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7月25日公告,近日,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风机采购项目合同一和合同二,合同金额分别为2685.54万元和1114.71万元。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陆丰项目5、6机组LOT150Aa核岛HAVC系统风机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为3322.61万元。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7122.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52%。
来源:界面新闻
金盾股份7月25日公告,近日,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风机采购项目合同一和合同二,合同金额分别为2685.54万元和1114.71万元。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陆丰项目5、6机组LOT150Aa核岛HAVC系统风机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为3322.61万元。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7122.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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