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及相关责任人6月14日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收深交所纪律处分。2021年7月1日,*ST美尚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显示,2021年6月30日,*ST美尚全资子公司上海花景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实际控制的赣州金麦归还的资金占用款3亿元,资金来源于链杭实业向王迎燕提供的借款。1月18日,*ST美尚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暨致歉的公告》显示,链杭实业实际控制赣州金麦及上海花景的网银、财务印鉴,2021年7月,链杭实业在未告知*ST美尚的情况下,将该笔3亿元资金经由赣州金麦原路划转至链杭实业自有账户。
2月11日、3月18日,*ST美尚先后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7月16日,*ST美尚连续十二个月内涉及诉讼合计金额为2.55亿元,占*ST美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9%;截至2021年12月31日,*ST美尚连续十二个月内涉及诉讼合计金额约10.48亿元,占*ST美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73%。*ST美尚未就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依法对*ST美尚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美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董事会秘书王迎燕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美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董事会秘书王迎燕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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