标确权维权、品牌保护对白酒行业来说极为重要,知识产权是酒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但白酒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性管理和预见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比如酒类产品和风土的重要关联,以及对地理标志注册的重视。

由于外包装申请的门槛较低,且外观及商标专利一时不好界定,再加上酒水作为消费品迭代很快,从而导致酒类商标保护的乱象的发生。

五粮液作为中国名酒,一口气申请注册了“一粮液”、“二粮液”直至“十粮液”等商标,其中多个申请已通过。这不失为酒类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知识产权律师李宗虎表示,白酒行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侵权现象屡禁不止,对于企业而言,应提升商标注册的全面性,对周边、类似标识也尽量一并注册。

他还建议,应尽量避免改动包装和装潢,尤其是沿用已久的包装和装潢,这样能保证有区分度的设计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同时应善用禁令,在起诉之前就提出财产保全,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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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锅头:外地企业擅造属侵权

二锅头酿造工艺和北京水土有关,外地企业如果拿不出证据采用北京二锅头工艺或其他关联,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构成虚假宣传。

文|中国品牌杂志 冯昭

在白酒行业,二锅头市场格局基本是红星、牛栏山和永丰“三分天下”,但这个市场一直也是“商标战场”。近年来,三家企业起诉侵权的已胜诉案件将近70件,侵权方多为外地企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久前作出的判决一锤定音:北京二锅头酿造工艺和北京当地水土有密切关系,外地企业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产品采用北京二锅头工艺或其他关联,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的行为均构成虚假宣传。

最新宣判:保定产“永定门”二锅头属仿冒

2021年10月25日,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起诉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京桥公司)侵权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宣判。

判决书显示,红星公司的取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买了多瓶永定门牌“北京二锅头酒”,酒水瓶贴上标记有“保定京桥酒业有限公司”字样。

在法庭上,法官对红星公司取证买来的二锅头酒做了现场勘验。

法官认为,保定京桥公司涉案白酒,瓶贴装潢与红星公司的商标标识比对,视觉效果基本一致,仿冒红星公司商标的意图明显,应认定两者构成商标近似。

法院判决保定京桥公司应停止侵权,销毁现存商品瓶贴酒标包装、装潢材料,赔偿30万元。

多年来,各种与红星、牛栏山、永丰外包装极为相似的“二锅头”充斥全国,不但给三家企业带来销售损失,也对品牌造成伤害。

2021年4月,一则网友爆料登上热搜:没开盖的“红星二锅头”里居然有只苍蝇。对此,红星公司回应:经瓶盖、喷码、产品标签等对照,这瓶酒不是该公司生产。

一锤定音:“北京二锅头”须与北京本土有关

检索裁判文书网,不难发现,近年来红星、二锅头酒业(永丰)、牛栏山一直在通过诉讼进行商标维权,其中已经判决胜诉的案件有69件。

案件共涉及侵权企业62家,其中北京地区以外的企业45家。保定的企业最多,达34家,占北京地区以外侵权企业的75%。

原北京大兴酒厂技术厂长、总工程师王存厚曾在《酿酒》杂志2003年第2期发表文章《北京二锅头的由来与发展》,指出二锅头是北京的特产。

二锅头酒是工艺名称,是全国最先以生产工艺命名的酒。晚晴时期《食味杂咏》评曰:“烧酒,他省所烧不如京师。”《浪迹丛谈续谈三谈》中也记载:“常闻外番人言,中国有一大至宝,而人不知服,即高粱烧酒也。”

民国时期,北京共有白酒烧锅44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部归北京酒业专卖公司所有。1949年5月,华北酒业专卖公司组建北京酿酒实验厂,确定红高粱为原料,接取二锅头酒。1949年10月1日,这款白酒上市,为国庆大典献礼。

王存厚在《酿酒》杂志发表的上述文章,被企业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提交。

在红星公司诉保定京桥公司一案中,二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特别指出:保定京桥公司显著标注使用了“北京二锅头”字样,且突出显示“北京”字样,但“北京二锅头传统酿造技艺”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北京二锅头其酿造工艺的形成和北京当地的谷物(盛产高粱)、气候(寒冷或潮湿)、水质及生活习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北京这一特定地区有实际关系,而保定京桥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产品采用北京二锅头酿造工艺,或其与北京二锅头有其他关联关系,故其突出使用“北京二锅头”字样的行为易使相关公众对涉案产品的产地、质量等产生误认,因此构成虚假宣传。

专家建议:酒企应提高对地理标志的重视

近年来商标维权诉讼频发,与这几家二锅头企业早先知识产权意识弱有关。

有产业分析师认为,商标确权维权、品牌保护对白酒行业来说极为重要,知识产权是酒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但白酒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性管理和预见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比如酒类产品和风土的重要关联,以及对地理标志注册的重视。

由于外包装申请的门槛较低,且外观及商标专利一时不好界定,再加上酒水作为消费品迭代很快,从而导致酒类商标保护的乱象的发生。

五粮液作为中国名酒,一口气申请注册了“一粮液”、“二粮液”直至“十粮液”等商标,其中多个申请已通过。这不失为酒类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知识产权律师李宗虎表示,白酒行业“傍名牌”、“打擦边球”的侵权现象屡禁不止,对于企业而言,应提升商标注册的全面性,对周边、类似标识也尽量一并注册。

他还建议,应尽量避免改动包装和装潢,尤其是沿用已久的包装和装潢,这样能保证有区分度的设计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同时应善用禁令,在起诉之前就提出财产保全,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