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小米抢食华为蛋糕扑空了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小米抢食华为蛋糕扑空了

谁是输家?

文|零态LT  梁潇

编辑|胡展嘉

5月23日雷军在微博上发布一张海报,海报的重点是底部的小米logo与徕卡logo,相当于官宣小米与徕卡正式战略合作。众所周知,华为手机的相机一直是徕卡的,这次雷军相当于间接告诉大众:徕卡跟华为合作到此为止,接下来要跟小米手机合作了。

华为与徕卡开启合作的机型为2016年的华为P9,华为P9也开启了华为手机的新时代。在手机影像这条赛道上,华为在当时成为领航者。

而在专业级相机市场,很少有中国厂商的身影,但是,华为却通过手机成为一个例外。

在单反领域,日本厂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要说品牌底蕴,徕卡在百年光学历史上一直领先,佳能、尼康无法撼动,堪称相机里的“爱马仕”。

▲图来自华为官网

不得不说,华为手机的好眼光。徕卡作为德国光学巨人,在相机和镜头制造上,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绝对优势。华为P9手机用上了徕卡镜头后,在当时手机市场成为了最具差异化的卖点。小米、oppo和vivo等国产手机友商,也不得不承认华为手机摄像水平的成绩。

对此,手机业内人士甚为认同:华为手机p9徕卡让华为有了真正的精致高端化。华为手机与徕卡合作,使得手机的用料做工有大幅度上升。双方随着深度合作,结果也如预期一样,这是一个双赢的合作。

但小米接棒华为和徕卡合作,是否能够走出自己的路?这对于接下来手机影像市场有较大的影响。

小米手机在技术方面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小米和徕卡的合作,通过雷军来宣布,也说明这回是一次深度的合作,而不是简单的联名。

▲图: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微博

徕卡和小米的手机镜头合作,对徕卡来说是手机的“二婚”,但对小米手机来说可是“头婚”,重要性不言而喻。

国内手机厂商技术上的竞争可以用惨烈来形容,其中,手机拍照能力是关键因素。手机芯片和屏幕已经十分稳固,安卓操作系统也稳定多年,拍照发展进入高速竞赛阶段。这也是安卓手机阵营对阵苹果的重要竞争点。

小米手机第一款徕卡认证的机型应该就是接下来发布的小米12 Ultra,这款手机定位高端市场,高端手机的价格势必也是高端的,徕卡给小米手机的影像系统带来的价格增长,会给小米带来较大回报。

而说到国产手机的拍照能力,普罗大众多数还是认为华为第一,其次是OV,最后才能轮到小米手机。小米如果想让拍照功能突破大众认知,品牌认知是首要的,而徕卡的加持,会让小米手机镜头的故事好讲很多。

一位科技达人对零态LT(ID:LingTai_LT)表示,小米与徕卡合作会是一次双赢。等于是抬高了小米的档次感,毕竟徕卡在影像方面有绝对品牌优势,并塑造了“昂贵”形象。对徕卡来说,小米手机的机型数远大于华为手机,并且小米手机没有5G“卡脖子”问题,如果今年7月发布的新手机小米12 Ultra能成功,也许颠覆了当下国内手机影像的格局。

小米期待复制华为手机成功高端化的路径,但现如今的华为,已不需要徕卡“加持”。

华为是否是最后的输家?

华为P20系列以后,由于芯片等原因,似乎跌落神坛。华为 P50 系列是最后一款带有徕卡标志的华为手机。那以后华为手机要失去徕卡的加持,就一定是最后的输家吗?这也未必。

▲图:华为P50镜头效果图

这里要科普一下,徕卡其实是对华为手机生成的画面提出自己的标准和技术帮助,同时贴上徕卡的品牌,并不是直接给华为手机生产镜头。所谓的徕卡认证只是表面镜头设计、生产、工艺符合徕卡的质量体系。

实际上华为手机即使不贴徕卡的牌子,拍照的质量依旧很高。这里可以通过在华为的非徕卡合作机型中的评价来看,拍照效果依旧。接下来,华为手机可能会重点发展自身研发的影像技术并落地。

通过华为官网显示的华为 P50 Pro的影像系统便是自身研发的。

▲图来自华为官网

某手机代理商认为,华为手机在计算摄影领域深耕多年,既然华为可以放弃荣耀品牌系列,那么放手徕卡也是可以理解,并且未来可能还会做非独占授权合作。从技术上来说徕卡对于华为的帮助不再重要;从品牌来讲华为手机的品牌影响力也可以说超越徕卡,华为掌握手机摄影技术窍门之后,单独做自己的镜头,也未尝不可。

很多消费者想到以后的华为手机不再有徕卡加持,可能会感觉少了点什么,但不再靠这些噱头来抬高自身身价,也许是另一种品牌营销。

小米集团高级副总裁卢伟冰当初嘲讽过华为与徕卡合作,现在小米也要与徕卡合作了,笔者认为这不免也有些讽刺。华为在国产手机处在发育阶段跟徕卡合作,如今华为正努力打造自己独有的影像风格。小米此时签约徕卡,原有的用户认知度短期内难改变,鹿死谁手,还不得知。

出品|零态LT(ID:LingTai_LT)

运营|陈佳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华为

8.1k
  • 盘前机会前瞻| 华为每年投入超60亿激励开发者,鸿蒙系统迎来快速释放期,这几家鸿蒙产业链企业有望持续受益(附概念股)
  • 9月11日投资早报|延迟退休决定草案提请审议,华为发布全球首款三折叠屏手机,今日一只新股上市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小米抢食华为蛋糕扑空了

谁是输家?

