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李熠楠
近日,浙江晋椿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椿精密)于深市主板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晋椿精密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267万股,募投项目分别为:年产8万吨精密磨光棒异地扩建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约3.10亿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63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1亿元。共计募集资金约4.7亿元。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晋椿精密研发投入占比却频频踩线3%,更与关联方有高达两千万的关联交易,与其既采购又销售。此外,晋椿精密还存在未批先建、税务问题和安全事故三项违法违规行为,晋椿精密能冲板成功吗?
研发投入不足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磨光棒、精线以及钉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2018-2021年9月)内,精密磨光棒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八成左右,具体分别为78.47%、80.32%、81.77%和82.70%,系公司主要产品。
精密磨光棒是一种精密制造通用材料,具有高精度、高直线度、高光洁度的特点。由精密磨光棒所加工而成的零部件,可广泛运用于数控机床、汽车、医疗器械、打印器械、电动工具及五金机电、工程机械、铁路机车、家电等领域。
晋椿精密招股书显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研究和工艺改进。精密磨光棒的生产过程融合了机电设计、自动化、智能控制、软件控制、电子信息等多种学科和技术,多学科应用凸显了专业化精密磨光棒厂商的产业化竞争优势。目前晋椿精密为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享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晋椿精密的研发技术投入始终踩线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总营收需超过3%的标准。报告期内,晋椿精密的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3.12%、3.09%、3.22%和3.14%。
此外,晋椿精密员工中仅有8.81%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八成均为高中及以下学历。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不仅研发投入频频踩线,人员学历还普遍为高中及以下,晋椿精密如何保证自己的创新能力?
关联交易过千万
晋椿精密在报告期内存在金额不菲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行为。
在报告期内,晋椿精密向欣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建工程)、嘉兴源鸿精镀有限公司、晋顺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晋顺芯科技)等公司采购原材料数次,累计金额达约2739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为2018年向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亿实业)单笔采购原材料达2429万元。
对于此笔较大金额的关联采购,晋椿精密表示,公司向晋亿实业采购钢材的价格与同期公司向其他钢材供应商的采购平均单价分别仅相差-0.56%和-3.93%,采购单价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由晋亿实业代公司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此外,晋椿精密关联销售的金额报告期内累计约达1068万元。销售对象依旧为欣建工程和晋亿实业。晋椿精密存在向关联方既采购又销售的行为。
这两家公司背景几何?欣建工程设立于中国台湾,丁建元任董事长,晋椿精密实控人丁建中、丁建东任董事。晋亿实业更与晋椿精密关系匪浅,丁建中任晋亿实业董事,同时晋椿精密董事朱晓飞、董胜宝均在晋亿实业任职并领薪。此外,晋亿实业还是晋椿精密多家关联方的控股股东。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沈阳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晋亿轨道100%;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浙江晋正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100%;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晋德有限公司100%;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75%;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嘉善晋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35%;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嘉善力通20.17%;
- 晋亿实业持股晋椿精密关联方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5%;
存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晋椿精密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项为未批先建行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厂区和租赁用地上尚有建筑物、构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占地面积合计18457.10㎡,主要为仓储、生产、辅助设施、遮雨等用途。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账面净值为214.89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上述相关违法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如按期拆除则不予罚款,如逾期不拆除的,则发行人存在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
晋椿精密还存在税务问题。2019年1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晋椿精密因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款共计1456.25元(数据对不,这么少)。
除了未批先建和税务问题外,晋椿精密还存在因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致使一人死亡的事件。2018年7月23日在公司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主要系因发行人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吊装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对事故负有责任。晋椿精密被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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