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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为什么你买的银行理财都成了“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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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为什么你买的银行理财都成了“刺客”?

理财产品因到期兑付收益频频不达标而引发业内关注。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胡颖君

“截至2021年末,理财存量整改基本完成,具有刚兑性质的保本理财清零。”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上周末召开的“2022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

银行理财刚兑已成过去式,但投资者的刚兑预期却并未消除。

近期,理财产品因到期兑付收益频频不达标而引发业内关注。此前界面新闻曾报道,首家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到期理财产品中近八成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与此同时,诸多在工银理财、兴银理财、交银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也纷纷反映,其购买的产品到期收益并不理想。

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封闭式产品中12380只产品披露了业绩比较基准,有9.42%的产品到期收益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中枢。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到期的产品中,业绩未达标的产品数量接近1200只。

为何业绩不达标?

值得注意的是,业绩比较基准为数值型的理财产品是业绩不达标的重灾区,尤其是部分封闭式理财设置了相对较高的业绩基准,但客户到手收益却与基准偏离较大。

针对理财产品业绩不达标的原因,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上海冠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周毅钦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主要是权益投资显著拉低了产品收益所致,由此引发了一些舆情事件。

“今天年三月中旬后,理财产品净值有所反弹,总体企稳,但是对于将要到期的产品来说,债息安全垫尚不足以化解,因此也就会在现在时点曝出这些‘问题’。”周毅钦表示。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净值化整改后,银行理财给客户的收益,主要取决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情况,但是投资收益既与股市和债市走势相关,也同投资经理的投资策略息息相关。

综合来说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因素,另一方面是理财公司。”廖志明表示,如果市场行情很好,但理财公司的投研很糟糕,比如投资经理的投资策略是完全错的,或者完全踩错了节奏,可能也会导致业绩不佳。而如果市场都是跌的,的确很难有所作为。

“如果是固收类理财,则可能主要取决于债券的收益。而目前债券收益都很低,如果当初产品在销售的时候给了一个比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实际上要达到基准的难度是很大的。”廖志明说。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理财公司已着手下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中银理财7月2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公司拟于8月3日起对“中银理财-稳富(月月开)0102”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由 2.50%- 3.80%(年化)调整至 2.30%-3.60%(年化),即在原业绩基准基础上下调20个bp。

还有将单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区间业绩基准。例如,中银理财公告称,自8月1日起,将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9个月滚续)的业绩比较基准由3.85%(年化)调整至3.40%-4.40%(年化)。

综合来看,近期,全市场银行理财的业绩比较基准也呈下降趋势。兴业证券陈绍兴团队在研报中指出,7月第一周全市场理财产品各期限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1个月 3.13%,3个月 3.41%,6个月 3.77%,1年4.12%。相较于前一周,3个月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0.23%,6个月理财产品下降 0.18%,1年期理财产品下降 0.03%。

监管漏洞待补

尽管已有理财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下调部分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但仍有理财公司在业绩未达基准的情况下新发产品仍沿用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排除是以较高的业绩基准来吸引客户,而这种做法其实是“钻了监管的空子”。

业绩比较基准如何设定?设定依据是什么?其实具有非常大的主观性,亦缺乏明确的政策监管。

廖志明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缺乏科学性。“如果设定了一个业绩比较基准,但实际业绩达不到,那它就不具备参考意义,尤其有些产品销售的时候经常设定一个很高的数字,最终客户到手收益是很低的,无异于是在欺骗客户。”

周毅钦表示,业绩比较基准使用不当是银行理财的老问题,不少银行都倾向于使用数值法且标记相对较高的业绩标准,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预期收益率这一隐性刚兑承诺对投资者的销售引导仍然较明显,各家机构之间的定价机制互相“参照”,最后也就水涨船高。这一方面说明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对投资者的教育仍然不到位,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未强制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要求。

去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明确强调,“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明确“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但这仅仅是理财产品销售层面的规范条例。办法出台后,多数理财公司仅在产品说明书或展示页面中增加了一行“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说明”。

“目前来看,各家理财公司可能都在规避销售新规中的禁止性规定,说了一些毫无作用的话。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廖志明建议,业绩比较基准达标率应该纳入监管考核,比如某只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若4次有3次都是严重偏离,或者说偏离达50%以上,说明业绩比较基准在当初设定的时候就有很大的问题。

“像公募基金这种问题就很少,即便它跟业绩基准也存在偏离的情况,这是因为公募基金的业绩基准不是具体的数值。”廖志明认为,银行理财应该全面摈弃具体数值或区间数值的业绩比较基准,转向以指数为基础的业绩比较基准体系指数为基础的业绩比较基准体系。“比如如果投资收益跟债券市场相关,业绩基准可以设置为某类债券指数。”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短期内扭转投资者对银行理财的刚兑预期并不现实,需要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媒体、投资者多方一同努力。”周毅钦也认为,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建议监管部门要发布明确的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引导理财机构采用相对收益目标刻画业绩基准,逐渐淡化绝对数值的使用。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目前的环境下如何挑选到合适的理财产品,避免遭遇“理财刺客”的袭击?

