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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再发文,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获中央多部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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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再发文,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获中央多部门支持

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推动台商台企参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国台办将支持浙江打造吸引台资新高地,支持浙江引导台商台企参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台商台企参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国台办还将支持浙江深化对台交流,帮助台胞融入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持浙江强化工作保障,开展涉台法治工作及对台工作数字化改革。

“浙江台商数量多、经营状况好是国务院台办发布上述文件的重要背景”,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浙江省部分城市是大陆台商投资最活跃、台资企业最密集、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最频繁的地区。海关部门统计,2010年,台湾地区已经成为浙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与第五大贸易伙伴。浙江台办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浙江累计引进台资企业1万余家,合同台资5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近300亿美元。

范柏乃介绍,浙江省台商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浙江市场比较活跃,营商环境也比较好,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四张清单一张网’等改革措施,数字化转型走在了全国前列,而且法制化程度高,依法行政能力也比较强。”所以,总体来讲,浙江省的台湾企业发展较好,台商对浙江省也比较满意。

“另一方面,在新发展形势下,《若干措施》可以指引台商参与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等,也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盈利增长点。”范柏乃认为,国务院台办发布上述文件符合浙江的实际发展状况,利于推动浙江的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达到浙台两地的互利共赢。,

为推动台商台企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提到,支持台商台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强村惠民行动。国台办明确,将指导浙江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引导台商台企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

范柏乃介绍,以往台商较少涉足大陆“三农”领域和乡村振兴建设,“现在有了政策支持,为台商提供了新的机会,可降低他们的投资成本,减少投资风险,推动‘三农'有利可图。同时,台商的进入也可弥补我们乡村振兴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短缺和不足问题。”

厦门大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李非告诉界面新闻,台湾省在农业发展方面有很多先进经验,例如将传统农作制度的优势与现代要素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与小规模经营相适应的精致农业特色发展道路。“把浙江跟台湾结合起来,借鉴台湾的经验,让台商来浙江进行乡村建设投资,是很好的发展方向。”李非说。

《若干措施》提出,国台办将会同浙江省人民政府继续办好浙江·台湾周,支持浙江出台措施帮助台商台企开拓内需市场。

浙江·台湾是浙江深化“东引台资”战略的综合性平台,是大陆重要的涉台经贸活动品牌之一。自2013年至今,浙江·台湾合作周已举办八届,2016至2019年,四次浙江·台湾合作周共签约项目158个,总投资159亿美元,其中有40多个重量级台资项目已经开工或建成运营,还有一批代表性台资项目正在建设。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6月25日,浙江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计划到2025年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界面新闻注意到,《意见》发布以来,中央各部门已多次发文表态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就发挥文化和旅游行业优势,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部署。

2022年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国家发改委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抓落实机制,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快专项领域政策文件出台,不断完善“1+N”政策体系。

同时,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浙江省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示范推广机制,协调推进相关重大任务举措,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发挥好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制发《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就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21条具体措施。在助力打造健康的营商环境方面,最高检强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创新成果保护,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浙江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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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再发文,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获中央多部门支持

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推动台商台企参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5月10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国台办将支持浙江打造吸引台资新高地,支持浙江引导台商台企参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台商台企参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国台办还将支持浙江深化对台交流,帮助台胞融入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持浙江强化工作保障,开展涉台法治工作及对台工作数字化改革。

“浙江台商数量多、经营状况好是国务院台办发布上述文件的重要背景”,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浙江省部分城市是大陆台商投资最活跃、台资企业最密集、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最频繁的地区。海关部门统计,2010年,台湾地区已经成为浙江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与第五大贸易伙伴。浙江台办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浙江累计引进台资企业1万余家,合同台资5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近300亿美元。

范柏乃介绍,浙江省台商数量在全国居于前列,“浙江市场比较活跃,营商环境也比较好,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四张清单一张网’等改革措施,数字化转型走在了全国前列,而且法制化程度高,依法行政能力也比较强。”所以,总体来讲,浙江省的台湾企业发展较好,台商对浙江省也比较满意。

“另一方面,在新发展形势下,《若干措施》可以指引台商参与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等,也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盈利增长点。”范柏乃认为,国务院台办发布上述文件符合浙江的实际发展状况,利于推动浙江的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达到浙台两地的互利共赢。,

为推动台商台企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提到,支持台商台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强村惠民行动。国台办明确,将指导浙江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引导台商台企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

范柏乃介绍,以往台商较少涉足大陆“三农”领域和乡村振兴建设,“现在有了政策支持,为台商提供了新的机会,可降低他们的投资成本,减少投资风险,推动‘三农'有利可图。同时,台商的进入也可弥补我们乡村振兴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短缺和不足问题。”

厦门大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李非告诉界面新闻,台湾省在农业发展方面有很多先进经验,例如将传统农作制度的优势与现代要素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与小规模经营相适应的精致农业特色发展道路。“把浙江跟台湾结合起来,借鉴台湾的经验,让台商来浙江进行乡村建设投资,是很好的发展方向。”李非说。

《若干措施》提出,国台办将会同浙江省人民政府继续办好浙江·台湾周,支持浙江出台措施帮助台商台企开拓内需市场。

浙江·台湾是浙江深化“东引台资”战略的综合性平台,是大陆重要的涉台经贸活动品牌之一。自2013年至今,浙江·台湾合作周已举办八届,2016至2019年,四次浙江·台湾合作周共签约项目158个,总投资159亿美元,其中有40多个重量级台资项目已经开工或建成运营,还有一批代表性台资项目正在建设。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支持鼓励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6月25日,浙江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计划到2025年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界面新闻注意到,《意见》发布以来,中央各部门已多次发文表态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就发挥文化和旅游行业优势,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部署。

2022年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国家发改委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抓落实机制,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快专项领域政策文件出台,不断完善“1+N”政策体系。

同时,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浙江省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示范推广机制,协调推进相关重大任务举措,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发挥好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制发《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就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21条具体措施。在助力打造健康的营商环境方面,最高检强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创新成果保护,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浙江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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