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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两会聚焦·鼓励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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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两会聚焦·鼓励生育

民进中央建议,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与相关机构、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也可向社区居民开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见习记者 朱恩民

编辑 | 翟瑞民

今年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案》,围绕我国托育服务供需矛盾问题,建议出台土地、人才培养、财税优惠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清单,并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民进中央提案分析,由于我国尚未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现有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资源稀缺,托育服务多元供给呈现不足,供给数量、服务质量与实际需求之间均存在不匹配现象。并且,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社会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势必日益强烈。

提案中写到,目前托育服务缺乏普惠性,公办托育服务萎缩,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托儿所寥寥无几;部分提供全日制托育服务的早教机构收费昂贵,家长往往望而却步;母亲抚育会直接造成女性职业中断,也会降低家庭收入,等于提高了养育成本,甚至导致更多的女性选择为了职业而晚育或不育,必将对我国的人口结构、人力资源等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相比于定制化托育服务,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区别在于需求层面的‘普遍性’和受众群体是大多数。”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对界面新闻分析称,在鼓励生育的三孩政策背景下,针对托育服务需求量巨大和托育服务供给能力较弱、社会化托育服务缺口较大的现实矛盾,优先满足家庭普遍性的托育需求就成为现阶段的当务之急,要尽快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解决大多数家庭幼儿托育的燃眉之急。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逐步将幼儿托育服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拓展延伸,研究和探索少部分家庭对托育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层层推进、落实落细。”张金英说。

民进中央提案也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办托育服务受到不同程度限制。张金英分析认为,首先是师资力量,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准入门槛不明晰,业务培训机制不完善,教师没有职称编制和长期稳定的晋升通道,行业收入水平和社会认可度偏低,造成了托育服务队伍专业素养不高、队伍流动性大、人才队伍缺口大的现实问题。

其次,现有政策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技防、人防、物防等方面规定比较严格,从审批办理到正常投入运营周期长、难度大,准入门槛较高。在成本投入方面,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前期投入较大,日常经营成本高昂,风险也比较大。与低收费的公办机构或非营利托育服务机构相比,费用较高,缺少持续运营的竞争优势,致使投资该行业的企业积极性不高。

家长观念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受社会层面关于托育服务机构负面事件的影响,家长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认可度普不高,也在作托育服务机构选择上更加青睐公办机构,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选择靠后。

针对我国托育服务供需矛盾问题,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提出三项建议: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配套。完善托育服务体系顶层设计,督促各地方制定解决方案,将“每千人口拥有4.5个婴幼儿托位数”的指标逐年分解到位,强化土地、住房、财政、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出台土地、场所、人才培养、财税优惠等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单。

在用地方面,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予以保障,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倾斜,并与幼儿园配建用地统筹安排。在人才方面,制定行业人员准入条件及职业标准,推进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在配套方面,实行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在综合管理方面,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托育企业减免相关税费;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托育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积极推动建设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推进工作给予适当奖补。

二是以社区为依托,多元化参与,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在中心城区每个街镇至少开设1个普惠性托育点,非中心城区街镇按照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布点,以基本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探索“社区化、就近化”的托育服务模式。政府以提供场地、支持硬件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加快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三是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缓解生育女性职业发展矛盾。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与相关机构、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也可向社区居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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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两会聚焦·鼓励生育

民进中央建议,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与相关机构、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也可向社区居民开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见习记者 朱恩民

编辑 | 翟瑞民

今年全国两会上,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提案》,围绕我国托育服务供需矛盾问题,建议出台土地、人才培养、财税优惠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清单,并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民进中央提案分析,由于我国尚未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现有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资源稀缺,托育服务多元供给呈现不足,供给数量、服务质量与实际需求之间均存在不匹配现象。并且,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社会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势必日益强烈。

提案中写到,目前托育服务缺乏普惠性,公办托育服务萎缩,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托儿所寥寥无几;部分提供全日制托育服务的早教机构收费昂贵,家长往往望而却步;母亲抚育会直接造成女性职业中断,也会降低家庭收入,等于提高了养育成本,甚至导致更多的女性选择为了职业而晚育或不育,必将对我国的人口结构、人力资源等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

“相比于定制化托育服务,普惠性托育服务的区别在于需求层面的‘普遍性’和受众群体是大多数。”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对界面新闻分析称,在鼓励生育的三孩政策背景下,针对托育服务需求量巨大和托育服务供给能力较弱、社会化托育服务缺口较大的现实矛盾,优先满足家庭普遍性的托育需求就成为现阶段的当务之急,要尽快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解决大多数家庭幼儿托育的燃眉之急。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逐步将幼儿托育服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拓展延伸,研究和探索少部分家庭对托育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层层推进、落实落细。”张金英说。

民进中央提案也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办托育服务受到不同程度限制。张金英分析认为,首先是师资力量,社会办托育服务机构准入门槛不明晰,业务培训机制不完善,教师没有职称编制和长期稳定的晋升通道,行业收入水平和社会认可度偏低,造成了托育服务队伍专业素养不高、队伍流动性大、人才队伍缺口大的现实问题。

其次,现有政策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技防、人防、物防等方面规定比较严格,从审批办理到正常投入运营周期长、难度大,准入门槛较高。在成本投入方面,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前期投入较大,日常经营成本高昂,风险也比较大。与低收费的公办机构或非营利托育服务机构相比,费用较高,缺少持续运营的竞争优势,致使投资该行业的企业积极性不高。

家长观念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受社会层面关于托育服务机构负面事件的影响,家长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认可度普不高,也在作托育服务机构选择上更加青睐公办机构,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选择靠后。

针对我国托育服务供需矛盾问题,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提出三项建议: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配套。完善托育服务体系顶层设计,督促各地方制定解决方案,将“每千人口拥有4.5个婴幼儿托位数”的指标逐年分解到位,强化土地、住房、财政、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出台土地、场所、人才培养、财税优惠等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单。

在用地方面,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予以保障,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倾斜,并与幼儿园配建用地统筹安排。在人才方面,制定行业人员准入条件及职业标准,推进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在配套方面,实行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在综合管理方面,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托育企业减免相关税费;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托育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积极推动建设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推进工作给予适当奖补。

二是以社区为依托,多元化参与,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在中心城区每个街镇至少开设1个普惠性托育点,非中心城区街镇按照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布点,以基本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探索“社区化、就近化”的托育服务模式。政府以提供场地、支持硬件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加快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三是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缓解生育女性职业发展矛盾。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单独或与相关机构、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也可向社区居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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