廖志明表示,真净值时代,普通老百姓买理财的难度也是上升的。“以前买理财,就看预期收益多少,最终可能获得收益就是多少,但现在不是了。我建议投资者要提升对银行理财的认知,了解理财产品采用的投资策略,底层资产是什么,看过往业绩判断理财公司投研能力,综合这些因素来选择。”

普益标准研究员苟海川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可以充分了解此类产品的历史业绩表现,如向理财经理咨询、通过官网查询等。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选择产品,如风险偏好较低可以选择中低风险产品,风险偏好较高,可以选择中高风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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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因到期兑付收益频频不达标而引发业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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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胡颖君

“截至2021年末,理财存量整改基本完成,具有刚兑性质的保本理财清零。”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上周末召开的“2022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

银行理财刚兑已成过去式,但投资者的刚兑预期却并未消除。

近期,理财产品因到期兑付收益频频不达标而引发业内关注。此前界面新闻曾报道,首家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到期理财产品中近八成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与此同时,诸多在工银理财、兴银理财、交银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也纷纷反映,其购买的产品到期收益并不理想。

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封闭式产品中12380只产品披露了业绩比较基准,有9.42%的产品到期收益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中枢。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到期的产品中,业绩未达标的产品数量接近1200只。

为何业绩不达标?

值得注意的是,业绩比较基准为数值型的理财产品是业绩不达标的重灾区,尤其是部分封闭式理财设置了相对较高的业绩基准,但客户到手收益却与基准偏离较大。

针对理财产品业绩不达标的原因,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上海冠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周毅钦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主要是权益投资显著拉低了产品收益所致,由此引发了一些舆情事件。

“今天年三月中旬后,理财产品净值有所反弹,总体企稳,但是对于将要到期的产品来说,债息安全垫尚不足以化解,因此也就会在现在时点曝出这些‘问题’。”周毅钦表示。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净值化整改后,银行理财给客户的收益,主要取决于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情况,但是投资收益既与股市和债市走势相关,也同投资经理的投资策略息息相关。

综合来说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因素,另一方面是理财公司。”廖志明表示,如果市场行情很好,但理财公司的投研很糟糕,比如投资经理的投资策略是完全错的,或者完全踩错了节奏,可能也会导致业绩不佳。而如果市场都是跌的,的确很难有所作为。

“如果是固收类理财,则可能主要取决于债券的收益。而目前债券收益都很低,如果当初产品在销售的时候给了一个比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实际上要达到基准的难度是很大的。”廖志明说。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理财公司已着手下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中银理财7月2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公司拟于8月3日起对“中银理财-稳富(月月开)0102”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由 2.50%- 3.80%(年化)调整至 2.30%-3.60%(年化),即在原业绩基准基础上下调20个bp。

还有将单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区间业绩基准。例如,中银理财公告称,自8月1日起,将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9个月滚续)的业绩比较基准由3.85%(年化)调整至3.40%-4.40%(年化)。

综合来看,近期,全市场银行理财的业绩比较基准也呈下降趋势。兴业证券陈绍兴团队在研报中指出,7月第一周全市场理财产品各期限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1个月 3.13%,3个月 3.41%,6个月 3.77%,1年4.12%。相较于前一周,3个月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0.23%,6个月理财产品下降 0.18%,1年期理财产品下降 0.03%。

监管漏洞待补

尽管已有理财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下调部分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但仍有理财公司在业绩未达基准的情况下新发产品仍沿用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排除是以较高的业绩基准来吸引客户,而这种做法其实是“钻了监管的空子”。

业绩比较基准如何设定?设定依据是什么?其实具有非常大的主观性,亦缺乏明确的政策监管。

廖志明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部分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缺乏科学性。“如果设定了一个业绩比较基准,但实际业绩达不到,那它就不具备参考意义,尤其有些产品销售的时候经常设定一个很高的数字,最终客户到手收益是很低的,无异于是在欺骗客户。”

周毅钦表示,业绩比较基准使用不当是银行理财的老问题,不少银行都倾向于使用数值法且标记相对较高的业绩标准,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预期收益率这一隐性刚兑承诺对投资者的销售引导仍然较明显,各家机构之间的定价机制互相“参照”,最后也就水涨船高。这一方面说明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对投资者的教育仍然不到位,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未强制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要求。

去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明确强调,“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明确“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但这仅仅是理财产品销售层面的规范条例。办法出台后,多数理财公司仅在产品说明书或展示页面中增加了一行“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说明”。

“目前来看,各家理财公司可能都在规避销售新规中的禁止性规定,说了一些毫无作用的话。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廖志明建议,业绩比较基准达标率应该纳入监管考核,比如某只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若4次有3次都是严重偏离,或者说偏离达50%以上,说明业绩比较基准在当初设定的时候就有很大的问题。

“像公募基金这种问题就很少,即便它跟业绩基准也存在偏离的情况,这是因为公募基金的业绩基准不是具体的数值。”廖志明认为,银行理财应该全面摈弃具体数值或区间数值的业绩比较基准,转向以指数为基础的业绩比较基准体系指数为基础的业绩比较基准体系。“比如如果投资收益跟债券市场相关,业绩基准可以设置为某类债券指数。”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短期内扭转投资者对银行理财的刚兑预期并不现实,需要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媒体、投资者多方一同努力。”周毅钦也认为,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建议监管部门要发布明确的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引导理财机构采用相对收益目标刻画业绩基准,逐渐淡化绝对数值的使用。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目前的环境下如何挑选到合适的理财产品,避免遭遇“理财刺客”的袭击?

廖志明表示,真净值时代,普通老百姓买理财的难度也是上升的。“以前买理财,就看预期收益多少,最终可能获得收益就是多少,但现在不是了。我建议投资者要提升对银行理财的认知,了解理财产品采用的投资策略,底层资产是什么,看过往业绩判断理财公司投研能力,综合这些因素来选择。”

普益标准研究员苟海川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可以充分了解此类产品的历史业绩表现,如向理财经理咨询、通过官网查询等。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选择产品,如风险偏好较低可以选择中低风险产品,风险偏好较高,可以选择中高风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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