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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翟瑞民
两名女大学生被影楼发布的19.9元古装摄影广告吸引,进店消费后架不住店员推销,最后签署了合计金额达2.6万余元的消费协议,甚至被引导去借贷支付,二人欲解除协议不成,最后只得和影楼对簿公堂。
2022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案同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李某、景某为两名在校大学生。2019年12月,两人在短视频上看到嫣遇摄影公司19.9元体验古装摄影的广告,遂报名参加。
到店后,架不住店员推销,两人先后签订1100元摄影定单协议,以及1588元和24000元的升级服装、选片、相册等“补充协议”,合计金额达2.6万余元。店员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最终两人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支付。
拍摄期间和离店当晚,两人多次提出删减照片、降低套餐标准,被店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支持消费者起诉。
2021年2月,上海虹口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1100元定单协议和2.4万元补充协议,影楼返还消费者1.86万元,尚未支付的5900元也不再支付。影楼还承诺修改合同格式条款,增加客户签约后24小时内可无条件解约。
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摄影、美容、美发、健身、婚庆、教育培训等可以满足精神需求的消费方式。最高法表示,本案中,两女大学生从商家19.9元的低价引流活动一路消费升级至2.6万余元。因无力支付,被商家引导现场开通网贷等消费贷款,后因合同协商解除不成引发纠纷。
此案典型意义在于,通过对系争合同解除争议作出正确判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可充分发挥个案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将司法裁判与倡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以及通过司法建议促进商家规范经营相结合,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广大商家诚信经营。
中消协则指出,经营者应当严守法律规定,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杜绝低价设套、层层加价,限制、误导消费者。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广大消费者对于低价销售也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避免过度超前消费、高额贷款陷阱。
最高法本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涉及医疗美容消费、大学生贷款订立摄影合同、婚礼影像资料丢失、预付费消费退款、住房消费、网络消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和解释、网店客服行为后果、二手商品转让、经营者承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
最高法指出,发布典型案例旨在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便于人民群众安心消费、放心消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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