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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一季度净利亏损,偿付能力水平偏低,法人代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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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一季度净利亏损,偿付能力水平偏低,法人代表变更

摆在李学军面前的道阻且长。

文|全球财说 宋涵

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邮保险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今年3月代行董事长职责的李学军成为法人代表。

中邮保险成立12年,背靠邮政集团这棵大树,于3年前才突破净利十亿大关,盈利能力有待提高。长期以来,产品销售严重依赖银保渠道带来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激增影响净利表现,渠道价值水平有待提高。

最新财报显示,中邮保险1季度净利大幅亏损超6亿元,各项投资表现欠佳。

伴随业务扩张,资金日趋紧张,偿付能力承压明显。

摆在李学军面前的道阻且长。

高层变动,法人代表变更

中邮保险自上任董事长党秀茸离任,总经理李学军代行董事长职责后,截至目前该公司的正式董事长任命尚未下发。

今年3月,中邮保险官网发布公告称,党秀茸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党秀茸,2009年获批担任中邮保险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获批担任中邮保险董事长。

与此同时,公司还公告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将由李学军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李学军非邮政体系出身。

资料显示,2009年2月起李学军先后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战略与市场部总经理,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4月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8年11月起先后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2021年9月任中邮保险党委副书记;2021年11月任中邮保险党委副书记、董事、临时负责人。

李学军代行董事长一职距离其任职总经理还不足半年,其于2021年12月刚刚任职中邮保险总经理。

李学军的到来打破了公司多年来董事长、总经理重要岗位来自邮政体系内部的惯例。

《全球财说》发现,中邮保险2021年报中法人代表尚未变更,但在其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李学军。这是否意味着李学军将正式履职董事长一职?

李学军履职中邮保险,此前被业内人士视为中邮市场化转型的标志之一,其用工制度开始向市场化转型。

2月,中邮保险还对外发布招聘7名总部部门级领导的动作,也被外界视为公司进一步市场化的体现。

今年,其另一个重大转折事件也终于尘埃落定。

去年6月,友邦保险携120亿入股中邮保险,提前预定了第二大股东席位。今年初,银保监会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批复正式下发。

由此,中邮保险注册资本增至286.63亿元,堪堪超过中国人寿成为寿险业“探花郎”,公司也由中资控股转为中外合资。

中邮保险经历增资扩股后,最新股权架构如下。

中国邮政集团持股38.20%,友邦保险持股24.99%,北京中邮资管持股15.00%,中国集邮持股12.19%,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股9.62%。

净利水平不高,偿付能力承压

李学军当前担子其实也不轻。

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24.95亿元,同比增长5.12%;净利润亏损6.41亿元,而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为9.61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66.7%。

同时,一季度公司投资表现不佳。净资产收益率为-2.13%、总资产收益率为-0.16%、投资收益率0.93%、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23%。

实际上,公司成立12年有余,3年前净利才突破10亿元大关。

相对于整个邮政集团来讲,无疑公司10多亿的净利体量对集团净利贡献较小。相较于其投入,中邮保险持续盈利能力仍有待提高。

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1023.18亿元,同比增长9.1%;实现净利14.03亿元,同比增加6.61%。

报告期公司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65%,投资收益增加33.38%,带动营收增长。

寿险退保金较2020年同比增长279.68%,带动退保金大比例增长279.77%;满期给付较2020年同比增长超5成,带动赔付支出扩大37.61%。

叠加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扩大综合影响下,营业支出同比增长9.46%。

营收增速不敌营业支出增速,在营业外收入增加和所得税减少作用下,实现了净利增长。

2021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58.09亿元,同比增长4.65%。按险种划分保费,寿险保费占总保费比例达98.62%。其中,分红保险和传统保险保费各占寿险保费半壁江山。

从缴费划分来看,期缴首年保费难逃行业大趋势呈现下滑,去年较2020年同比下滑2成至232.22亿元。

相比而言,期缴续期保费和趸缴保费较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5.44%和37.42%。

偿付能力方面,2022年1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3%和175%,均较上季度偿付能力有所提高。

不过,报告同时表示,预计下季度偿付能力较本季度会有所下滑。

实际上,近3年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呈现下滑态势。2019-2021年,核心偿付能力表现为161%、110%、101%。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显示,2021年末,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细化到行业,人身险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2.5%。

