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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将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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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将超50%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实现翻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马悦然

可再生能源行业迎来“十四五”期间最重要的政策。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指出,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的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并为此提出了四大目标。

一是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目标,2025年要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较2020年提高约47%。“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将超过50%。 

按能源的基本形态分类,能源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又可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前者包括水能、风能、光能及生物质能等,后者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

二是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目标,2025年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这较2020年提高了约五成。

《规划》还明确,“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分别较2020年提高4.2和6.6个百分点。

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图片来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要求在供给端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包括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等。

其中明确“十四五”期间,将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新能源基地

《规划》还强调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 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有四大重点,分别为海上风电基地集群、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海上能源岛示范。

在可再生能源存储消纳方面,《规划》要求提升存储能力,包括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发展、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等。

此外,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及推动外送消纳。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及智能化升级、提升“三北地区既有特高压输电通道新 能源外送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其中,风电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

去年,风光合计装机占比约为26.9%;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7%,首次突破10%。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今年中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达到12.2%左右。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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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将超50%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实现翻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马悦然

可再生能源行业迎来“十四五”期间最重要的政策。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指出,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的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并为此提出了四大目标。

一是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目标,2025年要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较2020年提高约47%。“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将超过50%。 

按能源的基本形态分类,能源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又可分为可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前者包括水能、风能、光能及生物质能等,后者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

二是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目标,2025年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这较2020年提高了约五成。

《规划》还明确,“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三是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分别较2020年提高4.2和6.6个百分点。

四是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图片来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要求在供给端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包括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等。

其中明确“十四五”期间,将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新能源基地

《规划》还强调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 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有四大重点,分别为海上风电基地集群、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海上能源岛示范。

在可再生能源存储消纳方面,《规划》要求提升存储能力,包括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长时储热型太阳能热发电发展、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等。

此外,要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及推动外送消纳。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及智能化升级、提升“三北地区既有特高压输电通道新 能源外送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其中,风电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

去年,风光合计装机占比约为26.9%;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7%,首次突破10%。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今年中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达到12.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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