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乔遇
上市前夕剥离三大业务中的两大业务,仅凭一半收入闯关科创板的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网智能)近日主动撤回IPO申请,其闯关科创板失败。
终止前公司共进行了一轮问询,上交所针对公司业务重组、生产人员和劳务外包情况、专利情况等多个问题进行重点问询。
上市前剥离占营收超四成业务
国网智能前身为鲁能机械,最早由鲁能科技、山东科技大学和自然人苏学成共同设立于2000年11月,后几经转手更名,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国网智能实控人变更为国家电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机器人相关产品和服务、智能检测与控制设备及输变电检修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产品及服务三类业务。
2018年至2020年(报告期),公司依靠这三大业务获取收入分别为11.69亿元、14.54亿元和11.44亿元。上市前(即2020年11月),国网智能将智能检测和控制设备及输变电检修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产品及服务两类业务及资产、债务转让至鲁能软件,标的业务及资产转让价格最终定价为5148.81万元。
据悉,公司留存业务即电力机器人和无人机产品业务收入分别为2.30亿元、5.40亿元和6.47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19.67%、37.14%和56.56%。
该部分业务重组遭上交所的重点关注。
据披露,上述剥离资产报告期对应的收入分别为9.39亿元、9.14亿元和4.97亿元,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0.31%、62.83%和43.46%;对应的利润分别为4950.95万元、-1931.98万元和-886.3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9.78%、-22.73%和-9.46%。截止2019年末,剥离业务净资产占比为19.57%,总资产占比为45.51%。
对于业务剥离的原因,公司表示系由国家电网及其并表范围内唯一的以电力机器人相关人工智能为核心业务的科创板上市平台以及研发、制造和应用平台,从而达到规范运行和解决国家电网下属企业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的目的。
剥离的物联网事业部和新能源事业部的出售对象为鲁能软件。值得注意的是,在过渡期,国网智能存在为标的业务代收、代垫款项的情形,同时实际剥离的标的业务范围因合同相对方原因发生部分变更,因此国网智能合计为鲁能软件代垫1.35亿元。
仅7名生产人员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国网智能的生产人员分别为6人、6人和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不超过4%。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亿嘉和(603666.SH)的生产人员为6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重为9.60%;申昊科技(300853.SZ)的生产人员共55人,占员工总数的10.44%;纵横股份(688070.SH)共有生产人员12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4.14%;煜邦电力(688597.SH)的生产人员共93人,占员工总数的17.38%。
不论是绝对人数还是占员工总数的相对比例,国网智能与行业均有较大差距。而仅依靠7名生产人员的国网智能是如何实现收入十亿级别的?
据悉,同行业可比各公司普遍采用自产为主的生产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零部件生产和组装采用外协加工或外包的方式完成。而国网智能报告期则主要采用委托加工、贴牌、贸易等方式经营。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对于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研发测试、市场信息收集、综合行政事务等操作简单重复、技术含量较低,无需具备特定专业资质的工作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取劳务外包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对于留存的电力机器人相关业务,国网智能则表示由于生产制造环节为简单的加工组装,公司将精力集中于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核心业务环节,采用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生产。
报告期各期,公司劳务外包人数分别为851人、776人和201人,占正式用工总数的比重分别为82.54%、76.00%和49.75%。劳务外包金额分别为1.19亿元、1.31亿元和1.12亿元。
据悉,国网智能的劳务外包公司涉及四家,分别为山东中实、汇智电力、比亚科技和山东博冉。其中,约40%向关联方山东中实采购,还需指出的是,汇智电力的控股股东为汇能恒在,汇能恒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岱成,2012年之前曾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但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48项发明专利系受让取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网智能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的独有专利共653项,其中发明专利340项、实用新型专利266项、外观设计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50项。其中受让取得的专利共96项,包括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外观专利4项,此外还包括1项软件著作权。
不仅如此,公司境内专利中存在31项专利和7项软件著作权系与他人共有,共有专利中包含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共有专利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共有权人以及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对共有方是否存在技术依赖,是否影响国网智能的资产完整性等。
国网智能表示:公司31项共有专利中30项均不属于公司核心技术,1项未应用于实际销售的主营业务产品。共有专利权人均非公司关联方。
值得注意的是,国网智能共有软件著作权的共有权人部分为公司的关联方,即南方电网实际控制的企业、国网山东电力分公司以及国家电网实际控制的企业。
据公司解释,山东电科院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均为科研单位,不具备产业化能力;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未实际应用该等软件著作权;浙江意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因此该等共有软件著作权未在该等关联方进行应用,同时该等软件著作权及发行人的其他共有软件著作权也未授权给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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