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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近5亿纠纷案件无人告知风险!投资者称被君创基金“忽悠”买产品 | 金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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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近5亿纠纷案件无人告知风险!投资者称被君创基金“忽悠”买产品 | 金融315

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性与复杂性要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章宇璠

编辑 | 张一诺

2009年左右,全国上下兴起的“全民PE”风起云涌,如今有些产品却“一地鸡毛”。

私募基金一般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性与复杂性要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兑现期较长,这类产品“踩雷”事件往往几年后才显现。而基金产品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往往牵连甚广,引发纠纷。

2021年年底,深圳前海君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创基金”)旗下的基金产品“君创并购1号私募基金”被投资者爆出存在“违规销售基金”的现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信息公示,这一基金成立于2017516日,同年616日备案,属于股权投资基金,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作为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股权投资人,这次为何如此愤慨呢?

有投资人在网络平台表示,首先是基金认购门槛问题。君创基金官网上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显示,基金销售对象需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即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图片来源:君创基金官网

2019年发布的《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在“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提及,卖方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销售各类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和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中,必须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并尽到“适当性义务”。也就是卖方机构必须履行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

据上述投资人透露,在签订合同前,君创基金并没有对其进行验资。

其次是投资者对风险的认知是否全面。

君创基金在一份公开回应中称,这一产品依据《基金合同》,将资金投向合肥肿瘤医院转向并购基金的夹层份额,并最终间接投资于目标项目公司的股权。但后来却出现另一家合作方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挪用资金的事件。

君创基金的管理人也起诉了同济堂公司和张美华、李青,一审判决同济堂公司和张美华、李青向君创资本支付回购款本金4.95亿元及利息(以4.95亿元为基数,以年利率9%2017619日起计至同济堂公司、张美华、李青付清本金4.95亿元及利息之日止)。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天眼查appx显示,此案于201979日立案,但有投资者对媒体表示,君创基金并未将这一风险事先告知,直到2020年一审判决之后,才有投资者陆续得知相关的风险信息。据基金认购合同,有重大事项会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相关投资者表示,自己未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

除此之外,投资者表示,自己是20176月购买的这一产品,每一年支付结算利息。但是只有第一年给了利息,后面几年一直没有给。有些投资者202010月份才发现之前2018 2019年约定利息没有给,多次沟通销售人员,最后才得知投资的产品出现了风险事件。

并且,合同中约定赎回期限是20216月,但是管理人对投资者却一直拖延未赎回,且没有任何形式的沟通和说明。

君创基金针对此纠纷在自己的官方网站给出了回应,表示这一基金产品在设立、备案、募集以及运营的过程中均合法合规。基金也已到期,希望未能如期退出并实现相应合同权益的投资人保持理性。

目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显示君创基金“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君创并购1号私募基金”显示“正在运作”的状态。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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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近5亿纠纷案件无人告知风险!投资者称被君创基金“忽悠”买产品 | 金融315

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性与复杂性要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章宇璠

编辑 | 张一诺

2009年左右,全国上下兴起的“全民PE”风起云涌,如今有些产品却“一地鸡毛”。

私募基金一般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性与复杂性要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兑现期较长,这类产品“踩雷”事件往往几年后才显现。而基金产品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往往牵连甚广,引发纠纷。

2021年年底,深圳前海君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创基金”)旗下的基金产品“君创并购1号私募基金”被投资者爆出存在“违规销售基金”的现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信息公示,这一基金成立于2017516日,同年616日备案,属于股权投资基金,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作为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股权投资人,这次为何如此愤慨呢?

有投资人在网络平台表示,首先是基金认购门槛问题。君创基金官网上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显示,基金销售对象需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即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图片来源:君创基金官网

2019年发布的《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在“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提及,卖方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销售各类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和为金融消费者参与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提供服务而引发的民商事案件中,必须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并尽到“适当性义务”。也就是卖方机构必须履行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

据上述投资人透露,在签订合同前,君创基金并没有对其进行验资。

其次是投资者对风险的认知是否全面。

君创基金在一份公开回应中称,这一产品依据《基金合同》,将资金投向合肥肿瘤医院转向并购基金的夹层份额,并最终间接投资于目标项目公司的股权。但后来却出现另一家合作方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挪用资金的事件。

君创基金的管理人也起诉了同济堂公司和张美华、李青,一审判决同济堂公司和张美华、李青向君创资本支付回购款本金4.95亿元及利息(以4.95亿元为基数,以年利率9%2017619日起计至同济堂公司、张美华、李青付清本金4.95亿元及利息之日止)。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根据天眼查appx显示,此案于201979日立案,但有投资者对媒体表示,君创基金并未将这一风险事先告知,直到2020年一审判决之后,才有投资者陆续得知相关的风险信息。据基金认购合同,有重大事项会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相关投资者表示,自己未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

除此之外,投资者表示,自己是20176月购买的这一产品,每一年支付结算利息。但是只有第一年给了利息,后面几年一直没有给。有些投资者202010月份才发现之前2018 2019年约定利息没有给,多次沟通销售人员,最后才得知投资的产品出现了风险事件。

并且,合同中约定赎回期限是20216月,但是管理人对投资者却一直拖延未赎回,且没有任何形式的沟通和说明。

君创基金针对此纠纷在自己的官方网站给出了回应,表示这一基金产品在设立、备案、募集以及运营的过程中均合法合规。基金也已到期,希望未能如期退出并实现相应合同权益的投资人保持理性。

目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显示君创基金“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君创并购1号私募基金”显示“正在运作”的状态。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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