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信披资管计划且与实际投资情况不一致,泽达易盛遭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泽达易盛7月1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公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公司及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沅资产”)和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鑫沅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落款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鑫沅资产、上海银行签订了《鑫沅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将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由固定收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修改为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方向增加了有限合伙份额、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产品风险等级由R2修改为R5,存续期限由5年修改为10年,增加了收购退出、股东分红退出、IPO退出等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的退出安排。2020年12月30日,鑫通1号和鑫福3号两项资产管理计划将合计1亿元投资款投向杭州和鑫商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2021年8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鑫沅资产、上海银行签订了《鑫沅2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将主要投资方向增加了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同业存单、债券基金、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基金、应收账款等。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鑫沅资产、上海银行签订了《鑫沅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将委托资产规模由50亿元分别修改为8000万元和4000万元。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文件中,未披露鑫通1号管理合同和鑫福3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有关情况。公司披露的有关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类别、产品投向、存续期限、风险等级、退出安排等关键内容,与产品实际投资情况不一致。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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