而2021年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6%,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实际上,公司偿付能力承压早已有迹可循。

随着业务扩张,为缓解日趋紧张的资金压力,中邮保险经历了几轮增资,从最初的注册资本5亿元攀升至如今的286.63亿元,此间还曾多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从产品端来看,1季度中邮年年好财寿嘉养老年金保险在产品退保金额和综合退保率方面均排名靠前。此产品退保率13.33%位列产品综合退保率第一,退保金额2.57亿元位列产品退保规模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中邮年年好多多保 C款年金保险在退保规模和退保率方面前后所载信息不一致,差别较大。

图片来源: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观察上图不难发现,产品销售均为银保渠道,这也是银行系保险公司通病,保费严重依赖银保渠道。

根据2021年年报显示,中邮保险2021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的5款产品销售渠道均为银保渠道。并且前五大产品保费收入合计占公司2021年保费收入的91.89%。

中邮保险背靠邮政集团这棵大树,保费渠道结构单一,相比银行储蓄和理财产品,单一渠道销售,保险产品面临随时被替代的压力。

严重依赖银保渠道,中邮保险佣金和手续费一直居高不下,呈现增长态势。

近5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别为13.47亿元、17.99亿元、20.77亿元、35.36亿元、79.02亿元。

尤其到2021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翻倍激增,提高渠道价值水平,实现渠道转型迫在眉睫。

内控管理仍需加强

在公司热切推进市场化改革、价值转型进程中,内控仍有疏漏,遭银保监点名通报。

4月29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情况通报》。

其中,通报的3家对象中就有中邮保险。《通报》直指中邮保险存在未按《投诉办法》统计、报告和披露投诉数据的违规行为。

经投诉督查,中邮保险在2020年度、2021年度两个年度,存在保险消费投诉统计、报告和披露不符合《投诉办法》要求的问题。

2020年度中邮保险未将部分消费纠纷纳入投诉统计,且通过年报披露及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投诉数据远低于实际投诉量。

2021年度中邮保险未将部分消费纠纷纳入投诉统计,且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消费投诉数据远低于实际投诉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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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一季度净利亏损,偿付能力水平偏低,法人代表变更

摆在李学军面前的道阻且长。

文|全球财说 宋涵

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中邮保险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今年3月代行董事长职责的李学军成为法人代表。

中邮保险成立12年,背靠邮政集团这棵大树,于3年前才突破净利十亿大关,盈利能力有待提高。长期以来,产品销售严重依赖银保渠道带来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激增影响净利表现,渠道价值水平有待提高。

最新财报显示,中邮保险1季度净利大幅亏损超6亿元,各项投资表现欠佳。

伴随业务扩张,资金日趋紧张,偿付能力承压明显。

摆在李学军面前的道阻且长。

高层变动,法人代表变更

中邮保险自上任董事长党秀茸离任,总经理李学军代行董事长职责后,截至目前该公司的正式董事长任命尚未下发。

今年3月,中邮保险官网发布公告称,党秀茸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党秀茸,2009年获批担任中邮保险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获批担任中邮保险董事长。

与此同时,公司还公告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将由李学军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李学军非邮政体系出身。

资料显示,2009年2月起李学军先后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战略与市场部总经理,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4月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8年11月起先后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2021年9月任中邮保险党委副书记;2021年11月任中邮保险党委副书记、董事、临时负责人。

李学军代行董事长一职距离其任职总经理还不足半年,其于2021年12月刚刚任职中邮保险总经理。

李学军的到来打破了公司多年来董事长、总经理重要岗位来自邮政体系内部的惯例。

《全球财说》发现,中邮保险2021年报中法人代表尚未变更,但在其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李学军。这是否意味着李学军将正式履职董事长一职?

