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数知退及实控人等遭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数知退6月19日公告,历时半年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结果出炉,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根据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陈鹏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时忆东、时任董事暨首席执行官武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当事人张志勇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张志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经查明,张志勇为数知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通过中介公司安排设立了深圳奕明弘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晟舒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芃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芃博实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望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望舒”)等四家空壳公司,上述公司的银行账户和公章由张志勇实际控制。此外,河北国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华”)的单一股东是宁波望舒。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规定,张志勇是数知科技的关联自然人,河北国华、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芃博实业是数知科技的关联法人。

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向河北国华、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芃博实业等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关联公司”)转出295笔资金共计175,076万元,收回104笔资金共计129,870万元,交易金额304,946万元。2020年8月20日,张志勇向数知科技境外子公司借款17,819,708美元,折合人民币11,761万元。上述交易合计316,707万元,直到2020年12月23日数知科技才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1月30日,张志勇占用数知科技及其子公司余额为56,967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规定,上述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

其中,2019年1月17日至1月30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累计向深圳奕明转出5笔资金共计8,7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0.2.4规定,2019年1月30日,数知科技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的标准,数知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19年1月17日至5月15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累计向深圳奕明、河北国华和山东晟舒鑫转出23笔资金共计25,510万元,从上述公司收回10笔资金公积28,000万元,累计交易金额53,5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0.2.6规定,2019年5月15日,数知科技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标准,数知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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