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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备案生产多个色号?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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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备案生产多个色号?行不通了

罚没62万。

图片来源:Unsplash-freestocks

文|化妆品观察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刚刚发布了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监局就同期公布了一起抽检彩妆产品因备案成分与实际不符而被罚的典型案例。

据披露,广州市艳色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州艳色”)备案的“3CE EUNHYE HOUSE活力梦境单色眼影”(下称3CE眼影),在实际生产环节分为15种色号,各色号与备案成分不符,且丙烯酰胺不合规,涉嫌未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共计罚没61.68万元。

“彩妆产品只检测和备案一个色号,但生产多个色号行不通了。”针对此案,某业内人士在朋友圈如是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观察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比比皆是。如今该企业被罚,无疑给这类产品做好合法备案敲响了警钟。

01 抽检两项不合格,代工厂被罚没62万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1年1月19日-1月30日,广州艳色受广州市宛昕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生产3CE眼影15个色号共计19586个。但抽检发现,此批产品暗藏多项安全隐患。

1、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丙烯酰胺”。

根据《检验报告》显示,上述3CE眼影经检验丙烯酰胺不符合规定,未通过《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的相关检验要求,抽样产品为“09#”色号。

公开资料显示,丙烯酰胺为化妆品禁用风险物质,即生产中不得添加使用,但丙烯酰胺作为原料的分解残留物常存在于化妆品当中,故国家安全标准中对残留物的含量有严格限定。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09#色号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2、实际生产产品与备案资料不一致。

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对该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和备案凭证发现,3CE眼影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027371”,备案配方显示有云母、滑石粉、硅石、一氮化硼等共计26种成分。广州艳色在实际生产环节将产品分为15种色号,上述26种成分分布于15种色号中,但并非每种色号都含有全部上述26种成分。

广州市监局认为,广州艳色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的规定。

此外,经核实,广州艳色生产上述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经核查与事实不符,其未能真实、准确的制作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且存在案发后拒不召回、暂停经营等违法行为。

基于此,广州市监局做出了如下处罚:罚没共计61.68万元,召回相关产品,并注销涉事产品。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

化妆品观察搜索国家药监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发现,涉事产品“3CE EUNHYE HOUSE活力梦境单色眼影”由广州市宛昕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备案,目前显示“已注销”,详情页“备注”显示,“2021年05月14 日对广州市艳色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备案后检查,检查结果:责令改正 ”。

02 一个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彩妆成本又增加了

在该处罚案例中,关于“同系列产品的多个色号,能否共用同一备案编号”引发了争议。

有行业人士告诉化妆品观察,按照旧法规,这样操作理论上是被允许的。

2003年,相关部门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多色号系列化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多色号系列产品是指化妆品备案人相同,产品配方中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的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其余配方成分种类、含量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化妆品。

在备案上,根据《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下称《GB5296.3-2008》)要求,对于这类多色号化妆品,可以通用同一个成分标签。不过需要在其成分表的结尾插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作为引导语,再按任意顺序排列整个系列中的所有着色剂,无论该成分是否使用于该色号的产品中。

若有时候由于调色的需要,存在某些色号基础原料不一致的情况,此时也可以在这些特殊成分的后面,用括号标注具体用于哪个色号或标注哪个色号未使用。

截自《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广东尚品汇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彩妆研发主任林丽隽指出,这意味着,只要这个系列产品的标签上,按照要求标注了所有色号的成分,“多色号产品是可以共用一个备案号的”。

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始人李锦聪也分析认为,在该处罚案件中,当事人被处罚的第二点原因并不是“多色号采用同一备案”,而是“其多色号产品的全成分标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5296.3-2008》的要求,最终导致生产与实际备案成分不符合”。

化妆品观察查询涉事3CE眼影的备案信息发现,该产品标签上虽标注了全部成分,但未标注引导语“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也未用括号标注特殊成分。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

但还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规,即使标签上标注清楚了,这种操作或也涉嫌违规。

今年5月正式实行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化妆品标签包括“全成分”,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对此,广州市胜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潘广乐直言,“按照标签法,需如实填写全成分,即添加了什么就写什么,不适合再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为引导语进行标注,应该一个产品一个备案号”。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该案无疑敲响了警钟,“保险起见,最好每个色号都进行备案,就像孪生兄弟也需要拥有不同的身份证号”。

据化妆品观察搜索,事实上,当前美妆企业备案的多色号系列产品,已经基本采用“一个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

以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6月备案的新品为例,其备案的“安蒂焕颜追光柔雾羽纱气垫霜”有三个色号,分别为自然色、象牙色、冷白色,对应的备案编号分别为沪G妆网备字2022010078、沪G妆网备字2022010079、沪G妆网备字2022010080。同一时期完成备案的“FUNNY ELVES方里双芯粉饼气垫粉底液”“COLORKEY珂拉琪空气系列丝绒唇釉”两个系列,也是每个色号都进行了备案。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

“多色号产品进行不同备案,这也意味着,彩妆产品的成本又增加了。”某行业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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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备案生产多个色号?行不通了

