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胡冰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罚单显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2.6万元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成都银行和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首批、中西部第一家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金3.2亿元,主要经营个人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和一般用途消费贷款等业务。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包括: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8571%;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 ;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Hong Leong Bank Berhad(马来西亚丰隆银行),持股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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