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里约奥运会即将在本周末拉开帷幕,每届奥运会的田径赛事自然是外界关注的焦点。除了关注运动员们各显神通之外,我们还可以注意一些有趣的现象:许多运动员都会用胶带、布条等东西遮住鞋上的商标。
作为运动员身上最关键的装备之一,运动鞋的作用绝不仅仅局限于帮助运动员取得好成绩,当运动员身穿带有商标的运动鞋时,他们也就化身为了活动的广告牌,而通过为这些鞋代言,运动员们便可以获得相应的广告费。
其实,之所以会发生遮掩鞋上的商标的现象,可能会有多种原因。有时,运动员不想让外界看到他们鞋上的标志;有时,运动员需要穿着非赞助商提供的鞋,所以赞助商便会授意运动员遮挡其他品牌的鞋的商标。
2015年,耐克公司与美国三级跳远名将克里斯蒂安·泰勒正式签约,但是他在去年北京世锦赛上的比赛用鞋却是阿迪达斯生产的;而里约奥运会跳高项目的两位夺冠热门——卡塔尔的穆塔兹·伊萨·巴尔希姆与加拿大人德里克·德劳因都与耐克签订了合作协议,但是他们也被允许身穿非耐克公司提供的鞋。当然,他们都需要对商标进行遮盖。
美国十项全能运动员杰瑞米·泰沃的例子则更为典型,泰沃的用鞋赞助商为布鲁克斯(Brooks)公司,但是这家公司并不设计投掷类与跳远类的比赛用鞋,所以泰沃将在10个运动单项中身穿8种不同的鞋,而其中一些鞋将会是耐克、阿迪达斯等公司生产的。在此情况下,泰沃必须对耐克、阿迪达斯的标志进行遮盖。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泰沃说:“你必须选对鞋,这是你获得好成绩的基础,另外,你也会从从中获得代言费用。”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运动员都会找到赞助商,而这些没有运动鞋赞助商的运动员也会选择遮盖住鞋上的标志,因为他们不想为这些公司做免费的代言。此外,有些运动员并不满意赞助商提供的鞋,他们就会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
美国标枪运动员麦克·哈兹勒曾透露,耐克公司为他提供的鞋十分不合脚,造成了他的脚趾甲脱落,所以多年来,他一直身穿亚瑟士(Asics)和李宁的鞋,当他还在参加关注度较低的比赛时,穿着其他品牌的鞋并不会引起耐克公司的太多注意。但在2011年,哈兹勒获得了全美冠军,而媒体在他比赛时拍到的照片令他“吃了些苦头”,照片中,哈兹勒的左脚在投掷标枪时扬了起来,鞋底的李宁标志正好露了出来。
耐克公司对此很不满意,哈兹勒也付出了代价。耐克为防止哈兹勒与其他公司签订合约,与哈兹勒的合同延长至2012年,但是仅会给哈兹勒提供1万美元的代言费。哈兹勒说:“如果你被发现违约了,这将是一件很不走运的事情,你必须要在这方面好好注意。”
像哈勒兹一样因为用鞋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常见。2013年,耐克公司宣布将终止与美国男子撑杆跳高名将布拉德·沃克尔的合同,原来,在比赛时,沃克尔用带条缠住了鞋,遮住了耐克的标志。事后,沃克尔解释到,他只是想对鞋进行加固,并非有意遮住耐克的商标,但最终,耐克还是叫停了与沃克尔的合作,这双引发争端的鞋也被沃克尔在网上出售。
运动员们如此重视商标问题,这也折射出了田径运动员的职业特殊性,这些田径运动员并不像篮球、足球运动员,他们通常没有固定的薪水,比赛奖金以及为运动品牌的代言费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这也造成了他们对耐克、阿迪达斯等公司的依赖性。耐克等商业巨头的确会为运动员提供装备,但是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上的规定,而遇到奥运会这样的大赛,运动员的穿着方面更是不能有丝毫的大意,而且,如果运动员未能完成既定的成绩目标,他们所获得的代言费用也可能会相应的降低。
如此一来,成绩决定了这些运动员的收入水平。“闪电”尤赛恩·博尔特每年能从赞助商彪马公司那里获得3000万美金的代言费,但是对于大部分运动员来讲,每年大概只能获得1万美金到2.5万美金左右的费用,如果运动员无缘参加里约奥运会这样的国际大赛,赞助商所提供的费用就会少的可怜,低收入使一些运动员面临着生计方面的困难,田径运动员间的贫富差距可见一斑。
运动员们固然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穿着赞助商提供的比赛装备等,但是他们对遮掩鞋上商标的重视程度也反映出了如今职业体育对商业的巨大依赖性。美国短跑传奇人物卡尔·刘易斯就曾对这一现象发表过观点,“我们真的是在进行职业体育运动吗?为什么我们这么依赖于赞助商呢?”
代言、收入、生计,三者关系的紧密性凸显了田径运动员的艰辛,也突出了这些运动员们在耐克、阿迪达斯等运动巨头面前的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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