李学军履职中邮保险,此前被业内人士视为中邮市场化转型的标志之一,其用工制度开始向市场化转型。

2月,中邮保险还对外发布招聘7名总部部门级领导的动作,也被外界视为公司进一步市场化的体现。

今年,其另一个重大转折事件也终于尘埃落定。

去年6月,友邦保险携120亿入股中邮保险,提前预定了第二大股东席位。今年初,银保监会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批复正式下发。

由此,中邮保险注册资本增至286.63亿元,堪堪超过中国人寿成为寿险业“探花郎”,公司也由中资控股转为中外合资。

中邮保险经历增资扩股后,最新股权架构如下。

中国邮政集团持股38.20%,友邦保险持股24.99%,北京中邮资管持股15.00%,中国集邮持股12.19%,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股9.62%。

净利水平不高,偿付能力承压

李学军当前担子其实也不轻。

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24.95亿元,同比增长5.12%;净利润亏损6.41亿元,而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为9.61亿元,同比大幅下滑166.7%。

同时,一季度公司投资表现不佳。净资产收益率为-2.13%、总资产收益率为-0.16%、投资收益率0.93%、综合投资收益率为-1.23%。

实际上,公司成立12年有余,3年前净利才突破10亿元大关。

相对于整个邮政集团来讲,无疑公司10多亿的净利体量对集团净利贡献较小。相较于其投入,中邮保险持续盈利能力仍有待提高。

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1023.18亿元,同比增长9.1%;实现净利14.03亿元,同比增加6.61%。

报告期公司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65%,投资收益增加33.38%,带动营收增长。

寿险退保金较2020年同比增长279.68%,带动退保金大比例增长279.77%;满期给付较2020年同比增长超5成,带动赔付支出扩大37.61%。

叠加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扩大综合影响下,营业支出同比增长9.46%。

营收增速不敌营业支出增速,在营业外收入增加和所得税减少作用下,实现了净利增长。

2021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58.09亿元,同比增长4.65%。按险种划分保费,寿险保费占总保费比例达98.62%。其中,分红保险和传统保险保费各占寿险保费半壁江山。

从缴费划分来看,期缴首年保费难逃行业大趋势呈现下滑,去年较2020年同比下滑2成至232.22亿元。

相比而言,期缴续期保费和趸缴保费较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5.44%和37.42%。

偿付能力方面,2022年1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3%和175%,均较上季度偿付能力有所提高。

不过,报告同时表示,预计下季度偿付能力较本季度会有所下滑。

实际上,近3年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呈现下滑态势。2019-2021年,核心偿付能力表现为161%、110%、101%。

根据银保监会网站显示,2021年末,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细化到行业,人身险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2.5%。

而2021年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6%,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实际上,公司偿付能力承压早已有迹可循。

随着业务扩张,为缓解日趋紧张的资金压力,中邮保险经历了几轮增资,从最初的注册资本5亿元攀升至如今的286.63亿元,此间还曾多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从产品端来看,1季度中邮年年好财寿嘉养老年金保险在产品退保金额和综合退保率方面均排名靠前。此产品退保率13.33%位列产品综合退保率第一,退保金额2.57亿元位列产品退保规模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中邮年年好多多保 C款年金保险在退保规模和退保率方面前后所载信息不一致,差别较大。

图片来源: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观察上图不难发现,产品销售均为银保渠道,这也是银行系保险公司通病,保费严重依赖银保渠道。

根据2021年年报显示,中邮保险2021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的5款产品销售渠道均为银保渠道。并且前五大产品保费收入合计占公司2021年保费收入的91.89%。

中邮保险背靠邮政集团这棵大树,保费渠道结构单一,相比银行储蓄和理财产品,单一渠道销售,保险产品面临随时被替代的压力。

严重依赖银保渠道,中邮保险佣金和手续费一直居高不下,呈现增长态势。

近5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别为13.47亿元、17.99亿元、20.77亿元、35.36亿元、79.02亿元。

尤其到2021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翻倍激增,提高渠道价值水平,实现渠道转型迫在眉睫。

内控管理仍需加强

在公司热切推进市场化改革、价值转型进程中,内控仍有疏漏,遭银保监点名通报。

4月29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情况通报》。

其中,通报的3家对象中就有中邮保险。《通报》直指中邮保险存在未按《投诉办法》统计、报告和披露投诉数据的违规行为。

经投诉督查,中邮保险在2020年度、2021年度两个年度,存在保险消费投诉统计、报告和披露不符合《投诉办法》要求的问题。

2020年度中邮保险未将部分消费纠纷纳入投诉统计,且通过年报披露及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投诉数据远低于实际投诉量。

2021年度中邮保险未将部分消费纠纷纳入投诉统计,且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消费投诉数据远低于实际投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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