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债案执行款进行第三次发放,德邦证券履行1.55亿元

3月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五洋债”案件案款发放公告:根据执行进度,杭州中院组织第三次案款发放,发放对象为2021年1月14日前立案执行的“五洋债”案件债权人,发放时间为3月4日。根据公告,陈志樟履行150000元,德邦证券履行155000000元,大信会计履行30000000元,大公国际履行4114801.98元,锦天城律所履行725893.71元,以上共执行到位189990695.69元。本次发放金额为1904261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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