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渤海证券IPO收首轮反馈!股权质押、高管动荡等遭问询,还被质疑是否少计费用调节利润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渤海证券IPO收首轮反馈!股权质押、高管动荡等遭问询,还被质疑是否少计费用调节利润

2020年营业费用率明显低于前后期间水平,是否存在少计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鑫

证监会近日对渤海证券IPO申请进行反馈,其中包括19个规范性问题、15个信息披露问题以及6个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

规范性问题方面,股东存在的股权质押问题被重点问询。反馈文件显示,公司股东中,天津市国资委通过14家企业控制公司63.28%的股权,其中30.51%已质押,其余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6.72%的股权,其中12.38%已质押,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说明其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原因、质押期限、质押取得资金的用途、偿还能力情况,是否存在质押股权被执行的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经营情况方面, 公司各项主营业务均被问询,其中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被重点关注。渤海证券2021年度主要业务条线营业收入总和为31.4亿元,自营证券投资业务、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分别达到54.19%和19.42%,实现收入16.96亿元和5.97亿元。

据渤海证券招股书,公司经纪业务市占率连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股票交易市场份额5.03%、4.46%和3.96%,平均佣金高达万四。

证监会表示,请公司说明平均佣金费率高于行业平均佣金费率的原因及持续性,报告期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持续下滑情况下发行人平均佣金费率未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市场佣金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及经纪业务区域性特点,说明经纪业务净佣金率未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渤海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3亿元、15.13亿元、17.11亿元和8.69亿元,整体波动较大,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19%、55.63%、57.89%和62.22%。

“说明报告期内投资类业务各类业务收益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并解释差异原因。”证监会称。

据公司招股书,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期间,公司营业费用率分别为54.83%47.66%38.20%49.42%2020年营业费用率明显低于前后期间水平。反馈意见第19条提到,渤海证券2020年营业费用率较低,需要说明是否存在少计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2021年,渤海证券高管动荡,2018年通过高管公开招聘入职的4名高管中有3人离职,其中天津证监局原副局长王修祥请辞总裁,该职务后由信达证券前副总经理徐克非接任,来自中信证券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刘闯、分管直投业务的副总裁陆玮分别于2021年1月和8月离职。

据证监会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对于公司高管的频繁变动,证监会要求发行人说明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是否构成重大变化。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渤海证券IPO收首轮反馈!股权质押、高管动荡等遭问询,还被质疑是否少计费用调节利润

2020年营业费用率明显低于前后期间水平,是否存在少计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鑫

证监会近日对渤海证券IPO申请进行反馈,其中包括19个规范性问题、15个信息披露问题以及6个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

规范性问题方面,股东存在的股权质押问题被重点问询。反馈文件显示,公司股东中,天津市国资委通过14家企业控制公司63.28%的股权,其中30.51%已质押,其余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6.72%的股权,其中12.38%已质押,证监会要求渤海证券说明其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原因、质押期限、质押取得资金的用途、偿还能力情况,是否存在质押股权被执行的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经营情况方面, 公司各项主营业务均被问询,其中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被重点关注。渤海证券2021年度主要业务条线营业收入总和为31.4亿元,自营证券投资业务、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分别达到54.19%和19.42%,实现收入16.96亿元和5.97亿元。

据渤海证券招股书,公司经纪业务市占率连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股票交易市场份额5.03%、4.46%和3.96%,平均佣金高达万四。

证监会表示,请公司说明平均佣金费率高于行业平均佣金费率的原因及持续性,报告期行业平均佣金费率持续下滑情况下发行人平均佣金费率未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市场佣金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及经纪业务区域性特点,说明经纪业务净佣金率未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形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渤海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3亿元、15.13亿元、17.11亿元和8.69亿元,整体波动较大,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19%、55.63%、57.89%和62.22%。

“说明报告期内投资类业务各类业务收益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并解释差异原因。”证监会称。

据公司招股书,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期间,公司营业费用率分别为54.83%47.66%38.20%49.42%2020年营业费用率明显低于前后期间水平。反馈意见第19条提到,渤海证券2020年营业费用率较低,需要说明是否存在少计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2021年,渤海证券高管动荡,2018年通过高管公开招聘入职的4名高管中有3人离职,其中天津证监局原副局长王修祥请辞总裁,该职务后由信达证券前副总经理徐克非接任,来自中信证券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刘闯、分管直投业务的副总裁陆玮分别于2021年1月和8月离职。

据证监会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对于公司高管的频繁变动,证监会要求发行人说明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是否构成重大变化。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