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月16日发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据此,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华片区第一期茅台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会议同意,调整中华片区第一期茅台酒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由41.39亿元调整至48.46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同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工程技改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会议同意,调整茅台酒“十二五”扩建技改项目中华片区第二期茅台酒制酒工程技改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由29.15亿元调整至37.32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还通过了《关于调整7号地块年产4000吨茅台酒制曲生产房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投资额的议案》,会议同意,调整7号地块年产4000吨茅台酒制曲生产房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由3.35亿元调整至4.62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此外,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会议同意,以202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6.7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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