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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29800元获360天荐股!”微信朋友圈推送荐股课广告,背后机构国诚投资刚遭监管处罚|金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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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29800元获360天荐股!”微信朋友圈推送荐股课广告,背后机构国诚投资刚遭监管处罚|金融315

广告的发布不仅要具备合法性,也要具备合理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晨光

编辑 | 彭洁云

近日,多位微信用户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其在微信朋友圈收到有关推荐股票公众号的推送广告。

其中一个名为“国诚老孙谈股”,推介内容显示,“一不下载,二不注册,三不搞培训,关注我,盘前9点一起选股,今天公布,明天实力验证”等内容。并在下方附上公众号链接。

界面新闻记者添加了“国诚老孙谈股”公众号,同时加了相关助理微信,对方表示,只需交纳29800元,就可获得360天持续的荐股信息推送。“学员反馈昨天刚加入,今天报喜赚回学费。”在沟通过程中,对方也不乏运用这样的诱导性语言。

另外一则广告推送的公众号名为“A股点睛”,推送内容显示,“月赚一万以上的股民听好了,关注我,每天9点公布股票池,不搞合作不分成。”同样在下方附上关注公众号的链接。

从广告发布情况来看,该人士为大同证券罗文。中国证券业协会显示, 罗文于2021年12月底才加入大同证券,持有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牌照。经搜索发现,罗文主要在大同证券旗下的一个理财品牌“同道财富”担任投资顾问。有两个公众号推送了相关内容,包括“股股学堂”还有“A投资有道”。后者在最新的一篇推文标题中点出了大同证券,该文主要推荐了股票操作课程,定价为29800元/六个月。

而在公众号的推介中,也不乏诱导性的语句,包括“5天累计大涨30%!买10万赚3万!买100万赚30万!”

对此,腾讯广告方面向界面新闻回应称,腾讯广告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资质、广告素材等进行审核。经核实,上述两则广告主为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均持有证监会颁发从事证券类业务金融资质,均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放广告素材符合平台审核规范,广告外层进行风险提示、未做收益承诺等。

虽然均为持牌机构,界面新闻却在搜索过往信息发现,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频遭客户投诉,劣迹斑斑。

据楚天都市报近日报道,有国诚投资客户反映,花2万多元购买相关服务后,股票账户亏损严重,想要退回服务费也遭到推三阻四。

而就在今年1月,国诚投资还因多项违规,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2年1月13日,深圳证监局对国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资者适当性测评、审核环节及签约环节均位于付款环节之后;二是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公司员工,在其工作使用的企业微信中标记自己为投资顾问;三是对自媒体账号的直播内容缺乏事中管控;四是未就微信公众号下方留言内容进行审慎管理;五是未就对外发布的营销素材建立可留痕的合规审核机制。

微信朋友圈为卖“荐股课”的公众号打广告,是否存在违规或打擦边球的行为?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微信朋友圈出现“国诚老孙谈股”“A股点睛” 荐股信息右上角均标注有“广告”二字。这种广告链接是腾讯公司通过微信软件有偿发布的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因此,腾讯公司如未尽到审核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表示,在微信平台上发布荐股,需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微信朋友圈广告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发布的内容与方式应当遵守《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朱界平坦言,《广告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但现实情况是,平台用户对于平台规则的不理解、不重视导致客户“默认”广告的存在,从而存在部分网络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的泄露以及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隐患。广告的发布不仅要具备合法性,也要具备合理性。对于一些广告乱象应进行实行常态化治理,以实现网络环境的净化。

有资深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种现象存在一定争议,朋友圈出现的广告一般很难判断发广告的是否在开展投顾业务,因为这个广告可能是关键词关联的结果,不能单单依据关键词判断是否开展了投顾业务。该律师指出,如果推进是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的广告就不违法,一定程度上可能算是虚假宣传,能否被认定比较难说,需要结合每个案例具体情况。该律师指出,如果有受损失的相关人员可以尝试向市场监督局举报。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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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发布不仅要具备合法性,也要具备合理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刘晨光

编辑 | 彭洁云

近日,多位微信用户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其在微信朋友圈收到有关推荐股票公众号的推送广告。

其中一个名为“国诚老孙谈股”,推介内容显示,“一不下载,二不注册,三不搞培训,关注我,盘前9点一起选股,今天公布,明天实力验证”等内容。并在下方附上公众号链接。

界面新闻记者添加了“国诚老孙谈股”公众号,同时加了相关助理微信,对方表示,只需交纳29800元,就可获得360天持续的荐股信息推送。“学员反馈昨天刚加入,今天报喜赚回学费。”在沟通过程中,对方也不乏运用这样的诱导性语言。

另外一则广告推送的公众号名为“A股点睛”,推送内容显示,“月赚一万以上的股民听好了,关注我,每天9点公布股票池,不搞合作不分成。”同样在下方附上关注公众号的链接。

从广告发布情况来看,该人士为大同证券罗文。中国证券业协会显示, 罗文于2021年12月底才加入大同证券,持有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牌照。经搜索发现,罗文主要在大同证券旗下的一个理财品牌“同道财富”担任投资顾问。有两个公众号推送了相关内容,包括“股股学堂”还有“A投资有道”。后者在最新的一篇推文标题中点出了大同证券,该文主要推荐了股票操作课程,定价为29800元/六个月。

而在公众号的推介中,也不乏诱导性的语句,包括“5天累计大涨30%!买10万赚3万!买100万赚30万!”

对此,腾讯广告方面向界面新闻回应称,腾讯广告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资质、广告素材等进行审核。经核实,上述两则广告主为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均持有证监会颁发从事证券类业务金融资质,均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放广告素材符合平台审核规范,广告外层进行风险提示、未做收益承诺等。

虽然均为持牌机构,界面新闻却在搜索过往信息发现,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频遭客户投诉,劣迹斑斑。

据楚天都市报近日报道,有国诚投资客户反映,花2万多元购买相关服务后,股票账户亏损严重,想要退回服务费也遭到推三阻四。

而就在今年1月,国诚投资还因多项违规,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2年1月13日,深圳证监局对国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资者适当性测评、审核环节及签约环节均位于付款环节之后;二是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公司员工,在其工作使用的企业微信中标记自己为投资顾问;三是对自媒体账号的直播内容缺乏事中管控;四是未就微信公众号下方留言内容进行审慎管理;五是未就对外发布的营销素材建立可留痕的合规审核机制。

微信朋友圈为卖“荐股课”的公众号打广告,是否存在违规或打擦边球的行为?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微信朋友圈出现“国诚老孙谈股”“A股点睛” 荐股信息右上角均标注有“广告”二字。这种广告链接是腾讯公司通过微信软件有偿发布的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因此,腾讯公司如未尽到审核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表示,在微信平台上发布荐股,需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否则将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微信朋友圈广告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发布的内容与方式应当遵守《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朱界平坦言,《广告法》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但现实情况是,平台用户对于平台规则的不理解、不重视导致客户“默认”广告的存在,从而存在部分网络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的泄露以及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隐患。广告的发布不仅要具备合法性,也要具备合理性。对于一些广告乱象应进行实行常态化治理,以实现网络环境的净化。

有资深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种现象存在一定争议,朋友圈出现的广告一般很难判断发广告的是否在开展投顾业务,因为这个广告可能是关键词关联的结果,不能单单依据关键词判断是否开展了投顾业务。该律师指出,如果推进是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的广告就不违法,一定程度上可能算是虚假宣传,能否被认定比较难说,需要结合每个案例具体情况。该律师指出,如果有受损失的相关人员可以尝试向市场监督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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