文|零态LT  梁潇

编辑|胡展嘉

5月23日雷军在微博上发布一张海报,海报的重点是底部的小米logo与徕卡logo,相当于官宣小米与徕卡正式战略合作。众所周知,华为手机的相机一直是徕卡的,这次雷军相当于间接告诉大众:徕卡跟华为合作到此为止,接下来要跟小米手机合作了。

华为与徕卡开启合作的机型为2016年的华为P9,华为P9也开启了华为手机的新时代。在手机影像这条赛道上,华为在当时成为领航者。

而在专业级相机市场,很少有中国厂商的身影,但是,华为却通过手机成为一个例外。

在单反领域,日本厂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要说品牌底蕴,徕卡在百年光学历史上一直领先,佳能、尼康无法撼动,堪称相机里的“爱马仕”。

▲图来自华为官网

不得不说,华为手机的好眼光。徕卡作为德国光学巨人,在相机和镜头制造上,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绝对优势。华为P9手机用上了徕卡镜头后,在当时手机市场成为了最具差异化的卖点。小米、oppo和vivo等国产手机友商,也不得不承认华为手机摄像水平的成绩。

对此,手机业内人士甚为认同:华为手机p9徕卡让华为有了真正的精致高端化。华为手机与徕卡合作,使得手机的用料做工有大幅度上升。双方随着深度合作,结果也如预期一样,这是一个双赢的合作。

但小米接棒华为和徕卡合作,是否能够走出自己的路?这对于接下来手机影像市场有较大的影响。

小米手机在技术方面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小米和徕卡的合作,通过雷军来宣布,也说明这回是一次深度的合作,而不是简单的联名。

▲图:小米集团公关部总经理微博

徕卡和小米的手机镜头合作,对徕卡来说是手机的“二婚”,但对小米手机来说可是“头婚”,重要性不言而喻。

国内手机厂商技术上的竞争可以用惨烈来形容,其中,手机拍照能力是关键因素。手机芯片和屏幕已经十分稳固,安卓操作系统也稳定多年,拍照发展进入高速竞赛阶段。这也是安卓手机阵营对阵苹果的重要竞争点。

小米手机第一款徕卡认证的机型应该就是接下来发布的小米12 Ultra,这款手机定位高端市场,高端手机的价格势必也是高端的,徕卡给小米手机的影像系统带来的价格增长,会给小米带来较大回报。

而说到国产手机的拍照能力,普罗大众多数还是认为华为第一,其次是OV,最后才能轮到小米手机。小米如果想让拍照功能突破大众认知,品牌认知是首要的,而徕卡的加持,会让小米手机镜头的故事好讲很多。

一位科技达人对零态LT(ID:LingTai_LT)表示,小米与徕卡合作会是一次双赢。等于是抬高了小米的档次感,毕竟徕卡在影像方面有绝对品牌优势,并塑造了“昂贵”形象。对徕卡来说,小米手机的机型数远大于华为手机,并且小米手机没有5G“卡脖子”问题,如果今年7月发布的新手机小米12 Ultra能成功,也许颠覆了当下国内手机影像的格局。

小米期待复制华为手机成功高端化的路径,但现如今的华为,已不需要徕卡“加持”。

华为是否是最后的输家?

华为P20系列以后,由于芯片等原因,似乎跌落神坛。华为 P50 系列是最后一款带有徕卡标志的华为手机。那以后华为手机要失去徕卡的加持,就一定是最后的输家吗?这也未必。

▲图:华为P50镜头效果图

这里要科普一下,徕卡其实是对华为手机生成的画面提出自己的标准和技术帮助,同时贴上徕卡的品牌,并不是直接给华为手机生产镜头。所谓的徕卡认证只是表面镜头设计、生产、工艺符合徕卡的质量体系。

实际上华为手机即使不贴徕卡的牌子,拍照的质量依旧很高。这里可以通过在华为的非徕卡合作机型中的评价来看,拍照效果依旧。接下来,华为手机可能会重点发展自身研发的影像技术并落地。

通过华为官网显示的华为 P50 Pro的影像系统便是自身研发的。

▲图来自华为官网

某手机代理商认为,华为手机在计算摄影领域深耕多年,既然华为可以放弃荣耀品牌系列,那么放手徕卡也是可以理解,并且未来可能还会做非独占授权合作。从技术上来说徕卡对于华为的帮助不再重要;从品牌来讲华为手机的品牌影响力也可以说超越徕卡,华为掌握手机摄影技术窍门之后,单独做自己的镜头,也未尝不可。

很多消费者想到以后的华为手机不再有徕卡加持,可能会感觉少了点什么,但不再靠这些噱头来抬高自身身价,也许是另一种品牌营销。

小米集团高级副总裁卢伟冰当初嘲讽过华为与徕卡合作,现在小米也要与徕卡合作了,笔者认为这不免也有些讽刺。华为在国产手机处在发育阶段跟徕卡合作,如今华为正努力打造自己独有的影像风格。小米此时签约徕卡,原有的用户认知度短期内难改变,鹿死谁手,还不得知。

出品|零态LT(ID:LingTai_LT)

运营|陈佳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