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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发布7月7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深圳现有在园儿童56万人,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的普惠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但学前教育仍然是教育体系中的相对薄弱环节。”深圳发布称。
具体来看,学前教育的学位压力大,需扩充资源;其次,学前教育机构发展不平衡,优质发展后劲不足,投入机制、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健全。此外,保育教育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学前教育监管治理体制机制也有待健全。
为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学前教育的体制机制,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圳以立法形式出台《条例》。
《条例》提出,要保障深圳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深圳户籍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到2025年,深圳将新增幼儿园学位14.5万座,将基本满足学前教育学位需求。
在“三胎”大背景下,幼儿托育需求旺盛。相对于3-6岁的学前教育,托育主要针对2-3岁的幼儿。在保障适龄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之权利的同时,新法也将部分托育纳入考量。
“目前深圳3-6岁幼儿园学位仍不足,暂时不允许提供2-3岁幼儿的托班,随着学前教育学位的加大供给,以及人口结构的自然调整,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据深圳发布援引深圳市教育部门负责人介绍。
除推动立法顶层设计外,《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已于今年四月出台,《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教育称,国内托育基本上由市场提供,不但托育费用高,而且良莠不齐。提供普惠托育、发展免费学前教育,可提高育龄夫妇生育意愿,这也是发达国家应对少子化的基本措施。
“但早教机构不要做托育产业化的美梦,这个美梦很难实现。”熊丙奇表示。
此次立法,也特别强调了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条例》要求,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严控幼儿园的“资本逐利”行为,《条例》提出,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收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在熊丙奇看来,要发展普惠托育,实现学前教育全免费,需要把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到GDP的7%,这基本上涵盖了目前的家庭教育支出,也将切实减轻了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而目前国内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例还不到全世界平均水平。
课程设置上,《条例》还明确,幼儿园不得采取小学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
人才流失率高、职业吸引力不强成为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条例》正式明确,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此外,学前教育机构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7月7日下午,婴童概念股快速拉升。
截至收盘,美吉姆(002621.SZ)、高乐股份(002348.SZ)涨停。近四个交易日,高乐股份股价涨超40%。孩子王(301078.SZ)、爱婴室(603214.SH)分别上涨6.86%、4.39%。
针对股价异动,高乐股份于7月6日晚公告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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