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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国家补贴取消后,浙江成为国内第三个明确给予海上风电补贴的省份。
7月4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舟山市海上风电补贴按省补政策执行。2022和2023年,浙江全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
《通知》明确,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先得”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
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
2021年11月,浙江省明确给予海上风电财政、金融支持,但未公布补贴标准细则。
彼时,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提出,2022-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需要扶持的项目,年度装机总容量分别不超过50万千瓦、100万千瓦、150万千瓦、100万千瓦。
广东省和山东省已公布海上风电省补标准细则。
不同于浙江省补贴电费的方式,广东省和山东省的省补为一次性补贴海上风电的建设费用。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通知,成为首个明确给予海上风电补贴的省份。
广东省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2022-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2022-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和500元。
据行业自媒体“风电之声”此前测算,按广东年平均利用小时3500小时、20年经营期计算,若每千瓦一次性补贴1500元,相当于经营期每度电补贴2分多。
山东省的海上风电补贴金额不及广东省。今年4月,山东省公布,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补贴每千瓦800元、500元和300元,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和160万千瓦。
山东省提出,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可以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2022年开始,中央财政不再对新建海上风电进行补贴,鼓励地方政府自行补贴支持本省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2021年,中国海上风电迎来抢装潮,新增装机1690万千瓦,累计装机2777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一。
海上风电建设成本仍然较高,地方省补成为支撑“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快速发展的关键。
有不愿具名的风电整机企业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这三省的补贴资金规模不算大,但有总比没有好。
2022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明确,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给予补贴的广东、山东和浙江均为重点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的省份。其他省份还包括福建和江苏。
今年3月,浙江省提出大力推进“风光倍增工程”,2022年开工风光项目100万千瓦,并网60万千瓦。
7月5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着力打造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以上,占比78.13%。
目前,浙能省能源集团、中国华能、华润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开发商已在浙江省获取了海上风电项目。
舟山是浙江省海上风电开发的重点区域,2022年海上风电发展目标为开工30万千瓦,核准容量100万千瓦。2022年核准项目将在2023年开工,2024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
截至界面新闻发稿,浙江省发改委尚未公开披露该省海上风电省补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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