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闫烨
编辑 | 韩小黄
谁能想到,在所有人感叹内娱药丸时,乐华娱乐竟然递交了招股书,准备成为“偶像经济第一股”。
妇女节当天,女粉丝们沉浸在过节的喜悦与哥哥们的美颜暴击的同时,哥哥们的公司——乐华娱乐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乐华娱乐2021年全年营收为12.9亿元,年内利润为3.36亿元,同比增长14.7%。其主要的业务板块分为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及运营及泛娱乐业务。
在这三项业务之中,2021年艺人管理的收入占比为91%。
而众所周知,近三年的乐华娱乐在所谓“艺人管理”这块,能拿得出手的艺人只有一个——王一博。
换句话说,乐华上市,靠的不是杜华,而是王一博。
于是,粉丝们开麦声讨,一边让杜华“速速感谢王一博并分给他原始股”,一边心疼王一博成了乐华的最大功臣,杜华却连黑粉都不愿意帮他清。
或许,粉丝的吐槽与质疑,印证了乐华眼下最大的问题:饭圈经济下,公司过度依赖“王一博”,而行业监管又对公司的部分业务产生了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王一博”还能否再拯救乐华一次?
“王一博”,乐华的救命稻草
“王一博”们对乐华娱乐有多重要?
招股书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占比公司业务的91%。
招股书显示,2021年艺人管理收入为11.75亿元人民币,是2019年该项业务收入的2.2倍。而2019-2021年的三年之中,艺人管理板块的收入占比由84.0%,一路攀升至87.7%、91.0%。
所谓的“艺人管理收入”倒也不难理解,第一方面是来源于艺人的代言费、商演费、影视综资源的片酬,第二方面则是来源于整个练习生的培养体系。
先说说第一方面。
虽然乐华娱乐在招股书中写道“我们向包括企业客户、媒体平台、内容制作商及广告传媒公司在内的客户提供服务”,但其实众所周知,最终真正为艺人和公司买单的,还是粉丝。
也就是说,只有讨好粉丝,乐华娱乐才能实现营收。
那是谁来讨好粉丝呢?——自然是一个个产品,也就是“王一博”们。
在招股书中,乐华也多次提及了自家艺人的情况,将主要艺人韩庚、王一博、孟美岐、范丞丞的相关情况和微博粉丝数标注了出来,还将他们参演的影视综作品以及所带来的收益以各种方式呈现了出来。显然,乐华深知自家艺人对此次上市的重要性。
但这种完全依靠“人”的业务自然是存在不小的经验风险,特别是在现如今“塌房如麻”的娱乐圈。
在“风险因素”一栏中,乐华娱乐在第二项就提及了有关“艺人声誉有可能影响品牌形象”,也就是“塌房”所带来的风险。
在过去的几年中,乐华娱乐就出现过不少“塌房艺人”。前有疫情期间倒卖口罩的艺人黄智博,后有因私生活问题被粉丝集体喊“脱粉”的艺人孟美岐。再加上在饭圈的影响下,偶像们粉丝数量大同样意味着黑粉数量多,他们的每一步动作也都会被无限放大,就连“顶流偶像”王一博也同样逃不开黑粉时不时的“挖坟攻击”。
换句话说,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艺人管理”的收入不稳定因素极强。
此外,在招股书中,乐华娱乐提到“我们的签约艺人在多项制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如剧集《理想照耀中国之抉择》、《风起洛阳》及《冰球少年》、电影《革命者》、《建军大业》及《建党伟业》,以及综艺节目《这就是街舞》及《极限青春》”。
在这些作品中,半数均来自王一博。
换句话说,乐华营收靠的几乎就是,王一博、王一博以及王一博。
这可气坏了粉丝。
“快让杜华谢谢王一博。”
“为啥最近三年公司业绩飙涨,靠的是谁杜华心里有点X数吧。”
“能给艺人们多分点原始股吗?”
在粉丝眼里,就是王一博一人带飞全公司,没有人能比得上他对公司的贡献。
新人后继乏力,过于依赖头部艺人,这实际上变相地将公司的“上市”变为了“王一博”概念股的上市,也必然对公司讲述未来前景,以及向资本市场讲故事产生了不少的阻碍。
偶像公司,如何破圈
除了艺人管理之外,乐华的另外两项业务分别为音乐IP制作及运营和泛娱乐业务。
在音乐IP制作及运营业务中,招股书显示,自2009年至2021年12月31日,乐华共推出了1100首原创音乐。
其中,王一博的《无感》和《我的世界守则》销量分别为1700万张和1500万张,按照市场价3元/张计算,两首歌曲便挣得了9600万元,再扣除音乐平台方的服务费和其他的运营成本,也必然是千万量级的。
不过,谁都知道,这一部分的收入几乎完全仰赖粉丝。在饭圈,每当偶像们发新歌时,忠诚的粉丝们会一人购买成百上千张的数字专辑,以表对偶像的支持。
像是在QQ音乐登顶畅销榜的歌曲,肖战的《光点》,目前销量高达4751.4万张,销售额达到1.25亿人民币,而之所以达到如此高的成绩,几乎全部来自于粉丝之间“内卷式”的疯狂购买。
而在监管之下,饭圈正在“被迫”理性,曾经那种一人带动千万数字专辑销量的场面在未来肯定会逐渐减少,也势必会影响乐华的资本故事。
如此,如何让艺人和歌曲走出饭圈,实现破圈,乐华需要考虑的还有很多。
在泛娱乐业务中,乐华目前的主要营收来源于2020年11月出道的虚拟偶像“A-soul”组合。
虚拟偶像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虚拟偶像永不塌房,声誉自然不会轻易受影响,但另一方面,虚拟偶像几乎尽数仰仗于科技,成本和技术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
而在某种程度上,A-soul的存在也是乐华最大业务——艺人管理,的直接竞争对手。
这“左手打右手”的场面,要如何平衡,又要如何实现齐飞,这些问题恐怕足够杜华头疼许久。
当然,作为在娱乐市场打拼了十年的女企业家,杜华必然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心登陆上市,登陆港交所的,届时,上述的这些问题她也势必要给资本市场一个合理的答复。
千万别让“购买乐华娱乐的股票”最终只能沦为粉丝们为“王一博”不停掏腰包的一场自嗨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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