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在诉讼制度、工作机制和改革措施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司法制度。
针对“立案难”问题,沈亮表示,2015年5月,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针对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2016年-2019年,最高法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行动,针对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建成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攻克了一批难案和积案,执结案件数和执行到位的金额分别增长105%和71%。
沈亮介绍,最高法通过改革完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由2012年的1300万余件增长到去年3300万余件。经中央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先后开展了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科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高效便捷的实现,法院的审判质效也大大提升。
目前,最高法正在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主要目的也是优化四级法院的审级职能,让四级法院的功能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最高法还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从制度上保证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在优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方面,沈亮介绍,最高法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原有21万余名审判人员当中,严格遴选12.7万余名法官,同时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让法官聚焦审判核心事务,其他事务性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办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沈亮表示,最高法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一般案件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制法官直接定案并终身负责,同时发挥庭长、院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让办案和监督全程留痕、全程可溯,确保“放权不放任”。
对于推动检察系统错案追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司法责任制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检察机关怎么去落实,怎么把司法责任制落下去,这是关系司法公正的基础问题。最高检带头进行落实,同时也带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构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运行机制。
杨春雷介绍,在顶层设计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修改“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明确了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的权力范围,以清单的方式督促检察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完善了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以及检察官惩戒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努力使检察权关在笼子里。
据介绍,2021年3月份,最高检对2018年以来法院改判为无罪的246件案件启动追责,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至去年10月底,基本上完成了刑事错案追责。
包括孙小果案,杨春雷透露,最高检最后对12名违反检察职责的人员分别做了处理,“总的来看,错案追责意义重大、成效明显。它给我们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也就是让大家知道有权必有责、办案终身制,这绝对不是空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