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曾出品《小时代3》等电影

据天眼查APP,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宋宪强近日被朝阳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出品《第十一回》《致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曾联合出品《小时代3:刺金时代》《小时代4:灵魂尽头》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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