罚没62万。

图片来源:Unsplash-freestocks

文|化妆品观察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刚刚发布了公开征求《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监局就同期公布了一起抽检彩妆产品因备案成分与实际不符而被罚的典型案例。

据披露,广州市艳色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州艳色”)备案的“3CE EUNHYE HOUSE活力梦境单色眼影”(下称3CE眼影),在实际生产环节分为15种色号,各色号与备案成分不符,且丙烯酰胺不合规,涉嫌未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共计罚没61.68万元。

“彩妆产品只检测和备案一个色号,但生产多个色号行不通了。”针对此案,某业内人士在朋友圈如是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观察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比比皆是。如今该企业被罚,无疑给这类产品做好合法备案敲响了警钟。

01 抽检两项不合格,代工厂被罚没62万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1年1月19日-1月30日,广州艳色受广州市宛昕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生产3CE眼影15个色号共计19586个。但抽检发现,此批产品暗藏多项安全隐患。

1、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丙烯酰胺”。

根据《检验报告》显示,上述3CE眼影经检验丙烯酰胺不符合规定,未通过《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的相关检验要求,抽样产品为“09#”色号。

公开资料显示,丙烯酰胺为化妆品禁用风险物质,即生产中不得添加使用,但丙烯酰胺作为原料的分解残留物常存在于化妆品当中,故国家安全标准中对残留物的含量有严格限定。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09#色号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2、实际生产产品与备案资料不一致。

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对该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和备案凭证发现,3CE眼影备案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027371”,备案配方显示有云母、滑石粉、硅石、一氮化硼等共计26种成分。广州艳色在实际生产环节将产品分为15种色号,上述26种成分分布于15种色号中,但并非每种色号都含有全部上述26种成分。

广州市监局认为,广州艳色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的规定。

此外,经核实,广州艳色生产上述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经核查与事实不符,其未能真实、准确的制作产品生产记录、销售记录,且存在案发后拒不召回、暂停经营等违法行为。

基于此,广州市监局做出了如下处罚:罚没共计61.68万元,召回相关产品,并注销涉事产品。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

化妆品观察搜索国家药监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发现,涉事产品“3CE EUNHYE HOUSE活力梦境单色眼影”由广州市宛昕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备案,目前显示“已注销”,详情页“备注”显示,“2021年05月14 日对广州市艳色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备案后检查,检查结果:责令改正 ”。

02 一个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彩妆成本又增加了

在该处罚案例中,关于“同系列产品的多个色号,能否共用同一备案编号”引发了争议。

有行业人士告诉化妆品观察,按照旧法规,这样操作理论上是被允许的。

2003年,相关部门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多色号系列化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多色号系列产品是指化妆品备案人相同,产品配方中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的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其余配方成分种类、含量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化妆品。

在备案上,根据《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下称《GB5296.3-2008》)要求,对于这类多色号化妆品,可以通用同一个成分标签。不过需要在其成分表的结尾插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作为引导语,再按任意顺序排列整个系列中的所有着色剂,无论该成分是否使用于该色号的产品中。

若有时候由于调色的需要,存在某些色号基础原料不一致的情况,此时也可以在这些特殊成分的后面,用括号标注具体用于哪个色号或标注哪个色号未使用。

截自《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广东尚品汇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彩妆研发主任林丽隽指出,这意味着,只要这个系列产品的标签上,按照要求标注了所有色号的成分,“多色号产品是可以共用一个备案号的”。

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始人李锦聪也分析认为,在该处罚案件中,当事人被处罚的第二点原因并不是“多色号采用同一备案”,而是“其多色号产品的全成分标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5296.3-2008》的要求,最终导致生产与实际备案成分不符合”。

化妆品观察查询涉事3CE眼影的备案信息发现,该产品标签上虽标注了全部成分,但未标注引导语“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也未用括号标注特殊成分。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

但还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规,即使标签上标注清楚了,这种操作或也涉嫌违规。

今年5月正式实行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化妆品标签包括“全成分”,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标签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对此,广州市胜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潘广乐直言,“按照标签法,需如实填写全成分,即添加了什么就写什么,不适合再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为引导语进行标注,应该一个产品一个备案号”。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该案无疑敲响了警钟,“保险起见,最好每个色号都进行备案,就像孪生兄弟也需要拥有不同的身份证号”。

据化妆品观察搜索,事实上,当前美妆企业备案的多色号系列产品,已经基本采用“一个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

以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6月备案的新品为例,其备案的“安蒂焕颜追光柔雾羽纱气垫霜”有三个色号,分别为自然色、象牙色、冷白色,对应的备案编号分别为沪G妆网备字2022010078、沪G妆网备字2022010079、沪G妆网备字2022010080。同一时期完成备案的“FUNNY ELVES方里双芯粉饼气垫粉底液”“COLORKEY珂拉琪空气系列丝绒唇釉”两个系列,也是每个色号都进行了备案。

截自国家药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系统

“多色号产品进行不同备案,这也意味着,彩妆产品的成本又增加了。”某行业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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