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王婷婷
继上海、广东、重庆等地之后,四川也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规。
2月17日上午,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行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目前,《实施意见》已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今年将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套(间),新增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770人。在“十四五”期间,四川全省将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其中有着逾2000万人口的成都,要筹集30万套(间)。
在户型、租金等方面与其他城市无异,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为主。
以成都为例,成都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7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市场租金的75%—90%执行,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提高租金优惠比例,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就保障对象而言,四川此次明确将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整体而言,也是面向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同时在申请上也不设收入门槛。
此次四川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规中也有一定的创新。
比如为响应“三孩”生育政策,四川还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要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以满足多子女家庭的租赁需求。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布局上,四川还将职住平衡和交通便利等因素纳入考虑范畴。仍以成都为例,在成都2021年已筹集的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就有明显的体现。
其中,成都天府新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2号地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紧邻华西天府医院、地铁一号线科学城站,共建设了2189套。成都崔家店TOD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紧邻槐树店公园,临近地铁4号线和7号线槐树店换乘站,也建设了554套。
具体到各城市方面,四川决定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尤其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等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需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示范工作,整合各类土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闲置住房等资源,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除此之外,对于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等新市民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和产业工人多的城市,也应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合理利用土地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源,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至于其他城市,也要精准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主要以租赁补贴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和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适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落地,四川还从土地、审批流程、金融等多维度推出支持政策。
以审批流程为例,《实施意见》中明确,四川将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同时,四川也明确,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市场参与主体而言,其税费负担将有所降低,且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此外,四川还将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并且监测评价结果报省政府纳入相关考核。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四川曾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做过超过一万份的网络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93.01%的新市民、青年人愿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川已有大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在路上。伴随着保障措施多管齐下,接下来,还将惠及更多新市民、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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